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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6年商标代理行业协同监管及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6-04-1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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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商标代理行业协同监管及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二、项目目标
根据《“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中“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要求,通过实施本项目,提高商标代理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我省商标代理行业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发展实力,促进我省商标代理行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三、项目任务
(一)开展商标代理信用评价工作不少于30家,协助省局做好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信息的归集整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6场商标代理规范专题走访调研、座谈交流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开展自律交流、信用承诺、行业发展研讨会、商标代理年会等活动,引导商标代理机构依法规范从事商标代理业务;
(三)完善及更新广东省商标代理机构信息数据库不少于8次,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商标代理行业协同监管工作;
(四)开展商标代理专业水平考试不少于500人,不断提高商标代理行业专业服务水平;
(五)完成省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社会团体。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健全的管理制度,资金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实施申报项目必需的实施条件、专业技术能力及服务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在广东省内有固定场所,有专人负责,熟悉我省商标代理行业情况,了解商标代理行业发展需求,掌握我省商标代理行业相关数据,熟悉商标代理行业监管法律法规规定;
3.具备整合商标代理行业资源和大数据应用及数字化研究分析能力,助推行业健康发展的能力;
4.有同类或者相似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5.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五、申报材料
(一)《商标代理行业协同监管及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
(二)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能佐证申报书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金测算明细申报表;
(五)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由省市场监管局批准立项,财政资金支持额度上限为38.5万元。本次申报及评审结果仅将列入省市场监管局2026年项目入库名单,省市场监管局将根据项目预算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次评审项目是否立项。
(二)对申报书相关内容填写要求:申报单位在填写目标任务及工作内容部分时,可在我局对此项目任务的总体要求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谋划一些能体现对此项目任务总体要求的具体工作;在计划进度部分,统一按2026年5月起至2027年3月止;在预期成果及考核指标部分,要与具体工作相对应,要能真实反映此项目实施后产生的效益,不要随意扩大项目成果,更不要将一些全省或本区域整体性的成果作为此项目的预期成果;在项目经费预算部分,预算要合理和细化,哪项活动多少人力支出、多少硬件支出等要明确,要按“标准×数量”的格式列出。
(三)合同管理:项目立项后,省市场监管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四)项目检查验收:省市场监管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检查要求提供项目实施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材料,配合开展实地检查。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成果,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项。
七、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2026年商标代理行业协同监管及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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