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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6年专利代理行业协同监管及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6-04-1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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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专利代理行业协同监管及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二、项目目标
根据《“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中“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要求,通过实施本项目,提高专利代理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我省专利代理行业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发展实力,促进我省专利代理行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三、项目任务
(一)协助完成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广东考点考务工作。预计完成不少于8000人次的报名资料及补正资料审核,协助完成不少于1000人次的咨询答疑工作,协助开展不少于5个考站现场检查,协助组织并保障6000人次顺利参加考试,协助完成代理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二)开展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协同监管工作。协助开展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催交、报告涉及列异内容比对初核、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和分支机构备案资料初审和变更信息初核,协助录入专利代理信用评价及修复佐证材料,配合开展全省专利代理行业数据梳理分析,组织开展专利代理行业规范管理交流活动2场、知识产权政策宣讲活动2场、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研讨活动4场。
(三)开展促进全省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服务能力提升工作。组织开展不少于1200人次的广东考点政策宣讲,考点解析公益性考前培训活动,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协作帮扶培训1场,组织专利代理行业校园招聘3场、专利代理师代理技能提升交流活动1场、专利代理能力提升培训不少于2场等系列活动。
(四)完成省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社会团体。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健全的管理制度,资金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实施申报项目必需的实施条件、专业技术能力及服务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在广东省内有固定场所,有专人负责,与省内专利代理机构有密切工作联系,熟悉我省专利代理行业情况,了解专利代理行业发展需求,掌握我省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相关数据,熟悉专利代理行业监管法律法规规定;
3.具备整合专利代理行业资源,助推行业健康发展的能力;
4.有同类或者相似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5.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五、申报材料
(一)《专利代理行业协同监管及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
(二)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能佐证申报书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金测算明细申报表;
(五)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由省市场监管局批准立项,财政资金支持额度上限为100万元。本次申报及评审结果仅将列入省市场监管局2026年项目入库名单,我局将根据项目预算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次评审项目是否立项。
(二)对申报书相关内容填写要求:申报单位在填写目标任务及工作内容部分时,可在我局对此项目任务的总体要求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谋划一些能体现对此项目任务总体要求的具体工作;在计划进度部分,统一按2026年5月起至2027年3月止;在预期成果及考核指标部分,要与具体工作相对应,要能真实反映此项目实施后产生的效益,不要随意扩大项目成果,更不要将一些全省或本区域整体性的成果作为此项目的预期成果;在项目经费预算部分,预算要合理和细化,哪项活动多少人力支出、多少硬件支出等要明确,要按“标准×数量”的格式列出。
(三)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省市场监管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四)项目检查验收:省市场监管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检查要求提供项目实施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材料,配合开展实地检查。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成果,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项。
七、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附表:2026年专利代理行业协同监管及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