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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6年第二批中央资金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支持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

发布时间:2026-10-2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支持领域
支持具备影响力和粉丝基础的IP(包含影视、游戏、动漫、国潮文化等)与消费场景深度融合,通过场景搭建、业态创新和互动设计,打造具有一定规模、影响力、兼具情感共鸣与沉浸式体验的新型消费空间。
二、设定依据
(一)资金政策依据
《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341号》
(二)资金管理依据
1.《深圳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2.《深圳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5〕4号)
三、支持数量和支持方式
(一)支持数量
有数量限制,受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视申报情况,我局据以对资助金额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二)支持方式
事后资助,自愿申报。
四、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龙岗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应为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即申报项目)的实际建设或运营主体,项目所在地应在深圳市龙岗区。
3.申报单位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未被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限制期内;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4.申报单位应保证资金真实申报、合规使用和有效管理;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承担违约责任并作出承诺,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
5.申报单位不存在以同一项目或同一费用重复或多头申报的情形,已从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本资金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中央基建投资、现代商贸流通试点、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等。
6.申报单位不存在将本属于同一性质内涵与建设内容的资助项目刻意分拆成两个项目的情形。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多个支持内容。
7.申报单位须配合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报送工作进展及相关数据。
8.项目资助金额不得超过项目实际有效总投入的50%,同一项目中央、省、市、区资助合计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
9.申报项目管理机制健全,绩效目标清晰、合理、可考核,预期成效显著。
(二)专项条件
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类型之一:
1.支持新开设IP主题文化消费店铺
(1)申报项目以IP主题衍生品销售、IP文化体验等为核心业务;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正规授权、IP衍生品产品类型不少于3类;
(3)月均提供服务次数不低于1000次(统计周期为2025年9月30日至申报受理前一个月月末;月均值按该期间实际运营数据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日均值折算为月均值)。
2.支持新开设IP焕新体验空间
(1)申报项目须对现有商业空间进行跨界联名、主题升级、内容共创等IP化改造与内容焕新,成功打造兼具情感共鸣与沉浸式体验的新型消费场景;
(2)场景主题明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正规授权。
以上项目支持时间范围为2025年9月30日至2027年6月30日,所支持投入部分应在上述时间内。原则上限于支持市场化商业化项目,不支持免费的纯公益项目,不支持事业单位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养老院和病房建设等与支持方向无关的领域。支持内容不包括新建、扩建商业综合体,以及各类古镇、纪念馆、博物馆等设施,不包括办公场所及必须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不包括为了满足最基本经营条件、消防验收等需求,基础水电改造、防水处理、消防改造及设施购置等一般性装修项目。不支持党政机关主办、承办或承担部分活动费用的展会、节庆、论坛活动。
五、支持标准
(一)支持新开设IP主题文化消费店铺,按项目相关的实际有效投入的20%给予资助,试点期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支持新开设IP焕新体验空间,按项目相关的实际有效投入的20%给予资助,试点期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实际有效投入是指2025年9月30日以来至申报日,申报主体打造IP单体场景时,已完成或阶段性完成部分相关投入,不包含各级财政投资部分,以及第四点第(二)条专项条件中明确不予支持部分。符合条件的项目,可将已落地或有阶段性成果相关投入部分申请资助,后续另有符合条件投入可再次以该项目申报,同一项目不受项目数限制。
六、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清单
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具体材料如下:
1.资金项目申请书: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材料要求编写项目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下载填报申请书(网址:http://www.gdzwfw.gov.cn/—选择“深圳市”—龙岗区—深圳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选择申报方向)—点击“在线办理”—登录后按要求填报并上传申请材料—点击提交),预审通过后提供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并将本指南第六条要求的项目材料一并提交至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或分中心,线下受理地址请在线上申报系统申请页面查询或咨询龙岗区商务局(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单位信用报告:“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二)专项材料清单
1.通用专项材料(两类方向均需提交):
(1)项目成效总结(模板详见项目申报书)。
(2)专项资金项目投入明细表及佐证材料(详见项目申报书)。
(3)IP授权证明: IP方出具的正式授权书或合作协议。
(4)固定经营场所佐证材料:不动产权证书、租赁合同或场地使用文件。
2.分类型专项材料(选择一类型提交):
一是IP主题文化消费店铺:
(1)核心业务材料:项目说明(须体现以IP衍生品销售、IP文化体验为核心业务)。
(2)产品类型佐证材料:IP衍生品清单(须体现产品类型不少于3类)。
(3)服务次数佐证材料:后台服务记录、消费订单数据等(须体现月均不低于1000次)。
(4)开设时间佐证材料:营业执照或开业登记、媒体报道等材料(须体现为2025年9月30日(含)之后新开设店铺)。
二是IP焕新体验空间:
(1)焕新体验说明材料:详细说明跨界联名、主题升级、内容共创等改造升级内容,附改造前后对比照片、改造方案、施工记录等。
(2)场景主题佐证材料:明确场景IP主题,提供主题设计方案、实景呈现资料等。
(3)开设时间佐证材料:营业执照或开业登记、媒体报道等材料(须体现为2025年9月30日(含)之后新开设店铺)。
以上申报材料按顺序一式四份(附可编辑电子版和PDF扫描件,需刻录成光盘)装订成册,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其中,申报指引及附件有明确要求加盖公章的资料需按要求执行)。
七、申请表格
本指南第六条(一)规定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申请书,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
八、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
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局。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时间: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1月9日。
2.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1月13日。
申报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填报、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收件地址
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或分中心,线下受理地址请在线上申报系统申请页面查询。
九、申请决定机关
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局
十、办理流程
龙岗区商务局发布申报指南——申报单位网上申报——龙岗区商务局网上初审——申报单位向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或分中心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龙岗区商务局开展形式审查——龙岗区商务局开展资质审查——龙岗区商务局组织专项审计——征求意见与综合核查——拟定资助计划——社会公示——下达资助计划——通知申报单位提交拨付资料——拨付资金。

附录:名词解释

一、提供服务次数:指定统计周期内已完成履约闭环的有效服务总次数,核算认定统一以可溯源、可核查的正式消费凭证及业务后台留存原始消费数据记录作为佐证依据。

二、IP衍生品产品类型:涵盖文创潮玩、服饰配饰、数码周边、家居生活、食品饮品、美妆个护等品类。
三、本指南涉及的“不低于”“不超过”“以上”等数量表述,均包含本数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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