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工作通知
一、项目介绍:
实施目的: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发挥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促进深圳市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
二、2019年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深圳市:20 万
福田区:20 万
盐田区:10 万
宝安区:20 万
龙华区:区级申报50 万
光明区:40 万、区级申报奖励30 万
罗湖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事业单位给予20 万元的奖励。对于累计获得10 件、
30 件、50 件、100 件以上发明专利的企业,分别给予10 万元、30 万元、50 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三、2019年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申报条件:
1、依法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守法经营,纳税信用、财务状况良好;
2、具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已建立较为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
度(已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优先考虑);
3、已建立专利检索制度,其主要研发人员能熟练使用专利信息系统查阅和分析专利文
献,具有开展知识产权评议或者运营的能力;
4、专利申请或版权登记的数量近三年连续保持增长,或者其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
标或广东省著名商标;
5、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指对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的投入)占企业研发
投入5%以上;
6、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经行政或司法程序最终认定的侵犯他人
知识产权的行为;
7、已被认定为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不得重复申报(包括进行过名称变更的企
业)。
四、2019年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一式4份(盖公章),并提交word格式的电子版
(二)附件证明材料1份(并提交PDF格式的电子版):
1. 企业知识产权机构建设情况报告(盖公章);
2.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及《知识产权工作投入财务报告》(交原件);
3. 企业无知识产权侵权声明(盖公章);
4. 企业知识产权规章制度(盖公章);
5. 企业申请专利、版权、商标、标准等证明文件(申请或授权书),验原件;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7. 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8. 获得知识产权研究员系列职称人员证明材料(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