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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2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指南

发布时间:2021-11-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突出发挥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融合、要素聚集、主体带动、就业增收等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建设国家、省、市、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特制定本创建指南。
一、创建布局
以产业兴旺为重点,聚焦我省发展基础好、有产业优势的特色优势产业,再创建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一二三产融合、辐射带动有力、农民增收持续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县、粮食生产功能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申请创建。已被批准创建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县(市、区)不再申报。各市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市、县级产业园创建。
二、创建条件及建设任务
(一)创建基本条件。申报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应达到以下基本条件:
1.主导产业特色优势明显。围绕“3+X”特色产业,选择具有较强竞争优势、产业集中度高、上下游连接紧密、产业间关联度强等特点的1—2个主导产业。同时,应符合“生产+加工+科技”的发展要求,主导产业占现代农业产业园总产值的比重达60%以上,且主导产业中一产生产已具一定规模,能够满足重点发展二三产的前提要求。
2.二三产业发展初具规模。现代农业产业园种养规模化、加工集群化、科技集成化、营销品牌化等全产业链开发的格局初步形成,农产品初加工率达70%以上;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流通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实现同步较快发展。
3.规划布局科学全面。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符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总体要求,与全省“3+X”特色产业发展、新型城镇化、土地利用、乡村旅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强镇等布局有机衔接,并达到边界明晰;以相对集中、联系紧密为原则,统筹布局规模种养、加工转化、仓储物流、科技示范、社会化服务等功能板块。
4.发展水平区域领先。现代农业产业园生产设施条件良好,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高于本地平均水平,生产经营信息化水平高。现代要素聚集能力强,技术集成应用水平较高,职业农民和专业人才队伍初步建立,吸引人才创新创业的机制较健全。生产经营体系完善,规模经营显著,新型经营主体成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主导力量。
5.绿色发展成效突出。现代农业产业园应注重种养结合、循环利用、清洁生产,农业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一控两减三基本”全面推行并取得实效,同时兼顾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质量可追溯,达到产品优质安全,无害化率100%,绿色食品认证80%以上,园内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6.带动农民作用显著。现代农业产业园应积极创新联农带农激励机制,推动发展合作制、股份制、订单农业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确保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有保障。在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对接市场、抵御风险、拓展增收空间等方面,须采取有针对性措施,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民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
7.政策支持措施有力。当地政府要加大支持力度,统筹整合相关农业财政专项、基本建设投资等资金用于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并出台支持政策措施,确保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建设用地有保障,具备相关审批手续,水、电、路、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完备。
8.组织管理健全完善。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县(市、区)应有较为完善的建设管理及运营体制,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相应专门管理机构,实施融资、建设、管理、服务一体化的运行机制;着眼建设主体明晰,管理方式先进,开发运营机制灵活,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运营、多方投入的建设格局。
9.申报创建粮食(种子)为主导产业的产业园,除符合上述创建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创建主体应是产粮大县,坚持“集中连片、规模种植”原则,全县粮食面积在30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占产业园总面积70%以上。
(2)具备优良品种繁育的基础条件,包括晒场、种子精选加工设备、种子检验仪器及良种储存设施等,形成良种繁育体系。
(3)技术装备水平较高,具备粮食烘干仓储、冷链保鲜、分拣包装等粮食后整理装备。
(4)灌溉水源充足,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较好。
(5)有1-2家粮食加工(种业)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园区内有从事耕种收防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或专业合作社。
(6)农业机械化水平较高,小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90%以上,玉米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83%,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62%以上。
(二)建设任务。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应重点围绕以下任务开展建设:
1.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应依托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建成一批规模化原料生产大基地,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大集群和大品牌,将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为业态合理、品牌突出、生态良好、效益显著的乡村产业兴旺引领区。
2.促进生产要素集聚。聚集市场、资本、信息和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推进农科教、产学研大联合大协作,配套组装和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探索科技成果熟化应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园技术集成、设施先进、装备配套。
3.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种养有机结合、产加销于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挖掘农业多种功能,推动农业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重构及演化升级,实现现代农业产业园一二三产融合互动、交叉重组。
4.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围绕加快农业经营体系、生产体系、产业体系提档升级,推进质量兴农、效益兴农和竞争力提升,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园示范引领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绿色发展。
5.创新联农带农方式。积极引导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入园发展,兴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产业,并创新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增值收益。
三、申请创建数量及程序
(一)创建数量。2022年,全省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每设区市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超报的将不予受理。按照粮食产业发展布局,支持粮食生产或种业发展优势明显,未申报过粮食(种子)类相关产业园的地市此次可多申报1个粮食(种子)产业园。
(二)创建程序。县级人民政府作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主体须向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经过竞争性选拔评审(包括现场考察和专家评审)后拟定创建名单,报省政府审定;经省政府同意,并在媒体公示无异议后,批准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经过两年建设,完成创建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并经绩效评价合格,正式命名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材料包括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批的产业园创建方案、资金使用方案(含资金使用计划汇总表)、建设规划、产业园创建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相关材料分别送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5份、计财处1份,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1份。产业园资金使用方案中要明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的补助对象、补助内容、补助标准、补助方式和利益连接机制等。
四、财政支持政策
各地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省级财政资金引导,有效带动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建设,促进市场投资主体和农民合理分享增值收益,提高产业发展的内在活力和竞争力。根据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的目标任务,鼓励各地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奖补资金主要支持产业链供应链完善提升、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农业融合发展建设、农产品认证与品牌培育、联农带农增收等方面。申请省级财政奖补资金暂按1000万元编制方案,奖补资金不能撒胡椒面,不搞平均分配,避免面面俱到;鼓励用于改善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设施条件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鼓励支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加工工艺研发及系列产品开发、联结农户的物流电商平台等方面。省级奖补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园区水、电、路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得对企业直接补助用于购买生产资料、发展休闲农业,项目方案不得编制与农机购置补贴等其它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有交叉重复的支持内容,不得编制营销展销宣传、技术培训等不易绩效评价的内容。要切实针对产业融合提升,确保资金用于关键瓶颈环节。

省级将建立“能进能退、动态管理”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绩效评价管理机制。省级财政对批准创建和通过认定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对创建期满未通过绩效评价认定的,不再给予奖补资金,并按规定收回前期补助剩余资金。

申报时间:2021年11月26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