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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关于开展2019年高交会参展活动备案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资助标准

对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的参展单位,给予展位费用50%、不超过5万元的扶持。


二、申报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是最近一个年度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参展商,不含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申请人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三)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四)通过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


三、申请材料

(一)《龙华区高交会参展活动备案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登记证书;

(三)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四)上年度完税证明,本年度最近一个月或季度的完税证明(非事业单位提供); 

(五)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通过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打印,非事业单位提供);

(六)企业信用信息资料(通过深圳信用网打印,非事业单位提供);

(七)其他材料(如无,可不提供)


四、申请时间

2019年9月10日—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