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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组织开展2026年度行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工作

发布时间:2026-08-1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各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处、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创新型省会城市部署要求,强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按照《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榕科〔2012〕101号),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某一技术领域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实力,能承担省、市科技项目,是我市同行业实力较强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业技术带头人。
3、基本具备技术试验条件和工艺设备等基础设施,有必要的实验、分析、测试手段。经组建充实完善后,应具备承担综合性技术开发和试验任务的能力。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企业可适当降低比例。
5、拥有一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已初步形成技术创新机制。领导班子和管理队伍具有创新意识。
6、具有明显带动行业技术进步和持续创新的能力,能够为行业企业提供前沿技术动态信息,研发的技术和产品符合我市产业链、高新技术产业的方向和发展的重点,适应市场需求。
二、申报领域
2026年度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立足我市现有产业基础和资源特色,发挥优势、补齐短板,重点支持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光电信息、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等符合我市十六条产业链发展建设布局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公共交通、水环境治理、智能建筑、茶科技等满足民生需求,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领域产业。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填写《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申请表》、《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自评表》(附件2、附件3),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于2026年9月11日前报送申报材料电子档至以下部门:以企业牵头申报的,发送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以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牵头申报的,发送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处和市属科研机构主管部门。
2、请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各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处和市属科研机构主管部门积极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并通知被推荐的申报单位于2026年9月18日-24日,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填写申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逾期不予受理。
3、请各县(市)区发改局、高新区科技局、各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处和市属科研机构主管部门于2026年9月18日前将《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寄送至福州市高桥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推荐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fz87807955@163.com。
 

附件:

1、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申报流程

2、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申请表
3、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评价表
4、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推荐汇总表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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