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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开展数据技术创新平台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6-09-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数据管理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数据局《关于加强数据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和《湖北省加强数据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构建我省数据科技创新体系,提升数据要素供给质量和价值释放能力,现开展湖北省数据技术创新平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主体资质。申报依托单位应为在湖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鄂高校、科研院所或产学研联合体。其中依托单位为企业的应具备较强研发实力,当年研发投入占收入5%以上或研发投入达到500万元以上;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近三年应承担过与研究领域相关的研究项目5项以上;为联合体的需明确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分工及权利义务。
(二)团队条件。拥有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专职科研队伍,拥有本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具备开展数据技术创新研究的人才基础。固定研究人员原则上不少于25人(联合体可合并计算),其中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比例不低于50%。
(三)研究基础与方向。应具有较好的研究积累,已形成明确的研究方向和任务。同时应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相关科研项目,或已在数据要素重点场景形成应用成果,还应具备产学研用协同机制和成果转化能力。
(四)条件保障。应具备相对集中的科研场地(原则上1000平方米以上,可分址建设),科研仪器设备原值达到一定规模(原则上500万元以上)。同时依托单位承诺每年提供不低于50万元的运行经费支持,并明确配套建设经费。
(五)其他条件。拥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实行开放共享机制,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参照数据技术创新平台申报书模板(详见附件)编制申报材料,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属地数据管理部门初审,包括盖章纸质版一式四份和一份光盘(包含可编辑版和PDF版)。各市州数据管理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和实地考察后于2026年10月8日前,择优推荐至省数据局。

附件:湖北省数据技术创新平台申报书(模板)


湖北省数据局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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