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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外贸-境外重点展会参展支持
发布时间:2026-07-0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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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2026-07-13 09:00:00至2026-07-17 18:00:00
【政策文本】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精神,优化供采对接,鼓励中小外贸企业积极参加各类境外展会,开拓国际市场,对参加市、区境外展览计划的外贸企业,按企业实际发生展位费用的25%,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支持。
【申报条件及支持额度】
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
市境外展览计划为深圳市商务局发布的2025年度境外展会支持清单所列名录。
注:1.申请主体需承诺展位用于自用,未转租或与其他参展单位共用。
2.对参加申请日上一年度自然年境外展会的企业予以支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请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并提交材料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 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自申请日的上年度纳税证明(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4 承办单位出具的企业参展、展位面积的证明文件
5 展位费发票、单据或银行回单等凭证
6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7 承诺函(内容:承诺展位用于自用,未转租或与其他参展单位共用)
8 经办人工作证明
9 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