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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集美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认定奖励)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6-11-0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规定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认定奖励)的适用范围、服务依据、受理机构、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方式、咨询方式、办理地址和时间、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本指南适用于商事登记、纳税归属集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软件信息业企业。
二、服务依据
集府规〔2025〕1号文件《集美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十、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第三十六条:认定奖励。
三、受理机构
厦门市集美区科技和工信局
四、办理条件
对2025年首次获得工信部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首次获得市级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称号的工业企业、软件信息业企业,给予奖励。
五、特别说明
企业根据集府规〔2025〕1号文件《集美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十、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第三十六条:认定奖励。对首次获得工信部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首次获得市级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若扶持资金申报总额超出对应条款的年度预算限额控制,则根据申报总额对企业申请的扶持资金按比例兑现。
六、申报材料
(一)规模以上企业申报材料:
1.《集美区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请审批表》1份(附件1);
2.税务部门出具的2025年纳税证明;
3.工信部首次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称号的证书或牌匾(拍照);
4.2025年度12月企业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即B204-1表(适用于工业企业)。
5.2025年度12月财务状表,即F203表。(适用于软件企业)
(二)规模以下企业申报材料:
1.《集美区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请审批表》1份(附件1);
2.税务部门出具的2025年纳税证明;
3.工信部首次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称号的证书或牌匾(拍照);
4.规下工业企业:核查企业所属行业为工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以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三大门类)],同时申报企业须补充提交企业基本信息表,具体操作流程为:登录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下载、打印公司登记基本情况表后加盖企业公章并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操作流程: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档案容e查-登入账号-查看-导出本页)。
5.规下软件企业:根据《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软件企业入库工作通知》入库厦门市软件企业名单的企业。
以上所需材料为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以上材料均为A4纸)。
七、办理方式
企业将申请所需纸质材料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扫描,所有材料统一通过i企宝申报,待业务办结后10个工作日内将《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详见附件)及所有纸质申请材料(须从i企宝系统下载打印后盖章,成册装订或胶装)上交或邮寄至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诚毅大街1-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8-21号无差别综合窗口(科工局收)。
八、办理时间及地址:
1.申报时间:2026年11月4日-2026年11月17日(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
2.收款收据及所有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系统业务办结后10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申报办理网址:通过集美“i企宝”网上受理
4.收款收据及所有纸质申请材料上交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诚毅大街1-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8-21号无差别综合窗口。
注:送件的所有纸质材料须待系统审核通过后从系统成套下载打印后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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