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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知识产权创新技术对外推广对接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6-04-1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项目名称
知识产权创新技术对外推广对接项目。
二、项目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纵深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快形成长效机制的通知》工作部署,协助高校科研机构完善专利转化政策和机制,协助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对接省内外企业专利技术需求,促进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技术向省内外企业转让许可及产业化,助力专利技术对外推广交流。
三、项目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纵深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快形成长效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广泛发动广东省内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积极参加国家级知识产权重点展会等活动,推荐本地优质专利技术、商标、地理标志产品、资本、供需等信息资源在相关展会进行展示对接。发动和组织辖内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参展参会,协助参展单位报名、展位设计和搭建,协助展会进行辖内宣传推广等工作。
全年组织不少于50家企业参展参加不少于3场知识产权相关展会活动。收集省内重点产业重点企业技术转化需求,组织不少于3场省外专利技术精准对接活动,服务企业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对外推广,促进省内外企业专利技术、商标等交流与合作,充分展现广东省企业品牌形象。
四、项目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健全的管理制度,具有实施申报项目必需的实施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熟悉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情况,具有一定的组织参展经验或组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对接活动工作经验。
3.在广东省内有固定工作场所和专人负责项目实施,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4.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五、申报材料
(一)《2026年知识产权创新技术对外推广对接项目申报书》;
(二)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四)承担过相同或相类似工作证明;
(五)资金测算明细申报表;
(六)其他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由省市场监管局批准立项,财政资金支持额度上限为50万元。本次申报及评审结果仅将列入省市场监管局2026年项目入库名单,我局将根据项目预算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次评审项目是否立项。
(二)对申报书相关内容填写要求:申报单位在填写目标任务及工作内容部分时,可在我局对此项目任务的总体要求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谋划一些能体现对此项目任务总体要求的具体工作;在计划进度部分,统一按2026年5月起至2027年3月止;在预期成果及考核指标部分,要与具体工作相对应,要能真实反映此项目实施后产生的效益,不要随意扩大项目成果,更不要将一些全省或本区域整体性的成果作为此项目的预期成果;在项目经费预算部分,预算要合理和细化,哪项活动多少人力支出、多少硬件支出等要明确,要按“标准×数量”的格式列出。
(三)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省市场监管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四)项目检查验收:省市场监管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检查要求提供项目实施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材料,配合开展实地检查。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成果,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项。
七、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2026年知识产权创新技术对外推广对接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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