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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植根榕城”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榕人社综〔2017〕56号)要求,今年我市将继续评选出100个“植根榕城”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给予3—10万元的资金扶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是毕业五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香港、澳门、台湾青年以及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
2.已在福州工商注册开业三年内的创业项目(工商注册时间为2017年5月-2020年4月);
3.申报人为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企业合伙经营者;
4.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5.海峡两岸(福州)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或“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福建省初赛获奖项目可免于评审直接申报获得相应资助;
6.申报人或创业项目在项目评审前已获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项目资助、福建省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福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建设、“植根榕城”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福州市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福州市创业大本营建设资金的不再重复资助。
二、申报材料
1.《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申请报告》;
2.企业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4.《身份证》复印件(港澳青年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台湾青年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5.《毕业证书》复印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供);
6.失业人员证明或就业困难人员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提供);
7.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曾获得各类创业竞赛奖项的,可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8.提供2张以上反映近期项目发展情况的照片,内容包括:创业项目远景照片、整体近景照片、反映申报人创业、帮扶就业创业等方面的图片,并附简要说明。
以上纸质材料均为一式两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提交《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申请报告》和项目情况照片电子版材料。
三、工作流程
(一)组织宣传(5月15日-5月31日) 
各县(市)区、高新区人社局应在辖区内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社区等广泛宣传动员,推出各具代表性、不同类型的创业项目。
(二)网上申报(6月1日-6月30日) 
申报人登录“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申报平台”(以下简称申报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操作步骤为:选择企业用户→去注册→登录申报平台→点击“高层次人才认定”→点击创业项目申报→填写创业项目申报信息→上传附件→提交申请。
(三)实地核验(7月1日-7月31日) 
各县(市)区、高新区人社局严格核对网上申报材料,发现申报信息填写错误的需及时反馈申报人予以修正。网上审核通过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项目开展实地考察,实地考察至少需安排2名工作人员对其办公(经营)场所、经营资质和营业状况等进行现场查核,并收取被考察对象提前准备好的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考察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审资格。考察完成后,各县(市)区、高新区人社局需在《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请报告》上盖章并填报《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汇总表》,于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四)资格复审(8月1日-8月31日) 
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对各局县(市)区申报项目进行整理汇总后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将资格复审公布在官网上。
(五)项目评审(9月1日-10月31日) 
项目评审分为书面评审、现场答辩两个环节(具体评审事项和时间另行通知)。评审专家将根据《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评选出100个“植根榕城”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至少含10个港澳台青年创业项目)进入资助范围。进入资助范围的项目按照最终得分排名顺序,产生一等奖8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22名,优胜奖50名。
(六)结果公布和资金拨付(12月31日前) 
拟资助项目将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扶持金将于12月底前通过银行直接支付到用人单位开立的银行基本账户。其中一等奖资助10万元,二等奖资助8万元,三等奖资助5万元,优胜奖资助3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高新区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工作落实,同时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联络员名单于5月15日前报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区人社局要按照今年下达的就业目标,责任到考核中,切实完成创业项目申报任务要求,在这基础上,做好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的宣传动员,广泛征集各类创业项目,严格审核申报人提交的相关证件原件,审核后须及时归还原件。
(三)做好跟踪服务。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加强对辖区内获得资助创业项目的跟踪,及时了解资助项目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项目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在此基础上,填写《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年度跟踪信息表》,于11月15日前上报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高新区人社局要及时发现和树立一批自主创业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创业成功经验,不断营造鼓励创业、扶持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其他事项
1.本通知所述的毕业五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15年至2020年;香港、澳门、台湾青年是指1975年至2002年出生人员;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由各县(市)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认定申报人在项目注册开业前为失业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并出具相关证明。
2.申报人进行网上项目申报时,如实填写创业项目申报信息,各县(市)区、高新区人社局网上项目审核、实地项目考察时根据项目实际经营地址进行。
3.本次获2020年“植根榕城”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申请人在2020年至2022年三年内(以录取通知书时间为准)参加MBA、EMBA高层次进修学习,及时将录取通知书报备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在毕业时,凭《毕业证书》可申领每人最高l万元的高层次进修补助,所需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支出。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