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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9-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拟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领域
此次支持方向和领域不包括23条重点产业链领域(另行征集)。
(一)制造业能力提升专题
1.先进制造业。支持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现代化工、新材料、人工智能、新基建等领域产业能力提升及其产业化项目。
2.两化融合。支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项目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
3.大数据。支持大数据产业项目。
(二)技术改造专题
4.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支持有色金属、建材、食品、纺织、轻工5大传统产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5.工业强基。支持电子信息、航空航天装备、电力装备、轨道交通装备、工业机器人、新材料、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等工业强基产品创新研制和产业化项目。
6.绿色制造。支持工业领域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重点对列入国家、省级的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支持。支持企业开展电机、变压器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技术改造项目建设。
7.安全产业。支持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公共安全等领域,提供安全保障的产品、装备等安全产业技术改造项目。
(三)科技创新专题
8.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产业化条件,市场前景广阔,有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四)认定类专题(仅在陕西财政云项目库外网填报)
1.支持2021年省级认定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重点领域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估三级以上达标企业以及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和智能产线。
2.支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需要提交纸质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3.支持2021年省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精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
以上支持方向涉及乡村振兴、苏陕协作、消费品工业“三品”工程建设、健康企业建设、“民参军”、老工业基地改造升级、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企业灾后重建、县域经济等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具备项目建设的条件和能力,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无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信用中国(陕西)网站查询情况为准。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未发生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二)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准入条件,技术先进并且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能够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建设(取得合法审批手续的项目除外)。
(三)申报项目实施地须在陕西省范围内,项目已开工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以上,纳入统计部门统计),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大数据产业项目和融合发展项目总投资要求见附件,绿色制造类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明确,投资结构合理。
(四)申报项目备案(核准)、环评、土地、规划等手续齐全,否则不予支持。
(五)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个方向的项目(不包括认定类方向),已取得中央和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时间

请于2021年10月31日前上报推荐文件和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大数据产业项目申报要求
一、支持方向
1.支持数据源建设,数据采集、存储、汇聚、处理、分析与开发利用的技术、应用及服务项目。重点支持工业大数据数据资源网、数据资源池及数据治理项目。
2.支持大数据应用,数据管理能力提升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近年来列入省工信厅数字化应用场景项目和工信部示范项目、优秀解决方案的项目。
3.支持产业链关键环节的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产品及产业化项目,重点支持工业大数据(工业企业数字化应用、数字化智能改造等)项目,战略性矿产资源高质量发展大数据项目。
4.支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市级统筹类公共平台和大数据中心建设及智慧应用项目,支持智慧城管、智慧乡村、智慧社区、智慧园区等数字化示范区建设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项目建设的条件和能力,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无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信用中国(陕西)网站查询情况为准。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未发生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二)申报项目实施地须在陕西省范围内,项目已开工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以上),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明确,投资结构合理。
(三)申报项目备案(核准)手续齐全。
(四)已取得中央和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提交资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建设背景、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期限、实施进度计划、总投资预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风险分析及建设条件落实情况,项目建成后目标及预期可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项目备案文件复印件。
3.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专业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和2021年1-8月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5.项目自筹资金来源说明及银行出具的企业自有资金证明文件、社会融资等其他资金来源证明文件(企业盖章)。
6.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的说明(企业盖章)。
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企业盖章)。
8.项目简介(1000字以内)、项目实地核查表、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两化融合项目申报要求
一、支持方向
1.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
2.鼓励工业互联网平台在垂直行业的深化应用,支持面向重点行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
3.聚焦制造资源集聚程度高、产业转型需求迫切的区域,支持面向重点区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
4.支持面向“平台+云仿真”“平台+供应链”“平台+数字孪生”“平台+人工智能”“平台+边缘计算”等特定技术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
5.支持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
6.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行业系统解决方案研发和推广;
7.聚焦“碳达峰、碳中和”,支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数字化碳减排平台建设及应用;
8.支持基于工业互联网安全管控技术及工业数据安全威胁分析应用的预警平台建设;
9.支持生活类、公共服务类、行业类信息消费能力提升和技术创新,支持新型信息消费产品升级和应用,支持信息消费支撑平台建设。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具备项目建设的条件和能力,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无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信用中国(陕西)网站查询情况为准。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未发生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二)申报项目实施地须在陕西省范围内,项目已开工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以上),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明确,投资结构合理。
(三)申报项目备案(核准)手续齐全。
(四)已取得中央和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优先支持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以及获评工信部两化融合、工业互联网、信息消费相关试点示范的企业申报的项目。
三、提交资料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项目提供贯标总结材料及评定证书复印件。其他项目按顺序提交以下材料:
(一)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1.项目实施的背景和依据。(1)项目实施的背景。(2)项目实施依据。2.项目实施条件分析。(1)项目管理和研发人员资历背景、管理制度。(2)技术保障:研发队伍、科研成果、知识产权情况,工程技术人员及构成,计算机、软件、自动控制等信息化相关专业人员配备情况。(3)基础条件:项目实施的设备、设施等基础条件。(4)财务状况。(5)两化融合发展水平等其他保障。3.项目实施内容。(1)项目实施对研发、生产、经营、管理、产品等方面改造和提升的效果;(2)项目实施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3)项目设备选型及系统:项目实施平台、硬件、软件和服务分析;(4)项目完成期限、阶段计划及考核目标;(5)项目总投资预算、资金来源及筹措情况。4.效益分析。(1)经济效益分析:计算投资回收期、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等对生产管理服务的促进作用;(2)社会效益分析:项目在地区或行业信息技术应用的先进性、推广和示范价值,保障安全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等社会效益提升方面。5.项目风险分析及处置。
(二)项目备案文件复印件。
(三)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专业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和2021年1-8月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五)项目自筹资金来源说明及银行出具的企业自有资金证明文件、社会融资等其他资金来源证明文件(企业盖章)。
(六)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的说明(企业盖章)。
(七)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企业盖章)。
(八)两化融合评估系统2021年度自评估报告。
(九)项目简介(1000字以内)、项目实地核查表、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申报应提交资料
1.项目备案(核准)、环评、土地、规划等审批文件复印件。项目涉及新征土地的,须提供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的项目);项目不涉及新征土地的,提供原有土地证复印件。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评价批复意见或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2.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及纳入投资统计的说明,同时提供在投资统计库填报数据页面截图(截图带网址,企业盖章)。信用中国、信用中国(陕西)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截图带网址,企业盖章)。
3.专业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和2021年1-8月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4.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银行入账单等相关手续复印件。
6.项目自筹资金来源说明及银行出具的企业自有资金证明文件、社会融资等其他资金来源证明文件(企业盖章)。
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8.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企业盖章)。
9.项目简介(1000字以内)、项目实地核查表、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10.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还需提供知识产权归属或授权使用证明文件(专利授权日期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