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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高成长企业项目申报指南,及各区配套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24-04-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什么是高成长企业?
“高成长企业”,指的是在较长时间(如5~10年以上)内,发展速度快,能带来高效益,具有高增值、高投资回报,能引起当代生产领域的变革并处于当代经济前沿的企业。
深圳市高成长企业政策支持
对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不低于5%、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20%的科技企业,每年按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 区级财政需给予不低于市级财政资金0.5:1的配套支持, 最高50万元。
深圳市高成长企业申报条件
注册地在深圳高新区,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不低于5%、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20%,属于“20+8”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且完成2022年度高新区火炬统计填报工作的高新区纳统企业,向注册地所在园区管理机构进行申请。
申请高成长企业支持应提交的材料
1.登录深圳高新区各园区管理机构申报系统(详见“六、申请表格”)填写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须验原件)、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等。
4.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21和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需提交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或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二维验证码封面的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能够体现营业收入和研发投入等科目,且出具财务会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1月1日至申报日无内无相关不良记录,请自行前往深圳市财政局网站查询。
5.申请单位近两个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含附表,纳税人自行登录电子税务局打印后盖公司章)及纳税证明。
6.科研诚信承诺书。
设定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
(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府〔2019〕28号);
(三)《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
(四)《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
(五)《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计划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2〕3号)。


深圳高新区片区名称及四至范围

 

序号

名称

所属区域

四至范围

1

深圳湾片区

南山园区(南山区)

北起广深高速公路、南到滨海大道、西临南海大道、东至沙河西路,总规划面积11.52平方公里

2

留仙洞片区

南山园区(南山区)

东至石鼓路,南至茶光路,西至创科路、打石一路、南坪快速,北至留仙大道,面积1.8平方公里

3

大学城片

南山园区(南山区)

东至南方科技大学,南至学苑大道、留仙大道,西至平山一路,丽山路、西丽湖路,北至动物园、丽水路、学苑大道、深圳大学西丽校区、南方科技大学,面积4.48平方公里

4

石壁龙片区

南山园区(南山区)

东至沙河西路,南至白芒收费站,西至二级水源保护区,北至南山区边界线,面积2.24平方公里

5

坪山园区

坪山园区(坪山区)

东、北至深惠边界,南至田头山,西至高压走廊及出口加工区

6

坂雪岗科学城片区

龙岗园区(龙岗区)

由梅观高速、机荷高速、清平高速和南坪快速路围合成的区域,面积28.51平方公里

7

宝龙科技城片区

龙岗园区(龙岗区)

东至东部过境通道、西至深惠高速公路、南至翠宝路、北至丹荷路,18.03平方公里

8

尖岗山-石岩南片区

宝安园区(宝安区)

北至洲石公路,东至羊台山,南至铁岗水库,西至松白路;北至上川路,东至留仙三路,南至留仙一路,西至新安三路,面积8.31平方公里

9

西乡铁仔山片区

宝安园区(宝安区)

位于西乡街道中部,东至铁岗水库,南至西乡大道、西至宝安大道、北至航城大道,面积12.98平方公里

10

新桥东片区

宝安园区(宝安区)

北至庄村路,东至规划甘霖路,西至广深高速,南至凤凰水厂,2.23平方公里

11

九龙山智能科技城-福民创新园片区

龙华园区(龙华区)

由环观南路、观澜大道、观光路和九龙山合围而成,面积13.55平方公里

12

观澜高新园片区

龙华园区(龙华区)

由梅观高速、机荷高速、环观南路、坂澜大道围合,面积4.23平方公里

 

深圳市各区针对高成长企业项目的配套奖励政策

深圳市(2023年度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项目申请指南

对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不低于5%、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20%的科技企业,每年按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 区级财政需给予不低于市级财政资金0.5:1的配套支持, 最高50万元。
宝安区(2023年度深圳市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项目宝安区配套奖励项目
对获得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项目立项资助的高成长企业、深圳市外引入科技企业、招商机构,宝安区按照市级资助金额0.5:1比例给予配套资助。
龙华区(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 深龙华府办规〔2020〕4 号
第十六条 高成长性企业奖励。
(一)高成长性企业是指独角兽企业(以科技部火炬中心最近2年公布的独角兽企业榜单为准);最近2年内获得经政府备案或登记的创业投资企业的单轮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且估值在10亿元以上、成立时间不超过8年的企业;国家高新区瞪羚企业(以科技部火炬中心最近2年公布的国家高新区瞪羚企业榜单为准)等三类企业。
(二)一次性给予上述三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连续3年给予上年度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30%、每年不超过300万元资助;给予实际租用办公用房房租50%、最长5年累计分别不超过1500万元、1000万元、400万元的资助。
南山区(南山区促进科技创新专项扶持措施
第十三条  高成长性国高支持计划。
对上一年度认定通过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的,每家一次性奖励最高100万元。
福田区(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二)高成长支持
1.对首次达到“四上”企业要求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依条件给予一般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支持,用于支持企业核心高管及团队。
2.对纳入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行业统计的企业,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分档给予一般不超过300万元支持,用于支持企业核心高管及团队。
罗湖区(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科技创新)
第五条引进高成长性企业扶持
(一)引进专精特新企业扶持。对新引进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扶持,对其自用办公场地租金给予最高100元/平方米/月的扶持,年扶持金额最高500万元,扶持时间三年;按每平方米800元给予装修扶持,最高扶持300万元。
(二)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对新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扶持,对其自用办公场地租金给予最高100元/平方米/月扶持,年扶持金额最高50万元,扶持时间三年;按每平方米800元给予装修扶持,最高50万元。
(三)引进创赛获奖企业或上榜企业扶持。对新引进在各级政府部门、高校或其它权威机构等组织的创赛或评选中,获奖的企业或团队,经第三方评审,对其自用办公场地租金给予最高100%扶持,年扶持金额最高150万元,扶持时间三年,扶持期满后,再次通过第三方评审的,延长扶持三年;并按每平方米800元给予一次性装修扶持,最高100万元。
(四)引进港澳科技项目扶持。对联合港澳高校、科研机构、专业园区引进的港澳创新创业项目,对其自用办公空间给予最高100元/平方米/月租金扶持,年度最高50万元,扶持时间三年;按每平方米800元给予装修扶持,最高扶持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