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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级重点研发项目

发布时间:2026-05-0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各扩权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决策部署,持续优化协同创新体系,强化“61020”科技创新成果体系建设,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现启动2026年度省级重点研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本次申报的重点研发项目通过竞争择优等方式遴选攻关团队,涵盖前沿技术、高新技术、农业科技、社会发展等四个领域(具体指南方向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17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提交申报材料。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17时。
三、申报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重点研发项目应聚焦生产一线亟需的关键核心技术、共性技术难题,须契合指南方向、研发内容明确,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与装备,项目期满可落地应用。项目名称应科学规范,突出创新点或关键攻关问题,原则上以“XXX技术研发”为后缀,不得简单照搬指南表述。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原则上为湖北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行满一年的企事业单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对无研发机构、无研发活动的企业,不予财政资金支持。
3.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企业研发投入情况需满足以下条件:销售收入>2亿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3%或研发费用≥800万元;5000万元≤销售收入≤2亿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4%或研发费用≥400万元;销售收入<5000万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5%且研发费用≥50万元。销售收入、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以企业提供的近三年营业收入、研发费用以及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三年最高值为准。强化自筹经费投入占比,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自筹配套经费占项目总投入经费比例不低于60%。
4.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为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可放宽至1961年1月1日),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可从外引进或聘请专家作为技术负责人。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可不受职称或学历限制,可由企业负责人或企业研发管理人员担任。
(二)优先支持条件
1.优先支持青年科技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实施省级重点研发项目,男性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为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优先支持企业牵头申报。省级重点研发项目主要面向省内企业等生产服务一线单位。牵头申报单位为高校院所的,鼓励省内企业作为项目共同研发、成果转化的主体;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鼓励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创新。申报书中应提供合作协议书,牵头单位应承担主要研发任务,项目经费分配要与研发任务合理匹配。
3.鼓励项目申请单位聘用科研助理,吸纳高校毕业生为科研项目实施提供服务,相关经费可在项目预算中列支。
(三)限项要求
1.同一项目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不得通过变换课题名称、项目负责人等方式同时在不同省级科技计划和其他科研项目中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凡属重复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2.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同时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已承担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验收或3年内项目验收不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本通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已提交验收申请且具备验收条件(须推荐单位和项目主管处室审核通过),暂不列入限项范围,若后续验收不通过,取消立项资格。
3.同一企业本年度最多可申报3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含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奖补性定向委托项目)。高校(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申报同一研究方向的项目,只能择优推荐一项(以正式推荐函为准)。专项指南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规定。
(四)资助额度及实施期限
1.重点研发项目申请支持额度分为100万元、200万元和300万元/项三档,根据财务评审专家审减资金建议确定最终项目资金总量。项目支持额度为100万元的,资金一次性拨付;项目支持额度为100万元以上的,资金按照前两年各50%比例分期拨付。
2.重点研发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年,项目起始时间统一为2026年6月,申请支持额度为100万元以上的,项目须设置年度“里程碑”阶段性考核指标,于2027年7月前提交年度执行报告。申报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时,应将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作为填报的项目考核指标最低要求,申报书中填报的项目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立项评审的重要考量,并纳入项目立项后任务书和项目实施后验收的相关内容。
3.申报单位据实编制项目总预算,申请资金用途应符合相关省级财政科技资金管理规定。项目一经立项,项目资金总投入和绩效目标不予调整,资金申请额与实际下达资助额之间的差额部分,由项目申请单位和参与单位自筹资金补足。
(五)其他有关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申报项目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相关责任主体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记入科研失信名单。
2.开展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人工智能等属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项目,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省科技厅《关于加强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伦理监管的实施方案》(鄂科技发监〔2026〕3号)有关要求,依规开展科技伦理审查,并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
3.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不得含有涉密信息。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登录方式。直接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登录管理平台核实并完善单位信息,经确认无误后,由项目负责人依据对应类别项目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
(二)提交项目申报书。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项目申报书封面(盖章)、项目申报书正文以及相关附件材料(新单位注册按照网站指引进行,附件材料清单见平台系统)。
(三)项目推荐。按属地、属人管理原则,由各市(州、林区)科技局、各扩权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委会、部分高校院所及中央在鄂单位、省直部门(省属企业可由省国资委负责推荐)作为推荐单位统一推荐。各推荐单位对是否有研发机构、研发活动以及企业经营是否正常等认真审核后,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推荐,并下载推荐函汇总表盖章后线上提交。

附件:2026年度湖北省技术创新计划重点研发项目指南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5月7日



2026年度湖北省技术创新计划重点研发项目指南
一、前沿技术领域
(一)人形机器人专项
项目研究内容:
1.研究人形机器人在仓储物流应用场景关键技术,解决变负载行走稳定性差、复杂环境下离散路径规划与精准抓取难度大等问题,形成具备稳定搬运、精准作业、自主决策的人形机器人集群样机及一套面向医药仓储的柔性自动化解决方案(仅限企业牵头申报);
2.研发重载具身智能人形机器人关键技术,解决特种作业、工业场景下现有机器人负载能力受限无法满足使用要求的问题,形成一套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重载具身智能人形机器人整机(仅限企业牵头申报);
3.研发极端环境下人形机器人自主可控多模态操作大模型,解决极端条件下操作大模型可靠性与安全性不足及核心算法依赖国外等问题,形成一台极端环境多模态智能操作SOC终端及一套配套国产化软硬件产品方案(仅限企业牵头申报);
4.研发人形机器人柔性电子器件精准控温与微纳装联技术,解决器件装联过程中热场畸变、电路易损伤、互连稳定性差、装联良率偏低等关键问题,形成1台工程样机、1套光学系统及2项核心算法的成套技术与产品方案;
5.研发高交互具身机器头关键技术,解决人机交互中表情僵硬、眼神呆滞、语音-表情-行为割裂等问题,形成软硬件集成的高交互具身机器头系统样机和可规模化落地的产品方案;
6.研发人形机器人视觉-触觉-语言-动作多模态融合低耗高精度控制技术,解决人形机器人运动控制系统硬件成本高、多关节协同调试与整机适配周期长的问题,形成1套VTLA一体化关节模组和嵌入式核心模块、2项一站式部署工具链及软件套件;
7.研究面向人形机器人的高扭矩密度、高刚度RV减速器高精度加工、低背隙误差控制、轻量化材料优化及整机高一致性装配关键技术,解决当前人形机器人关节负载能力不足、动态变载荷下刚度不足、扭矩密度偏低等性能瓶颈,形成高承载、高可靠、高功率密度的人形机器人专用RV减速器成套创新成果。(仅限企业牵头申报)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每个项目完成不少于2项关键技术研发,至少1项达到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每个项目产出新材料/新部件/新产品/新装备不少于1个,形成不少于2个应用场景解决方案;项目需促进科技投融资不低于200万元或新产品/新技术实现销售收入不少于500万元;每个项目培养人才不少于5名。
(二)量子科技专项
项目研究内容:
1.研制基于缓冲气体冷却汞离子囚禁的星载原子钟,解决长寿命、高可靠性等技术和工艺难点,形成星载汞离子微波原子钟工程样机。
2.研究超导量子体液代谢物精密测量关键技术,解决标志物检测灵敏度不足、信噪比低等问题,形成全国产超导NMR体液检测技术体系(仅限企业牵头申报);
3.研究用于原子量子计算的原子芯片关键技术,解决中性原子量子计算机系统小型化集成难问题,形成单原子阵列操控的原子芯片;
4.研究新型雷达收发与近红外单光子探测技术,解决能见度激光雷达量子探测效率低、探测范围不足、探测盲区较大等问题,形成单光子量子探测能见度激光雷达产品(仅限企业牵头申报);
5.研究超低噪声光学频率梳和亚赫兹线宽单频激光产生技术,解决电磁噪声环境下频率稳定性低问题,形成低功耗光频梳和稳频激光器产品;
6.研发中红外可调谐激光器关键技术,解决国产中红外光源输出功率低、调谐范围窄且线宽窄、稳定性差等问题,形成结构稳定、集成度高的中红外可调谐激光器(仅限企业牵头申报);
7.研发抗量子计算攻击低功耗可重构密码加速芯片技术,解决算子体系重构、端侧设备功耗大等问题,形成国产化抗量子低功耗可重构密码加速芯片样品及系列化难产品(仅限企业牵头申报);
8.研发基于量子增强光声多普勒遥测的风机叶片探伤技术,解决复杂环境下部件声振耦合机理与信号解耦方法,光量子遥测灵敏度与稳定性问题,形成差分式光声多普勒检测装置和具有探测方位角控制、探伤朔源以及缺陷评估的模型系统。(仅限企业牵头申报)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每个项目完成不少于2项关键技术研发,至少1项达到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每个项目产出新材料/新部件/新产品/新装备不少于1个,形成不少于2个应用场景解决方案;项目需促进科技投融资不低于200万元或新产品/新技术实现销售收入不少于500万元;每个项目培养人才不少于5名。
(三)人工智能与6G专项
项目研究内容:
1.研究高并发长序列推理中KV缓存高效复用与池化技术,解决显存容量瓶颈与多级流转机制缺失、KV缓存全局池化管理能力不足等问题,形成以KV缓存为中心的AI原生数据管理产品(仅限企业牵头申报);
2.研究定制化自动化数据标注平台关键技术,解决行业隐性知识转码转化难、专业术语模糊性导致标注歧义等问题,形成自动化数据标注平台和功能模块(仅限企业牵头申报);
3.研究座舱多模态认知智能体长上下文推理与隐私保护技术,解决跨模态深度语义对齐、复杂交互下长思维链推理与任务规划、细粒度隐私保护与数据隔离等问题,形成端侧多模态认知智能体新产品(仅限企业牵头申报);
4.研究智能体自动化设计平台开发技术,解决跨模型智能体自动化设计、复杂体系化协同、企业级开箱即用的全流程平台支撑能力不足等问题,形成智能体自动化设计与协同平台(仅限企业牵头申报);
5.研究芯片级固态散热及算力卡间高效互联总线集成技术,解决传统大模型应用一体机工作噪声大、算力利用率低等问题,形成1套软硬件一体化的大模型应用一体机产品(仅限企业牵头申报);
6.研究多模态空间智能大模型及具身智能导航技术,解决多源多模态数据融合准确率低、低成本轻量化空间智能导航终端软硬件一体集成难等问题,形成1套多模态空间智能大模型、1台低成本轻量化智能空间导航终端;
7.研究多模态时空大数据治理与高可信服务智能体技术,解决多源异构时空数据跨模态对齐中“数据错位”和“语义割裂”、复杂时空场景下可信服务瓶颈等问题,形成1套多模态时空大数据治理与高可信服务智能体软件(仅限企业牵头申报);
8.研究基于跨模态科技资源数据的异构多智能体协同模拟技术,解决跨模态科技资源数据统一语义空间构建与智能解译难、科技治理异构多智能体交互机制及协同算法缺失等问题,形成科技治理异构智能体协同仿真推演系统;
9.研究复杂地形风电场多智能体构建与协同技术,解决复杂山地场景下超短期功率预测模型精度不足、难以实现秒级自主协同优化与电网快速响应等问题,形成1套覆盖“高精度动态感知-自主协同决策-安全可信执行”全链路的系统级工业智能体;(仅限企业牵头申报)
10.研究低能见度轻量化视觉大模型技术,解决低能见度生产作业场景下人-物异常行为漏检率高、边缘端快速部署和端云协同实时响应不足等问题,形成1套轻量化低能见度视觉模型;
11.研发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病害推理大模型与智能终端,解决病害识别单纯依赖统计学习导致解释性与可信度底、复杂干扰条件下稳定感知与在线分析难度大等问题,形成病害推理大模型软件、智能检测终端装备;
12.研究高海拔深埋洞室群风险预警通感算一体化关键技术,解决弱网环境下多边缘节点通感算协同调度难等问题,形成通感算一体智能化监测装备;
13.研发面向端边云协同的ARM智能边缘计算平台及AI推理硬件,解决云手机因远程控制导致的高延迟与复杂决策缺失问题,形成ARM边缘计算服务器、AI盒子等产品2套;(仅限企业牵头申报)
14.研究图纸驱动的工业知识图谱构建与大模型运维推理技术,解决非标符号少样本识别、异构运维数据跨模态语义对齐、工业场景大模型幻觉抑制等技术问题,形成图纸智能化与运维决策支持工具;
15.研发面向空天地一体化的6G太赫兹超高速敏捷通信系统,解决空天地条件下超高速移动通信的问题,形成1套超大带宽调制与解调数据处理平台、太赫兹高性能射频收发组件和功率放大组件以及1套超高速无线传输样机原型系统。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每个项目完成不少于2项关键技术研发,至少1项达到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每个项目产出新软件/新产品/新装备不少于1个,形成不少于2个应用场景解决方案;项目需促进科技投融资不低于200万元或新产品/新技术实现销售收入不少于500万元;每个项目培养人才不少于5名。
(四)低空经济专项
项目研究内容:
1.研究高转矩密度高效率航空电机关键技术攻关,解决航空电机核心性能指标与国际差距、适航研发体系缺失等问题,形成1台高转矩密度高效率航空电机工程样机、1套多物理场协同设计平台以及1部设计指南与技术规范(仅限企业牵头申报);
2.研发通导遥算一体的远程无人机感知系统,解决GNSS拒止环境下定位能力不足、“三无”“三断”极端场景中通导遥算一体化支撑薄弱、无人值守自主作业难等问题,形成微型化智能终端、复合翼无人机机巢等新产品;
3.研发载人eVTOL复合材料螺旋桨及动力系统,解决无人机无人机噪声大、安全与降噪矛盾、高效低噪声推进系统整机集成技术被国外垄断等问题,形成低噪声智能涵道推进系统整机工程样机、复合材料风扇叶片以及主动噪声控制模块(仅限企业牵头申报);
4.研究低空无人集群协同决策技术,解决无人机集群对环境观测不足、相互理解能力弱、邻域内无人机动态协作关系感知困难等问题,形成1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低空无人集群协同决策模型;
5.研发高抗风共轴双桨电动无人机关键装备,解决旋翼无人机强风环境下姿态失稳、控制精度剧降与动力系统过载保护等问题,形成1套高抗风飞控与动力系统解决方案及1套“气动-飞控-动力”一体化高抗风子系统工程样机(仅限企业牵头申报);
6.大惯量非规则负载下多机协同吊运与载荷自适应平衡方法研究,解决机协同抗干扰能力弱、复杂环境感知滞后、多无人机协同吊运系统的统一测试标准与性能评价体系缺失等问题,形成1套多无人机智能吊挂与安全冗余系统;(仅限企业牵头申报)
7.研发地效飞行器,解决近水面飞行及复杂海况扰动下安全性低、进气道总压损失和分离效率平衡性差等问题,形成一套地效飞行器样机;
8.研究基于视觉信息的自主定位与智能导航技术,解决无人机在高速、高机动飞行状态下避障成功率与环境适应性第问题,形成1套高保真无人机视觉导航仿真训练软件系统;(仅限企业牵头申报)
9.研发低成本、全自主空中拦截无人机,解决高动态下视觉感知延迟、近距末端制导不稳及边缘算力受限等难题,填补国内空基物理拦截空白,形成1款高动态空中自主拦截无人机新产品,建立1处重点设施安防应用示范;(仅限企业牵头申报)
10.研究电磁敏感区域低空非合作目标全被动监视关键技术,解决传统主动雷达在电磁敏感区域存在电磁辐射与干扰无法部署的低空安防难题,形成1套非合作目标全被动监视集成系统,并在省内至少1个低空经济示范区完成验证应用。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每个项目完成不少于2项关键技术研发,至少1项达到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每个项目产出新材料/新部件/新产品/新装备不少于1个,形成不少于2个应用场景解决方案;项目需促进科技投融资不低于200万元或新产品/新技术实现销售收入不少于500万元;每个项目培养人才不少于5名。
(五)氢能与核聚变能专项
项目研究内容:
1.研发面向宽功率波动的高性能阴离子交换膜及百千瓦级AEM电解槽关键技术,解决AEM电解制氢在膜材料性能与动态适应性方面问题,形成高性能阴离子交换膜、高耐反极非铂催化剂、长寿命膜电极组件及百千瓦级宽波动AEM电解槽堆等新产品;(仅限企业牵头申报)
2.研制氢内燃机中高可靠性氢喷射器,解决氢喷射器动态密封失效与射流精确控制,关键部件早期失效及氢脆磨损耦合失效,精密加工、热处理及装配工艺不稳定,性能验证与可靠性定量评估等问题,形成1型适用于氢内燃机的氢喷射器新产品;
3.研发面向真实裂解气的耐杂质电化学氢气纯化膜电极系统关键材料,解决真实裂解气中杂质对电化学纯化过程的毒化与侵蚀问题,形成“耐杂质电化学氢气纯化膜电极”新产品及“耐氨/CO质子交换膜”新材料(仅限企业牵头申报);
4.研发高效稳定的纳米生物制氢材料,解决多因素复杂环境下细胞稳定性差、制氢效率低等问题,建成产氢能力≥0.4g/L/d的光电增强生物制氢反应装置,形成百吨级生物制氢用光电纳米材料示范产线(仅限企业牵头申报);
5.研发绿氨间接氢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协同调控与高效转化关键技术,解决氨裂解动力学慢、残余氨毒化电堆、系统协同控制水平低等问题,形成一套绿氨间接氢燃料电池发电系统验证平台及成套调控技术(仅限企业牵头申报);
6.研究面向未来托卡马克聚变堆智能运行与控制技术,解决托卡马克聚变堆高参数运行时诱发的等离子体大破裂产生机理尚不明确且时间尺度极短、监测与调控手段效果有限等问题,形成1套未来聚变堆从故障预测到主动防护的集成方案;
7.研究核聚变反应堆关键结构材料低活化钢制备技术,解决大尺寸、高均匀性板材管材制备能力低,辐照数据库严重缺乏,材料使役性能评价体系缺失等问题,形成1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低活化钢成分体系,1套低活化钢专用焊接材料与工艺体系,1个聚变堆材料使役性能评价平台;
8.研究基于场反等离子体形成机制的连续形成喷射技术,解决高速同步加料和重频脉冲电源问题,形成适合重频运行的场反等离子体形成和喷射方案。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每个项目完成不少于2项关键技术研发,至少1项达到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每个项目产出新材料/新部件/新产品/新装备不少于1个,形成不少于2个应用场景解决方案(核聚变能除外);项目需促进科技投融资不低于200万元或新产品/新技术实现销售收入不少于500万元;每个项目培养人才不少于5名。
二、高新技术领域
(一)新型信息网络专项
项目研究内容:
1.智算服务器GPU间光I/O关键技术研究(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2.100G/200G PON超大容量光接入核心技术研究(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3.高功率宽带射频光子核心芯片与系统关键技术研究(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4.高速光模块FA光纤阵列关键技术研究(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5.MPO精确对准及可拆卸式连接装置与器件研究(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6.光无源器件用高纯石英晶圆衬底制造技术研究;
7.晶圆级硅基多材料异质集成关键技术研究。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每个项目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装置不少于2个;每个项目申请发明专利或牵头制订标准数量不少于2项;新产品/新技术实现销售收入不少于500万元;每个项目培养人才不少于5名。
(二)激光专项
项目研究内容:
1.高功率激光器(固体、光纤等)关键技术研究(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2.新能源电池极片超高速表面处理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3.特种激光器(气体、液体等)关键技术研究(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4.高速高分辨率激光测量与成像系统研究(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5.在线激光智能清洗疏通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6.多自由度加工软硬件激光设备控制系统研发;
7.激光器嵌入式复合材料基板一体化结构研究。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每个项目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装置不少于2个;每个项目申请发明专利或牵头制订标准数量不少于2项;新产品/新技术实现销售收入不少于500万元;每个项目培养人才不少于5名。
(三)智能终端与新型显示专项
项目研究内容:
1.显示用喷墨打印装备工艺技术研究(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2.去偏光片核心材料技术研究(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3.TFT-LCD用PI取向剂材料研究(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4.AR/VR质量检测光学相干层析研究(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5.高世代大尺寸液晶面板关键技术研究(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6.AM-OLED显示用窄谱带发光材料技术研究;
7.微棱镜等微纳光学元器件智能制造技术研究。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每个项目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装置不少于2个;每个项目申请发明专利或牵头制订标准数量不少于2项;新产品/新技术实现销售收入不少于500万元;每个项目培养人才不少于5名。
(四)工业软件专项
项目研究内容:
1.半导体制造封装及可靠性仿真分析软件技术(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2.智能制造运营仿真与协同管控系统软件关键技术(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3.面向离散制造行业CAM领域异形套料优化关键技术(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4.边缘智能网关与应用开发技术(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5.面向工业场景优化的桌面与服务器操作系统技术(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6.湖北传统刺绣的智能设计与工艺技术;
7.新材料制造边端AI计算架构技术。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每个项目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装置不少于2个;每个项目申请发明专利或牵头制订标准数量不少于2项;新产品/新技术实现销售收入不少于500万元;每个项目培养人才不少于5名。
(五)数字技术与网络安全专项
项目研究内容:
1.支撑大模型应用的一站式AI开发平台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2.异构算力融合技术研发(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3.星闪通感一体化关键技术研发(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4.抗量子计算网络加密关键技术研究(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5.文化旅游IP智能创作与数字传播技术研究(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6.基于安全计算的可信数据空间关键技术及应用研究;
7.RISC-V指令集架构关键技术研发。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每个项目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装置不少于2个;每个项目申请发明专利或牵头制订标准数量不少于2项;新产品/新技术实现销售收入不少于500万元;每个项目培养人才不少于5名。
(六)北斗与航空航天专项
项目研究内容:
1.基于“三断”等应急场景下地面应急广播的北斗高精度定位技术(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2.移动智能终端室内外一体化分米级定位关键技术(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3.基于5G控制面的北斗优先增强信息播发技术(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4.北斗+多源融合感知技术(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5.多用途兼容性低成本火箭发射装置关键技术(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6.模块化药柱变形机理及燃烧工程应用技术;
7.卫星在轨服务与维护数字主线贯通技术;
8.固体发动机姿态控制关键技术。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每个项目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装置不少于2个;每个项目申请发明专利或牵头制订标准数量不少于2项;新产品/新技术实现销售收入不少于500万元;每个项目培养人才不少于5名。
(七)高端装备与工业母机专项
项目研究内容:
1.高速高精主轴单元及控制技术(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2.高精度强同步和低延时现场总线技术(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3.发电机组柔性调节与高效能变压器技术(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4.自动化万米深井钻机制造与页岩气深井开采技术(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5.电力装备在线监测技术(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6.AI赋能的高端装备感知决策技术(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7.汽车产线人机协作关键技术;
8.工业机器人控制系统及零部件关键技术。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每个项目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装置不少于2个;每个项目申请发明专利或牵头制订标准数量不少于2项;新产品/新技术实现销售收入不少于500万元;每个项目培养人才不少于5名。
(八)绿色智能船舶专项
项目研究内容:
1.具备高阶自主决策能力的船舶机舱健康管理装备(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2.船用高密度电池及储能系统(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3.船舶多能源动力系统集成优化关键技术(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4.船舶远程驾控系统(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5.船体动态自感知关键技术研究(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6.绿色智慧航道多能流协同与能量路由关键技术;
7.船岸一体的数智运维系统。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每个项目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装置不少于2个;每个项目申请发明专利或牵头制订标准数量不少于2项;新产品/新技术实现销售收入不少于500万元;每个项目培养人才不少于5名。
(九)新能源汽车与固态电池专项
项目研究内容:
1.新一代舱驾一体算力芯片与汽车具身智能核心算法及支撑技术(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2.面向智能网联汽车的高速大容量全光互连交换器件系统(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3.大尺寸绿色精密喷涂技术(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4.高可靠智能底盘系统关键技术(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5.长寿命高比能钠离子电池储能技术(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6.面向全固态电池的高纯电解质制备技术;
7.全固态电解质结构以及界面工程设计技术;
8.新能源商用车800V架构关键技术。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每个项目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装置不少于2个;每个项目申请发明专利或牵头制订标准数量不少于2项;新产品/新技术实现销售收入不少于500万元;每个项目培养人才不少于5名。
(十)先进材料专项
项目研究内容:
1.含氟电子特气新材料全链条制备技术研究(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2.高精密加工用超硬材料制品关键技术研究(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3.光通信磷化铟芯片核心材料的超高纯制备技术研究(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4.耐高温气凝胶复合材料制备关键技术研究(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5.高性能低介电玻璃纤维材料关键技术研究(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6.电子级硅烷气制备关键技术研究(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7.车用结构增强复合发泡材料开发与应用技术研究。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每个项目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装置等不少于1项;申请(授权)专利不少于2项,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发表科技论文不少于1篇;促进技术合同成交额不少于100万元;获得销售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新成果转化(应用)数量不少于2个;培养人才不少于5名。
(十一)高端芯片专项
项目研究内容:
1.抛光液、抛光垫等高端芯片核心材料技术研究(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2.MEMS传感器关键技术研究(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3.高频高速PCB板关键技术研究(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4.光电共封装中2.5D/3D混合键合集成技术研究(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5.百公斤级粉末ALD等原子级制造设备及核心器件研发(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6.太赫兹射频芯片设计与制造关键技术研究;
7.先进封装用高性能载板玻璃关键技术研究。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每个项目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装置不少于2个;每个项目申请发明专利或牵头制订标准数量不少于2项;新产品/新技术实现销售收入不少于500万元;每个项目培养人才不少于5名。
(十二)绿色化工专项
项目研究内容:
1.聚丙烯功能成核剂制备技术研究(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2.高硅容介孔材料制备及有机硅深度净化技术研究(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3.3nm芯片用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制备技术研究(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4.电池级甲基磺酸系列产品绿色合成技术研究(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5.磷化工含氟资源回收及高值化利用技术研究(限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6.湿法磷酸绿色联产超高强高白α-半水石膏关键技术研究;
7.电子特气分离纯化用多孔材料及分离技术和示范装置研究。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每个项目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装置等不少于1项;申请(授权)专利不少于2项,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发表科技论文不少于1篇;促进技术合同成交额100万元;获得销售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新成果转化(应用)数量不少于2个;培养人才不少于5名。
三、农业科技领域
(一)合成生物专项
项目研究内容:
1.合成生物蛋白设计AI大模型开发与利用;
2.抗猪腹泻病毒功能微蛋白AI设计合成;
3.基于动植物细胞工厂的高价值产物合成与开发(限企业牵头申报);
4.高性能酶智能设计与合成(限企业牵头申报);
5.功能性食品和保健品原料生物合成(限企业牵头申报);
6.农业废弃物合成生物基材料(限企业牵头申报);
7.大片段DNA合成关键技术研发(限企业牵头申报)。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项目需形成1项及以上标志性成果(关键技术),标志性成果(关键技术)须具备创新性、实用性和引领性,并在湖北省合成生物领域实现产业化应用;项目需申请(授权)发明专利或牵头制定标准数量不少于1项;项目需研发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装置不少于1项;项目需促进科技投融资不低于200万元或带动销售收入不低于300万元;项目需实现新成果转化(应用)数量不少于1项。
(二)重要粮油作物专项
项目研究内容:
1.超级杂交稻智能设计育种;
2.油菜等油料作物新品种选育及抗逆增产技术;
3.长江流域优质再生稻品种筛选与高效栽培技术;
4.宜机收水稻、小麦新品种培育(限企业牵头申报)。
5.耐高温低毒素玉米新品种培育(限企业牵头申报)。
6.有机稻谷胚芽高效提取与利用(限企业牵头申报)。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项目需形成1项及以上标志性成果(关键技术),标志性成果(关键技术)须具备创新性、实用性和引领性,可直接应用于育种、栽培或精深加工等环节,能够显著提升品种产量、品质或生产效率;项目需申请(授权)发明专利/品种权或牵头制定标准数量不少于1项;项目需研发新品种/新产品/新工艺不少于1项;项目需打造应用场景不少于1个,技术成果在湖北省实现大面积推广应用;项目需促进科技投融资不低于200万元或带动销售收入不低于300万元;项目需实现新成果转化(应用)数量不少于1项。
(三)现代智慧牧场专项
项目研究内容:
1.基于智能化诊断的家禽种源性疫病检测产品研发;
2.生猪养殖过程中产肉性能早期调控技术;
3.白羽青壳高产蛋鸭新品种(配套系)培育;
4.规模化猪场种母猪智能化精准繁育(限企业牵头申报);
5.动物新型兽药及绿色替抗复合产品研发(限企业牵头申报)。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项目需形成1项及以上标志性成果(关键技术),标志性成果(关键技术)须具备创新性、实用性和引领性,可直接应用于育种、养殖或疫病防控等环节,能够显著提升品种性能、品质或生产效率;项目需申请(授权)发明专利或牵头制定标准数量不少于1项;项目需研发新品种/新产品/新兽药/新工艺不少于1项;项目需打造应用场景不少于1个,技术成果在湖北省实现大规模推广应用;项目需促进科技投融资不低于200万元或带动销售收入不低于300万元;项目需实现新成果转化(应用)数量不少于1项。
(四)高品质经济作物专项
项目研究内容:
1.优质蔬菜新品种选育及智能化繁育;
2.药食同源经济作物新品种选育及数智化周年生产;
3.长江中游特色水生蔬菜早熟优质高效栽培技术;
4.高品质经济作物工业化智慧种植与设施栽培技术(限企业牵头申报);
5.稻蒿轮作高值化栽培技术(限企业牵头申报);
6.林业资源生态保护、修复与利用(限企业牵头申报)。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项目需形成1项及以上标志性成果(关键技术),标志性成果(关键技术)须具备创新性、实用性和引领性,可直接应用于育种、栽培或精深加工等环节,能够显著提升品种性能、品质或生产效率;项目需申请(授权)发明专利/品种权或牵头制定标准数量不少于1项;项目需研发新品种/新产品/新工艺不少于1项;项目需打造应用场景不少于1个,技术成果在湖北省实现大面积推广应用;项目需促进科技投融资不低于200万元或带动销售收入不低于300万元;项目需实现新成果转化(应用)数量不少于1项。
(五)高端果茶产品专项
项目研究内容:
1.耐黄龙病柑橘新品种培育;
2.高品质水果精准设计育种;
3.茶叶数智化加工技术;
4.高品质茶叶绿色高效栽培技术(限企业牵头申报);
5.藤茶种质资源开发利用及轻简化栽培技术(限企业牵头申报);
6.早熟梨智能育种与智慧化栽培技术(限企业牵头申报)。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项目需形成1项及以上标志性成果(关键技术),标志性成果(关键技术)须具备创新性、实用性和引领性,可直接应用于育种、栽培或精深加工等环节,能够显著提升品种性能、品质或生产效率;项目需申请(授权)发明专利或牵头制定标准数量不少于1项;项目需研发新品种或新工艺不少于1项;项目需打造应用场景不少于1个,技术成果在湖北省实现大面积推广应用;项目需促进科技投融资不低于200万元或带动销售收入不低于300万元;项目需实现新成果转化(应用)数量不少于1项。
(六)现代农产品加工专项(限企业牵头申报)
项目研究内容:
1.特色果蔬资源高值化利用;
2.畜禽制品智能化加工、绿色保鲜与品质调控;
3.粮食减损增效与副产物综合利用;
4.油料绿色低耗加工及综合开发;
5.特色功能性食品精准开发;
6.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高值化开发;
7.特色淡水水产品低温保鲜与加工利用。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项目需形成1项及以上标志性成果(关键技术),标志性成果(关键技术)须具备创新性、实用性和引领性,可直接应用于初加工、精深加工或副产物综合利用等环节,能够显著提升产品品质、生产效率、降低能耗;项目需申请(授权)发明专利或牵头制定标准数量不少于1项;项目需研发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装置不少于1项;项目需建立相关产品生产线或示范性基地不少于1个;项目需促进科技投融资不低于200万元或带动销售收入不低于300万元;项目需实现新成果转化(应用)数量不少于1项。
(七)农业机器人及农业智能装备专项
项目研究内容:
1.作物重大虫害高空智能预警技术及装备;
2.黄鳝智能化精深加工技术及装备;
3.池塘养殖尾水高通量快速处理技术及装备;
4.丘陵山区作物智能播种与果园采收运作业装备(限企业牵头申报);
5.除草、耕整地智能装备(限企业牵头申报);
6.“北斗+”新型智能农机装备(限企业牵头申报)。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项目需形成1项及以上标志性成果(关键技术),标志性成果(关键技术)须具备创新性、实用性和引领性,可直接应用于信息感知、智能决策或精准作业等环节,能够显著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智能化水平;项目创制新型农业机器人或农业智能装备不少于1种(套);项目需申请(授权)发明专利或牵头制定标准数量不少于1项;项目需促进科技投融资不低于200万元或带动销售收入不低于300万元;项目需实现新成果转化(应用)数量不少于1项。
(八)水产健康养殖专项
项目研究内容:
1.水产养殖天然产物替抗及精准辐照与品质控制技术;
2.水产动物低蛋白饲料研发与高效利用;
3.主要水产品抗生素与重金属高效联检技术;
4.湖北省特色淡水鱼新种质创制及高效繁育(限企业牵头申报);
5.黄鳝苗种工厂化高成活率培育(限企业牵头申报);
6.小龙虾“四季有苗”高效繁育(限企业牵头申报)。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每个项目需形成1项及以上标志性成果(关键技术),标志性成果(关键技术)须具备创新性、实用性和引领性,可直接应用于育种、养殖、精深加工或质量安全等环节,能够显著提升品种性能、品质或生产效率;项目需申请(授权)发明专利或牵头制定标准数量不少于1项;项目需研发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装置不少于1项;项目需打造应用场景不少于1个,技术成果在湖北省实现大面积推广应用;项目需促进科技投融资不低于200万元或带动销售收入不低于300万元;项目需实现新成果转化(应用)数量不少于1项。
(九)低碳农业专项
项目研究内容:
1.农作物秸秆安全高效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2.富有机硒农业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3.草坪草、牧草性状改良与新种质创制;
4.果蔬害虫绿色防控(限企业牵头申报);
5.稻麦模式病虫智能监测与预警(限企业牵头申报);
6.利用农业废弃物制备生物肥料(限企业牵头申报)。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项目需形成1项及以上标志性成果(关键技术),标志性成果(关键技术)须具备创新性、实用性和引领性,能够显著支撑农业可持续发展;项目需申请(授权)发明专利或牵头制定标准数量不少于1项;项目需研发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装置不少于1项;项目需打造应用场景不少于1个,技术成果在湖北省实现大面积推广应用;项目需促进科技投融资不低于200万元或带动销售收入不低于300万元;项目需实现新成果转化(应用)数量不少于1项。
四、社会发展领域
(一)创新药研发专项(本专项限1类新药申报;优先支持2-3年内能注册取证的项目)
项目研究内容:
1.新型抗体/蛋白偶联药物与双/多特异性抗体药物研发;
2.细胞与基因治疗产品;
3.类器官芯片技术辅助新药研发;
4.人工智能(AI)驱动的药物发现(限生物医药企业牵头);
5.新型小分子药物;
6.治疗性疫苗。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1.各指南方向相关研究形成可落地、可推进的创新成果(包括候选药物、核心技术、研发平台、技术方案等),其中,临床前研究项目必须完成全部临床前研究并提交IND申报所需的全部资料;临床试验阶段项目限企业牵头,必须取得相应阶段的临床试验总结报告。
2.单个项目核心技术或相关产品申请或取得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装置、计算机软件)不少于1项,确保创新成果有效衔接临床与产业需求。
(二)高端医疗器械与装备开发专项(本专项优先支持2-3年内能注册取证的项目)
项目研究内容:
1.脑机接口;
2.高端医学影像与诊断设备;
3.微创介入器械与手术机器人;
4.数字疗法与智能监护装备;
5.智能康复与辅助器具;
6.先进生物材料与组织工程产品;
7.新型体外诊断系统与试剂;
8.生命科学用精密仪器。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1.各指南方向相关研究形成可落地、可迭代的创新成果(包括实验室样机、工程样机、高端产品、核心技术、配套试剂等),其中,处于实验室样机研制阶段的产品,需完成样机研制并通过初步性能验证,形成完整的样机技术报告及性能检测数据,明确后续迭代优化方向;处于工程样机阶段的产品,需完成工程样机研制、性能复核及工艺方案设计,形成工程化技术文档,具备进入中试的基础条件;已进入中试或临床阶段的核心产品,完成临床验证或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含临床试验批件)。
2.单个项目核心技术或相关产品申请或取得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装置、计算机软件)不少于1项,确保创新成果有效衔接临床与产业需求。
(三)重大疾病诊疗专项(本专项项目负责人须为国家级和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固定人员,每个中心限申报1项)
项目研究内容:
1.不孕不育发生机制及干预技术研究;
2.青少年心理精神疾病早期预警、影响因素及干预研究;
3.新发突发传染病重症感染发生机制及干预技术研究;
4.帕金森病发生机理及干预研究;
5.糖尿病及其主要并发症的发病机制及防治;
6.新型细胞与基因治疗技术研发及临床应用;
7.多模态融合智能诊疗决策技术研发与应用;
8.基于类器官芯片技术的重大疾病精准诊疗。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1.各指南方向相关研究形成可落地、可推广的创新成果(包括发病机制研究报告、干预技术、诊疗方案、诊疗产品、智能系统等),其中,机制研究类需形成完整的研究报告及可复用的数据体系,明确核心致病因素及干预靶点;技术研发与临床应用类需完成核心技术验证或临床试点应用,形成可推广的诊疗规范或技术方案。
3.单个项目核心技术、诊疗产品申请或取得发明专利、医疗器械注册证、临床应用备案等相关资质不少于1项,确保创新成果有效衔接临床诊疗需求。
(四)中医药现代化专项(本专项每个高校同一研究方向限申报1项)
项目研究内容:
1.源于天然产物及中药的原创药物开发;
2.中药新型饮片与传统饮片的临床疗效对比研究;
3.中药材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研究;
4.医院中药新制剂研究;
5.中医智能诊疗与中药智能制造装备研发;
6.现代医学治疗局限的中医临床优势病种突破研究。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各指南方向相关研究形成可落地、可推广的创新成果(包括候选药物、技术方案、装备产品、诊疗规范等),其中,单个项目核心技术或产品获得专利、医疗器械注册证、药品临床试验批件等相关资质不少于1项,确保创新成果真正服务于临床、产业及行业发展。
(五)生物制造专项(本专项每个高校同一研究方向限申报1项;已申报本批次其他专项类似研究方向的,不得重复申报)
项目研究内容:
1.微藻细胞工厂构建与规模化绿色制造技术;
2.维生素微生物生物制造关键技术;
3.病毒元件挖掘与核酸药物生物制造;
4.微生态制剂开发与制造技术;
5.基因编辑与细胞工程化改造关键技术;
6.功能小分子/蛋白药物设计及高效制造;
7.生物质资源高值化改性及医药用功能性产品绿色制造。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项目完成核心关键技术研发不少于2项,其中至少1项达到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项目申请发明专利或牵头制定标准数量不少于2项;项目研发高附加值生物制造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装置不少于2项;新产品/新技术实现销售收入不少于300万元;项目实现新成果转化(应用)数量不少于1项,收入不少于50万元;项目形成可落地的生物制造产业化应用方案不少于1套,技术成果在湖北省生物制造重点领域实现示范应用,具备明确的产业推广价值和绿色化、智能化应用前景。
(六)长江生态大保护专项(本专项每个高校同一研究方向限申报1项)
项目研究内容:
1.水生态环境智能监测与预警技术;
2.工业废水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
3.城市水环境基础设施治理技术;
4.湖泊水污染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
5.土壤重金属动态监测与绿色修复技术;
6.基于智慧水务AI大脑的节水技术。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每个项目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装置不少于2个,形成可落地的工程应用方案不少于1套;新产品/新技术实现销售收入不少于500万元;每个项目申请发明专利或牵头制订标准数量不少于2项;项目形成的技术成果在省内长江生态保护重点区域实现示范应用,具有明确的推广价值。
(七)资源开发与循环利用专项(本专项限企业牵头申报)
项目研究内容:
1.废旧光伏组件高效拆解与资源循环技术;
2.大宗固废资源化或生态修复技术;
3.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
4.磷化工副产物高值利用技术;
5.长江流域典型新污染物防控技术;
6.市政污泥低碳处置与高质化利用技术。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每个项目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装置不少于2个,形成可落地的工程应用方案不少于1套;新产品/新技术实现销售收入不少于500万元;每个项目申请发明专利或牵头制订标准数量不少于2项;项目形成的技术成果在湖北省资源开发与循环利用重点区域实现示范应用,具有明确的产业化推广价值。
(八)碳达峰碳中和专项(本专项每个高校同一研究方向限申报1项)
项目研究内容:
1.重点高耗能产业节能降碳技术;
2.清洁能源高效利用与多能互补技术;
3.碳排放智能监测管控技术;
4.二氧化碳高效低能耗捕集与利用技术;
5.固碳增汇与生态系统碳循环技术;
6.绿色低碳建筑智能建造技术。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每个项目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装置不少于2个,形成可落地的工程应用方案不少于1套;新产品/新技术实现销售收入不少于500万元;每个项目申请发明专利或牵头制订标准数量不少于2项;项目形成的技术成果在湖北省“双碳”工作重点区域/领域实现示范应用,具有明确的低碳推广价值。
(九)深空深海深地专项(本专项限企业牵头申报)
项目研究内容:
1.可重复使用火箭及先进推进技术;
2.深空导航增强技术及遥感数据智能处理技术;
3.深海资源勘探与开发关键技术;
4.深海装备基础元器件和共性技术;
5.地热资源利用与深地储能关键技术;
6.深地与城市地下空间建造关键技术。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每个项目完成核心关键技术研发不少于2项,其中至少1项达到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每个项目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装置不少于2个,形成可落地的工程应用方案不少于1套;新产品/新技术实现销售收入不少于500万元;每个项目申请发明专利或牵头制订标准数量不少于2项;项目形成的技术成果在湖北省内相关领域实现示范应用,具有明确的产业化前景或行业推广价值。
(十)社会安全与发展专项(本专项每个高校同一研究方向限申报1项)
项目研究内容:
1.重大事故灾难高效处置关键技术及装备;
2.多灾害智能防控系统与装备;
3.高库大坝长期服役风险监测关键技术;
4.城市内涝智慧化监测预警关键技术;
5.极端情境下应急与社会治理智能管控系统研发;
6.文化遗产数智保护技术。
项目共性绩效目标要求:
项目完成核心关键技术研发不少于2项,其中达到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至少1项;项目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装置不少于2个;项目申请发明专利或牵头制定标准数量不少于2项;新产品/新技术实现销售收入不少于300万元;项目实现新成果转化(应用)数量不少于1项;项目形成可落地的工程应用方案不少于1套,技术成果在省内重点区域/领域实现示范应用,具有明确的推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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