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关于支持OPC生态社区建设的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江岸区大力支持Token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动线下OPC生态社区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依据
《江岸区大力支持Token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线下OPC生态社区建设”,支持布局建设一批“低成本空间+全链条生态服务”OPC生态社区,为入驻OPC提供普惠算力、数据资源、测试评估等专业服务,以及低成本办公空间、政策服务、场景对接、金融投资、商业配套等生态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运营主体,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
二、支持对象
项目申报主体为江岸区内具备创业空间、算力调度、数据开放、模型工具、投融资对接、综合服务等功能,为OPC提供全链条、便利化、低成本服务的创新载体实际运营管理机构,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专业服务:具备接入或者高效链接普惠算力、高质量数据集、主流开发工具与模型的能力,为入驻OPC提供算力补贴、数据资源、模型服务等支持。
(二)场地设施:核心办公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入孵人工智能相关企业不少于20家,其中OPC不少于10家。为入驻者提供租金减免、拎包入住、零租工位、设施共享等便利。
(三)金融服务:设立或者合作专项投资基金,建立快速投资决策机制,为OPC提供投融资支持。社区入驻金融机构不少于2家,每年组织投融资路演活动不少于5场。
(四)生活配套:周边或者内部应当具备人才公寓、餐饮、商务等生活与商业服务设施,满足OPC创业者便捷生活需求,构建10分钟办公生活圈。
(五)公共服务:整合区域内中试平台、概念验证中心及各类中介服务资源,为OPC生态社区入驻企业提供最长2年的免费公共服务包,涵盖财务代账、税务申报、法律咨询及专利申报等。
(六)生态活动:举办创新创业赛事、创新资源对接、创业培训等活动,为OPC提供多元化交流合作渠道。每年组织活动不少于10场。
(七)场景支持:每年为社区内OPC挖掘不少于20个应用场景,促成不少于5个场景落地。
(八)安全合规:近一年未发生被区级及以上相关管理部门追责问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等情形。
三、支持方式
(一)经综合评价,对成果显著的江岸区人工智能OPC生态社区,按照“总额不超过500万元、支持年限不超过2年、每年最高250万”给予支持。每年支持名额根据年度预算资金规模确定。评价得分90分(含)以上的,每家予以250万元资金支持;80分(含)至89分的,每家予以150万元资金支持;70分(含)至79分的,每家予以50万元资金支持。若存在同类支持政策,遵循“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资金支持。
(二)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不予资金支持。
(三)支持资金实行单位申报、材料评审、政府决策、社会公示的原则,受支持项目无需验收。
四、资金安排
按照区政府关于支持Token经济发展政策投入支持机制的要求落实安排资金。年度支持资金纳入区经信和科创局部门预算管理,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规定执行。
五、组织实施
(一)常态化入库
1.发布通知。区经信和科创局通过官网发布入库通知,实行“全年常态化受理、动态入库管理”机制,明确申报条件、流程及材料要求,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OPC生态社区运营单位参加入库申报。
2.材料提交。运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提交OPC社区入库申报书及相关佐证资料报送至区经信和科创局。申报实行全年常态化受理,运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组织审核。区经信和科创局动态受理入库申报书,并委托有关机构组织专家开展材料规范性、完整性、合规性审查,对照入库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江岸区OPC生态社区储备库,并向社会公示。
(二)年末绩效评价
1.发布通知。区经信和科创局年末通过官网发布绩效评价通知,对已入库的江岸区人工智能OPC生态社区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已入库项目按照通知要求,填报绩效评价申报书,提供必要的佐证资料并按要求报送至区经信和科创局。
2.形式审查。区经信和科创局按照本方案和申报通知的相关要求,委托有关机构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齐全性、规范性形式预审,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报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申报。
3.专家评审。区经信和科创局委托有关机构组织专家,依据《江岸区人工智能OPC生态社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得分从高到低选取一定数量进入实地核查环节,形成实地核查项目名单。
4.实地核查。区经信和科创局联合所在街道和有关机构,通过审阅申报材料原件、查看现场、座谈等方式,逐项核实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运营实效。核查结束后,由有关机构出具江岸区人工智能OPC生态社区绩效评价报告。
5.择优认定。区经信和科创局根据绩效评价报告,结合年度预算资金安排和年度支持名额上限,经局党组会集体审议后,提出“20XX年江岸区人工智能OPC生态社区拟支持项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20XX年江岸区人工智能OPC生态社区支持项目”。
六、有关事项
(一)区经信和科创局是本项目的主管部门,统筹负责项目实施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审核“支持线下OPC生态社区建设”年度预算,并根据经审定的年度预算安排及时安排资金。各街道负责配合开展实地核查、监督检查、跟踪服务等工作。申报单位应当接受区经信和科创局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二)申报单位是诚实守信责任人,提供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使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查实,区经信和科创局将追回全部资金。区经信和科创局综合考虑科研失信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所造成的后果等情况,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进行惩戒。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大力弘扬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干事创业导向,落实科技创新容错免责机制。对在科技创新活动中未能实现预期效果,但相关人员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不违反法律法规,未非法谋取私利,未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依规予以容错免责减责。
附件:1.江岸区人工智能OPC生态社区储备项目评价指标体系
江岸区人工智能OPC生态社区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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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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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能力 |
算力数据模型支撑服务 |
入驻普惠算力、高质量数据集、主流AI开发工具、大模型资源储备情况,以及可为入驻OPC主体提供的算力补贴、数据授权、模型调用等配套支持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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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场地资源及综合服务 |
拥有可支配场地面积、共享设施,可免费/低成本提供AI测试、中试、概念验证技术服务,以及财税、法务、知识产权等中介服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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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融资服务 |
设立/合作专项AI投资基金、入驻金融机构以及入驻项目获得投融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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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创新创业活动及场景落地 |
组织智能体创业培训、资源对接活动,挖掘应用场景及促成场景落地,为入驻项目提供业务合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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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发展质效 |
生态企业情况 |
生态企业发展质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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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OPC企业入驻情况 |
入驻OPC企业数量及发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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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社会经济效益 |
就业与人才引育 |
新增就业人数(含应届大学生、失业人员再就业等)及引进高层次人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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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产业促进及品牌效应 |
人工智能产业集聚情况以及社区整体建设成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