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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常态化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

发布时间:2026-05-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6〕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常态化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办法》规定的以下六项指标:
1.已获得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即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或者科技型中小企业),截至上年末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3年以上;
2.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达1500万元以上或近两年新增股权投资(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总额2000万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80%,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
3.近两年研发费用均不低于100万元,且每年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不低于3%;
4.拥有1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Ι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对近三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排名前三)或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不考察本项指标;
5.主导产品在国内或国际细分市场占有率较为靠前,且享有一定知名度、影响力;
6.本年度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达50分以上(企业在线填写数据后由系统自动计算,仅一次机会,需审慎填写)。指标体系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附件1)。
(二)企业在申报期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二、工作程序
(一)企业登录申报。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申报”,在跳转页面登录后,在线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表单”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清单参考附件2),线下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县级审核推荐。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分配的培育平台账号,对照《办法》有关规定,对属地企业提交的申报信息和相关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在培育平台提交初审意见。
(三)市级审核推荐。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含平潭,下同)对县级初审意见进行审核,按照佐证材料目录清单逐项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核实企业社会信用信息,对通过审查的企业开展现场核验(现场核验情况材料留存备查),在培育平台提交审核意见,提出拟推荐认定的企业名单,于今年7月20日、10月20日前分两批行文报送我厅(含附件3)。
(四)认定公布名单。我厅组织专家评审、实地抽查,对拟通过认定企业在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企业,由我厅组织核查;对公示无异议的,我厅按程序公布认定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或者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申报参评,辅导企业应报尽报、应评尽评,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做好答疑解惑工作。
(二)各设区市工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坚决防范申报材料包装造假现象,加大实地核查力度,建立“审计报告+所得税申报表+财务账册”三表合一的比对机制,对营业收入、研发费用等关键指标进行逻辑关系校验,提高审核推荐质量。
(三)我厅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开展审核认定相关业务。企业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谨防不良中介机构非法牟利。

附件:

1.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佐证材料目录清单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5月9日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佐证材料目录清单
佐证材料中的文字、图片等需清晰可见。佐证材料目录清单参考如下:
1.培育平台下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扫描件(末页“真实性声明”栏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2.营业执照扫描件(企业名称与其他佐证材料上的企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
3.2023年、2024年、2025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需为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完成报备后的赋码电子原件(非打印后扫描件),需含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研发费用、资产、负债等认定标准涉及的数据指标〕。
4.2023年、2024年、2025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需为加盖税务系统公章的完整版)。
5.2025年营业收入总额在1500万元以下的企业,申报涉及“股权融资总额”的,提供近两年股权融资协议、投资款银行到账凭证、投资人合格机构投资者备案证明、验资报告。
6.I类知识产权清单、证书及缴纳年费凭证(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以上均不包含转入的I类知识产权;或者近三年获得的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排名前三)或省部级以上的研发机构证明。
7.主导产品在国内或国际细分市场占有率较为靠前,且享有一定知名度、影响力的论证说明(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撰写范例参考:(1)界定细分市场范围;(2)介绍细分市场规模,相关数据有出处,市场规模推导符合逻辑即可;(3)介绍本企业细分市场占有率情况。可附主导产品为国内外知名大企业直接配套的合同。
8.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完整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
9.其他材料:
(1)2025年12月缴纳社保人数证明;
(2)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材料;
(3)自主品牌证明材料;
(4)制修订标准证明材料(如无可不提供);
(5)企业近五年获得的由各级政府机构颁发的相关荣誉证明材料;
(6)其他可证明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请企业将以上佐证材料按序号逐一命名编排,存放在同一个文件夹中压缩上传(300M以内)至培育平台“附件-其他材料”中(请勿将所有佐证材料扫描在同一个文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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