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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

发布时间:2020-11-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发改委的工作安排,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即将在近期开始正式申报,个别地区已经下发文件通知企业提前准备资料,根据获取的信息,整理出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申报要求要点,各省可能在不同领域上有所偏重,申报信息以各省正式文件为准!
01、支持范围
1、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
2、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服务业集聚区综合性服务平台;
3、与脱贫攻坚、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紧密相关的重大服务业项目;
4、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示范区域的重点服务业项目;
5、服务创新,包括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利用新技术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等公共服务项目。
6、家电回收项目
7、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
02、申报要求
1、项目单位应当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项目单位要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属企业法人的应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银行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国务院大督查及中央环保大督查“回头看”等检查中被点名批评的企业、信用中国网站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不得申报;已经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未验收或者验收未通过的企业不得申报。
2、(以下四种项目不予支持)一是已经获得国家财政性资金支持的项目;二是本年度已经申报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三是项目以自我服务为主,不具备开放服务功能的项目;四是土建投入过大、大规模建设办公用房、培训场所、购置办公用房。
3、项目应当列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项目必须取得环评、土地、规划、开工许可、能评,安评等手续。
4、项目已开工建设或确保投资计划一经下达即可开工建设,确保2021年6月前能够开工,已开工项目,项目建设进度不超过50%;
5、项目必须符合引导资金支持方向;处于市场化初期公共服务特征明显;服务创新要具有先进性;具有自我发展能力和良好示范带动作用
6、项目总投资规模3000万元以上。
03、补贴金额
引导资金安排单个项目投资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国定资产总投资的10-15%,最高投资补助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