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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深圳市龙岗区智能硬件创新发展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6-10-1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政策依据
(一)《深圳市龙岗区关于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修订版)》(深龙工信规〔2026〕3号);
(二)《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引领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修订版)》(深龙工信规〔2026〕4号)。
二、项目扶持范围和标准
(一)扶持范围
支持企业研发生产AI电脑、AI手机、智能可穿戴产品、智能家具、智能玩具、3D产品、算力芯片等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硬件产品(不包括具身智能机器人产品,具身智能机器人产品申报指南另行发布,此处的具身智能机器人产品,是指以物理实体为载体,通过深度集成人工智能大模、多模态感知等核心技术,能够在物理环境中自主或半自主地执行任务,具备环境感知、行为控制及人机交互等能力的智能机器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具备类人形态及双足/轮式移动能力的机器人,以四足为主要移动方式的仿生机器狗或其他多足机器人,具备自主导航与作业能力的专用无人车、移动底盘及复合机器人,以及其它通过具身智能技术实现自主移动或复杂作业的实体机器人产品)。
(二)扶持方式和标准
对于相关智能硬件产品中涉及的人工智能产品部分,根据应用成效、创新技术、产业带动、合规水平等维度综合评定,分A、B、C、D档给予定额支持(A档不超过200万、B档不超过150万、C档不超过100万、D档不超过50万),产品通过人工智能相关安全检测或认证的(须具有CNAS等相关资质),额外增加支持。同一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申报单位须开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本次政策补贴资金将统一以数字人民币形式拨付。
(三)审核方式
评审制。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评审结果等相关材料为参考依据
三、申报条件
(一)基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是在龙岗区实际经营,并且符合要求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申请的,应同时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文件;
2.申报单位未被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3.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获取专项资金的企业,龙岗区有权追回相关款项;
4.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区级专项资金,同一项目因政策允许可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明确;
5.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项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申报具体项目,还应符合以下专项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具备具身智能机器人产品自主研发与生产能力,非贸易商或中间商;
2.申报企业主营研发、生产的产品属于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类智能硬件范畴,具体包含AI电脑、AI手机、智能可穿戴产品、智能家具、智能玩具、3D产品、算力芯片,不含具身智能机器人产品。产品核心功能需依托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智能化升级,具备明确的AI技术应用场景与智能化特性,非传统普通硬件产品;
3.申报产品应在申报指南发布前一周期年度内实现首次销售;企业有多个在前一周期年度内实现首次销售的智能硬件产品时,可一并申报。
4.对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或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申报产品,需获得相应许可或认证。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基础申报材料和专项申报材料两部分组成,申报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至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
(一)基础申报材料
1.登录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填报申报书。
2.申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非企业机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分支机构申请的,应同时提供机构总部的授权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
4.申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近三个月的深圳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
5.国家信用网,或深圳信用网查询下载的完整版信用报告。
6.申报单位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
7.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8.项目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或存在科技安全等风险的,需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监管政策提供相关材料。
(二)专项申报材料
1.产品研发生产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型号、功能、产品图像、核心技术(自主开发/使用的AI算法等)、创新性、主要技术指标、适用场景、落地场景、自主研发与生产能力,质量管理制度等;
2.申报产品在申报指南发布前一周期年度内实现首次销售的佐证材料(如新闻发布会、产品合格证、申报产品的销售合同、货款到账凭证、销售发票复印件等)。
3.申报产品在上一年度的研发投入,以及申报产品中涉及的AI模型、智能体及配套的软件等人工智能部分研发投入佐证材料(如第三方审计报告,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报告、支付凭证、发票、合同等)。
4.产品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如有),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商标注册证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产业带动情况(如有),如与产业链上下游的区内企业签订的原材料供应合同或者代理销售合同等、示范推广案例等证明材料;
6.产品安全检测认证情况(如有),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检测或认证(具有CNAS等相关资质)、标准符合性等;
7.产品已获得(或正在申报)中央、省补助资金或市级专项资金情况(如无也需明确说明);
8.项目评审关注的其他材料:申报单位拥有的资质、认定等情况及佐证材料复印件(国家级、省部级及市级有关证书复印件);研发团队情况(如项目组人数、成员学历、专业、职务、承担工作及工作量、社保缴纳证明等);针对产品的售后运维保障制度设计;申报单位承担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情况等。
9.对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或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申报产品,需提供相关许可或强制认证书等佐证材料。
10.在受理过程中,实施部门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五、办理流程
请按以下步骤进行申报:
(一)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申报书
企业登录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并注册账号(已注册企业可直接登录,没有注册的请尽快注册),然后在首页导航栏选择“项目申报”——“产业资助”,选择【“2026年智能硬件创新发展扶持”】栏目进入申报。(备注:企业登录的账号必须为申请本扶持企业的账号,不得用其他关联企业的账号登录和申请)。
企业上传申报材料后,区人工智能(机器人)署将组织线上审核等工作,请企业等待线上审核结果。企业收到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已通过线上终审”的信息后,即可在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书和各项申报材料。
(二)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项目申报
企业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进入龙岗区人工智能(机器人)署“2026年智能硬件创新发展扶持”申报页面在线办理申请,上传并提交带水印的申报书和各项申报材料,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
(三)递交书面材料
请企业在收到广东政务服务网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后,在5个工作日内递交带水印的书面申报书和各项申报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全套申报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封面加盖公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
(四)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2026年10月19日-11月18日,逾期视作放弃申请。
(五)注意事项
1.申报时间为企业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线上申请的期限,不含后续的修改以及提交纸质材料时间,修改期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且纸质材料必须在审核通过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务必留意平台系统状态。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2.申请本项目支持的申报单位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本资金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申报期结束后,区人工智能(机器人)署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后续工作,拟资助的申报单位名单将在区人工智能(机器人)署网站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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