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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关于举办2020年陕西省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陕人社函〔2020〕285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科技局、团市委,省级行业、企业,有关单位:
为深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紧盯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的总体目标,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提出的“五项要求”,围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充分发挥我省产业工人在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主力军作用。通过省级职业技能大赛,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推进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政策等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30号)要求,陕西省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省竞赛组委会)决定在我省制造业、科创产业、新基础建设、重点工程的重点领域和民生重要关切的服务业中举办各类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工种
2020年陕西省职业技能大赛共设172个工种,其中省级一类大赛16个工种,二类大赛156个工种。
二、参赛人员
(一)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在陕中央企业的一线在职职工、技工院校(含职业院校)的教师和学生均可报名参赛。职工类比赛参赛选手需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3年以上(或从事本工种6年以上),新型职业或特殊工种在赛事通知中另行规定。
(二)参赛选手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三)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陕西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
(四)非公企业职工和农民工可依据赛事主办单位要求,通过所在企业或市、县(区)政府相关部门、工会或共青团报名参赛。
三、标准设置
(一)省级一类大赛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命题或从国家题库中抽取。省级二类大赛按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技术等级命题或从国家题库中抽取。
(二)国家工种名录内的比赛项目分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权重比为3:7,理论考试原则上采取闭卷计算机考试。新型职业、设计类或多人赛的赛项根据实际设定比赛规则。
四、组织实施
(一)省级一、二类大赛在省竞赛组委会统筹和规范下组织实施。省级一类大赛由省竞赛组委会与有关部门共同主办,以市、行业或大型企业集团组队参赛,分为选拔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省级二类大赛依托厅、局、委、办或产业工会以及大型企业集团主办,由行业和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组队参赛。
(二)每项赛事由主办单位组建考评委员会,制定考核大纲,决赛阶段比赛试题、评分标准和比赛结果测试、裁定等。考评委员会成员从高等院校、技工院校、相关行业和大型企业集团的专家和高技能人才中聘请。省级一、二类大赛各主办单位在赛前20日向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审定考评委员会名单,未经审定的不列入表彰和晋升职业资格等级范围。
(三)省级一类大赛决赛个人、双人和三人参赛队由1名领队、1名技术指导和3名或3组选手组成。如果部分市或行业选拔赛参赛选手人数超过100人的,可组织最多不超过3个代表队参加决赛。
五、奖励激励
(一)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对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赛项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经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核准后,授予“陕西省技术能手”荣誉,颁发证书、奖章和奖金。并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行政部门按有关资格条件认定后,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相关规定办理技师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办理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
(二)省级二类职业技能大赛。对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赛项前3名、双人赛项前2名、三人赛项第1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经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核准后,授予“陕西省技术能手”荣誉,颁发证书、奖章和奖金。并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行政部门按有关资格条件认定后,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相关规定办理技师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办理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
(三)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决赛单人赛项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省级二类职业技能大赛决赛单人赛项前3名、双人赛项前2名、三人赛项第1名且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身份的选手,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行政部门按有关资格条件认定后,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相关规定办理高级工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办理技师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
(四)在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中,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职业(工种),不得晋升职业资格等级。
(五)省级一类大赛决赛第1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双人或三人只推荐1名),可优先向省总工会推荐评选“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
(六)企业新型学徒制学徒获得省级一类大赛第1名,授予1名企业带徒师傅“陕西省技术能手”称号,并优先推荐评选“三秦工匠”和“陕西省首席技师”。
(七)省级一类大赛决赛中获得各工种团体总分前3名的单位,分别授予团体金、银、铜奖。
(八)省级大赛中组织严密的承办单位和个人,分别授予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组织工作者。每个承办单位限申报1个优秀组织单位和1名优秀组织工作者。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大赛活动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各赛项主办单位要科学制定比赛实施方案,严格赛项的职业技能标准要求组织实施,确保大赛技术质量。建立健全比赛监督制度,切实加强赛事考评委员会的建设和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确保赛事公平公正,将省级比赛办成对广大职工有强大吸引力的高水准赛事。
应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和各地对举办大型活动的要求,合理确定各赛事决赛时间和举办地。
(二)积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各赛事主办单位通过各种途径,全面宣传我省职业技能大赛,调动各类企业职工参赛的积极性。各企事业单位、参赛单位应在赛前组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培训和选拔赛,以赛促学,以学强赛,努力形成学知识、比技能、强本领的良好氛围。要以大赛为抓手推动我省职工素质不断提高,产业工人队伍不断壮大,充分发挥大赛在企业复工复产和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
(三)及时报送比赛资料和做好总结工作。各主办单位要合理安排赛事培训、练兵、选拔和决赛时间,确保各项比赛于10月20日前完成。10月30日前向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决赛选手名册(含选手联系方式)、照片或视频资料、《2020年大赛评审项目(数据)统计表》《2020年大赛符合晋升职业资格选手统计表》《2020年大赛选手职业资格鉴定表》。



附件:

1.2020年陕西省职业技能大赛项目表

2.2020年省级一类大赛决赛参赛队报名表
3.2020年省职业技能大赛赛事考评委员会审核备案表
4.2020年省级二类大赛评审项目数据统计表
5.2020年大赛符合晋升职业资格选手统计表
6.2020年大赛选手职业资格鉴定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总工会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共青团陕西省委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