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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2025年支持人形机器人专业园区建设政策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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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东湖高新区促进人形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武新管科创〔2025〕1号)相关政策条款,现就东湖高新区2025年人形机器人专业园区建设政策的申报通知如下:
一、政策条款
第八条 支持专业园区和专业机构建设
支持在东湖高新区打造若干个规模化未来产业集聚区(含人形机器人产业园),每年度根据园区运营成效、企业集聚、生态营造等因素综合评定,给予园区运营单位不超过2000万元的运营经费保障。
二、申报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隶属于东湖高新区,且从事人形机器人产业园区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企业应满足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内,且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等要求。
三、申报条件
结合产业发展实际,本政策先行组织开展人形机器人专业园区申报,申报适用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已发生且符合政策规定的相关事项(具体条款另行规定的除外),相关数据统计时间段均应在前述时间范围内。申报需满足以下基础条件:
①运营主体:园区运营主体须在东湖高新区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人员,须具备懂技术、懂产业、懂金融、懂政策、会招商等履职基本素养。
②场地设施:产业园区场地应为自持使用,需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明。园区建设有促进人形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且平台面积不低于5000㎡。园区具备完善的办公场地、共享会议室、报告厅、食堂等功能。园区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
③专业服务:园区具备全周期服务能力,可链接人形机器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伙伴、投融资对接、应用场景等资源,提供企业注册、政策辅导等专业化孵化服务。
④培育成效:园区集聚人形机器人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企业不少于10家,企业须实体化入驻办公。
⑤生态氛围:年度组织开展人形机器人相关赛事展会、场景建设、人才供需对接等活动不少于10场。
四、申报材料
申报本项政策,需详细提供政策申报书所列出的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政策申报书应装订成册。
五、材料报送方式
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装订成册,电子材料合并成一个文档。
电子申报材料需要提交Word版本和PDF盖章扫描件,文档大小不超过300M,文件命名为“企业全称+人形机器人专业园区政策申报书”。上述所有材料请打包成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命名与申报书文件命名相同,请提交至邮箱dhgxqkcj@126.com。
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号楼4008室。
申报时间:2026年9月11日–2026年9月23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附件:人形机器人政策申报书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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