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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关于征集2021年度中小企业公益服务计划

发布时间:2020-11-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01、公益服务对象
面向深圳市中小企业,重点面向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企业及初创企业、留学生创业企业等创业群体,提供精准化公益服务。
02、公益服务指引
从中小企业需求出发,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各界有针对性地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企业家培育、战略、融资、市场、创新、创业、知识、法律、空间等公益性服务,全方位覆盖中小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的痛点难点。
(一)政策帮扶。鼓励企业综合服务机构、行业组织等建立和完善“一站式”产业政策精准服务平台,明确服务流程,为中小企业提供免费咨询、申报辅导等服务。
(二)企业家帮扶。进一步优化完善民营及中小企业家培训培育机制,依托各企业家培训承办机构和各学员组织有序建立企业家公益帮扶平台。
(三)战略帮扶。鼓励领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高管成为公益服务志愿者,担任战略帮扶专家,积极参与对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发展战略的指导和帮扶。
(四)融资帮扶。鼓励大型投资金融机构高管、专家成为公益服务志愿者,担任融资帮扶专家,为中小企业提供“一对一”的融资指导。鼓励社会各界创新中小企业融资帮扶模式,推动实施各类中小企业融资帮扶计划。
鼓励各类投资金融专家成为公益服务志愿者,为民营和中小企业提供资本化路径、上市辅导、并购重组、资产证券化以及债券融资等方面的指导和帮扶。
(五)市场帮扶。鼓励领军企业利用自身的市场优势制定和实施中小企业市场协作共赢计划,帮助中小企业拓宽市场渠道,积极提升对中小企业产品的采购比重,对深圳中小企业特别是初创企业的创新产品给予指导、认证、推荐、首购等帮扶。鼓励大型平台企业、跨境电商、商协会组织和市场促进机构为深圳中小企业设立面向国内外特定市场的专项促进计划或展览展销活动。有政府资助的各类中小企业家海外研修班,除落实学习研修计划之外,原则上均应落实明确的商务交流合作计划。
鼓励各类媒体、自媒体制定和实施公益性的中小企业市场宣传和促进计划,持续宣传、表彰公益服务典型事迹。
(六)创新帮扶。鼓励领军企业实施面向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的创新帮扶行动,有计划地支持企业高管、工程技术专家成为公益服务志愿者,为中小企业产品创新提供指导和帮扶。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专业机构和有关社会组织制定和实施中小企业创新帮扶计划。
(七)创业帮扶。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凡属于综合性园区的,应设立至少由3 名以上公益服务志愿者组成的创业导师团;凡属于行业或专业型园区的,应设立1名以上的公益服务志愿者作创业导师。鼓励领军企业和有关社会组织设立创业辅导站,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初创企业、留学生创业企业提供创业帮扶。鼓励领军企业高管、社会各类专业人士、退休专家申请成为公益服务志愿者创业导师或帮扶专家。
(八)知识帮扶。鼓励各类专家学者、领军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公益服务志愿者,依托示范平台或有关社会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免费授课。鼓励专业机构制定和实施各类中小企业人才、知识、知识产权和知识管理等帮扶计划。
鼓励各类管理专家、领军企业高管作为公益服务志愿者,依托专业组织和示范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流程再造、信息化提升、绩效管理、研发管理、客户关系、信用体系、绿色生产、质量标准、内部控制、财税优化、团队建设、班组管理,以及商业模式、治理结构、股权改造、合规经营、资产重组、危机管理、环境治理、社会责任等全方位的管理帮扶。
(九)法律帮扶。鼓励各类法学专家和法律工作者成为公益服务志愿者,依托示范平台或专业组织,制定和实施中小企业法律援助计划,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帮扶。
(十)空间帮扶。鼓励产业园区、领军企业、投资金融机构、商业地产等企业利用自身物业设立非营利性的创新创业辅导站或孵化器,为中小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初创企业提供空间帮扶。
03、征集范围
1、经认定的国家、广东省、深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2、2020年深圳市中小微企业上云资助项目定点云平台。
3、产业园区、数字化服务平台、民间非营利组织、基金会、投资金融机构、高校科研机构、公共媒体等服务机构,产业链链主企业和行业细分领域领军骨干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等。
04、有关要求
1、申报公益服务计划的服务机构、企业(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须为在深圳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以及经总部授权的银行、电信运营商等分支机构,有合法的收入来源,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开展中小企业公益服务的专业服务人员,拥有开展中小企业公益服务的活动经验和成功案例,对开展中小企业公益服务具有系统性、创新性思路。
2、每家申报单位推荐1-3名专家志愿者。专家志愿者应热心于中小企业公益服务事业,自愿从事中小企业专家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专业化服务能力,对开展公益服务的专业领域有深入研究,能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小企业的服务需求及存在的问题,提供精准解决方案。
3、制定2021年度中小企业公益服务计划,公益服务活动的开展时间范围为2020年12月-2021年9月。公益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合法、诚信、节俭和非营利性的原则,符合《志愿服务条例》、《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等有关规定,不得以公益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
05、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1月15日截止。

06、相关附件
附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企业公益服务行动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uploads/allimg/201102/1-2011021K143P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