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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组织开展2023年科技小巨人企业遴选和认定工作

发布时间:2023-03-2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支持一批高成长科技创新型企业成长为科技小巨人企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科技支撑服务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措施》(闽委办发明电[2020]29号)要求,参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行动计划 (2016-2020年)的通知》(闽政办[2016]18 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条件省科技厅、发改委、工信厅继续组织开展 2023 年科技小巨人企业遽选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 年新增科技小巨人企业遵选认定
(一) 选要求
重点避选以下几类企业:
1.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海洋高新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
2.具有较强创新能力、良好发展潜力和后劲、良好市场前景,在当地行业内有代表性和领头示范作用的企业。
3.优先支持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行业。
4.同等条件下优先遽选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进选标准
科技小巨人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于福建省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中小企业标准,在 2020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 2000 万元以上,主营产品的销售额应占60%以上。

3.企业近三年(指2020 至2022 年,下同)研发投入年平均不低于营业收入的3%(软件与信息服务行业类企业不低于 5%)

4.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5.拥有技术创新团队,能够持续进行项目开发和技术创新活动。建有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科研设施、技术装备和实验条件。
6.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与一定的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企业近三年内获得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1项以上
7.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和较强的融资能力,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以2022 年数据为准)。
(三)申报、推荐与认定程序
1.在线填写《福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申请表》(申报指南代码2023XJR0101)。
申报单位应上传的附件材料有:
(1) 企业对申报信息真实性的承诺(按申报书格式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

(2) 近三年完整的财务 3 报表;

(3)近三年获得知识产权证书;
(4)反映企业研发人员占比及建立研发机构等相关情况的佐证(包括研发人员情况表、上年末企业社保缴费情况证明、建立研发机构证明文件等)。
2.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确定遗选企业提交到设区市科技局。
3.设区市科技局联合发改、工信部门(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确定遽选名单,并通过省级系统推荐流程进行在线推荐,同时上传科技、发改、工信部门联合推荐意见,遂选名单抄送设区市财政部门。
4.省科技厅联合省发改委、工信厅对各地报送的企业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并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予发文公布,享受扶持政策。
(四)申报、推荐时间和要求申请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4月10日,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视为放弃申请。各设区市应在 2023年5月5日前完成迷选与网络推荐工作,推荐函及 2023 年福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遗选推荐名单(系统生成)请于 2023年 5月5日前报送省科技厅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心。
二、科技小巨人企业信息报送与管理
1.2021至 2022年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应在 2023 年 4月10日前在线填报企业成长情况表。不进行填报或不按时提交相关信息的企业,不再列入科技小巨人管理。
网络申报流程为:企业帐号登录系统--后续管理--科技小巨人--小巨人成长情况--选择填报表格。
2.2021至2022年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如处于停止经营、失信等不正常情况,各地应建议取消科技小巨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