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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

发布时间:2024-04-2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闽工信规〔2024〕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就常态化组织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企业申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属地为厦门市的企业由厦门市工信局另行组织申报);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影响评定等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实施细则》规定的企业评价或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线下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含平潭,下同)组织县(市、区)工信部门按照《实施细则》,登录平台管理端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设区市工信部门汇总审核后,在培育平台将拟评价通过的企业信息提交到省级审核后台,于每月10日前发送拟评价通过的企业名单电子版至我厅中小企业处,同时按照不低于该批次企业总数30%的数量对企业开展实地抽查;根据我厅初步反馈意见对企业信息进行核实,对核实无误拟评价通过的企业名单,在设区市工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名单于每月20日前正式行文报送我厅。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先评价为创新型中小企业。企业采用线上申报方式,线下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1.企业登录申报。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培育平台,在培育平台上完成“数字化水平评测”,线上根据系统指引填报《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对照《实施细则》自行评分,满足评价得分达到60分及以上的,填报《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综合评分评价表》(附件1);满足直通条件的企业填报《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直通条件评价表》(附件2)。申报企业需在培育平台上传佐证材料(具体要求参考附件3)。
2.县级审核推荐。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分配的培育平台账号,对照《实施细则》,对属地企业提交的申报信息和相关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在培育平台提交初审意见。
3.市级审核推荐。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对县级初审意见进行审核,按照佐证材料目标清单逐项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核实企业社会信用信息,对通过审查的企业开展现场核验,在培育平台提交审核意见,提出拟推荐认定的企业名单于每季度首月20日前行文报送我厅。
4.认定公布名单。我厅组织专家评审、随机抽查,对符合认定企业在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企业,由我厅组织核查;对公示无异议的,我厅按程序公布认定名单。
(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
各设区市工信部门组织对2023年到期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复核,并将复核情况于7月31日前报送我厅。我厅组织实地抽查,对复核合格的企业,继续保留称号;对复核不合格的,取消称号。为加强政策衔接,在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原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后,以该名单内企业为准。
三、工作要求
(一)为扩大行业申报覆盖面,请各设区市工信部门积极组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军民融合、一二三产以及融合发展等企业申报参评,加强走访调研,辅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认真做好答疑解惑。同时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开展实地核查,对审核把关不严的,将适时进行通报,确保申报企业质量。
(二)请各设区市工信部门按照时间节点报送创新型中小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文件(含附件4和附件5)。

附件:

1.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综合评分评价表/uploads/allimg/240423/1-240423161949223.docx

2.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直通条件评价表/uploads/allimg/240423/1-24042316195J58.docx
3.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佐证材料目录清单/uploads/allimg/240423/1-240423162005Y0.docx
4.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5.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18日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佐证材料目录清单
以下为佐证材料目录清单,供申报企业参考。企业根据类别和得分情况分别制作电子版文件,并逐一命名、按序编排,存放在同一个文件夹中压缩上传(300M以内)至培育平台(请勿将所有佐证材料扫描在同一个文档中)。佐证材料中的文字、图片等需清晰可见。
一、指标评价表
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表word版
二、共性佐证材料(满足直通条件企业或综合评分企业均须提供)
1.培育平台下载的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扫描件(末页“真实性声明”栏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与其他佐证材料上的企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
3.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影响评定等行为证明材料(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下载)。
4.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证明材料(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查询并下载)。
5.近3年审计报告(满足直通条件企业提供近2年审计报告),其中2023年度需上传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需纳入审计报告。
6.近3年所在地税务部门盖章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12月份增值税申报表(满足直通条件企业提供近2年申报表)。
7.上年度12月工资表复印件,职工社保申报明细记录及个税申报表复印件。
8.申报涉及“股权融资总额”的,提供记账凭证复印件(含记账凭证和原始附件凭证)及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验资报告。
三、直通条件佐证材料(由满足直通条件企业择一提供)
1.近三年获得的国家级(排名前五)、省级(排名前三)科技奖励证书(“排名”指企业在获奖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中的排名;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分为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六个类别)。
2.新增股权融资总额的记账凭证复印件(含记账凭证和原始附件凭证)及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验资报告。
3.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的证明材料由我厅提供评审专家参考。企业如有更详细佐证材料,也可上传平台供专家评审查阅。
四、综合评分佐证材料(由综合评分企业提供)
1.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
满足A选项可提供主导产品所属领域说明材料,撰写范例可参考如下:(1)阐述企业主导产品的技术细分领域;(2)详细阐述企业所在的具体领域和环节;(3)匹配主导产品属于“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中的哪种情况,建议提供科技成果鉴定或查新报告、行业相关报道、国内外权威期刊论文、科技奖励、专利等;(4)细分领域产品与技术先进性说明。
满足B选项可对照《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2021年)版》撰写企业主导产品属于工业“六基”领域的说明材料;或在商务部“中华老字号”信息管理系统查询下载证明或提供相关证书;或与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需提供对方为龙头企业的证明,可在省工信厅网站下载我省龙头企业名单,外省企业类推)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以及发票、或供应商资质证书等。
2.数字化水平。可提供企业在培育平台首页数字化水平测试结果页的完整截图。
3.质量管理水平。
满足A选项可提供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授奖红头文件、证书。
满足B选项可提供有效期内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包括但不限于ISO9001、ISO22000、ISO13485、IATF16949、HACCP、TL9000等。
满足C选项可提供产品注册商标证书或省级以上著名品牌等证书或文件。
满足D选项可提供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立项文件或标准发布文件(文件中均需体现企业名称)。
4.特色化指标。
企业满足A、F、G、H、I、J、K项可不提供佐证材料,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报评价表即可,相关佐证材料届时由我厅汇总提供评审专家参考。企业如有更详细佐证材料,也可上传平台供专家评审查阅。
满足B选项提供主导产品在国内或省内细分市场地位说明材料(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撰写范例参考:(1)界定细分市场范围;(2)介绍细分市场规模,相关数据有出处,市场规模推导符合逻辑即可;(3)介绍本企业细分市场占有率情况。
满足C选项可提供近三年经科技主管部门备案的技术合同证明材料,其上需有主管部门盖章。
满足D选项可提供设区市级以上(含)高层次人才证书及文件、证明该人才为企业正式员工且在企业任职时间达1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如缴纳社保的证明、个税申报证明等)。
满足E选项可提供设区市级以上政府质量奖荣誉的文件、官网截图或证书等。
6.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按照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附件4提供相应类别知识产权佐证材料(企业无需提交所有知识产权证明,仅需提供与得分项相匹配的1项证明即可,同时需提供最近一年已缴费证明,其他知识产权可列清单附后)。
7.研发人员花名册(建议包含姓名、部门、职务、毕业院校及专业等信息),以及上年度研发人员占职工总人数比重的说明。
8.建立研发机构级别。企业提供相应级别的研发机构认定证明材料,如官方文件等,企业自建研发机构(市级以下)证明材料需明确成立时间、组成人员并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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