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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开展2026年台湾特聘专家(专才)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26-06-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进一步推进台湾特聘专家(专才)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厦人社〔2020〕119号)和《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专才)项目实施办法》(厦委人才办〔2025〕17号)要求,现就2026年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专才)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入选第八至十二批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专才)。
二、考核期
2025年6月至2026年5月。
三、考核程序
考核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7月17日止。
考核申报网址:https://app.hrss.xm.gov.cn/xmggfw
(一)单位考核。用人单位对考核对象在考核期内遵纪守法情况、在职在岗及履行职责情况、开拓创新及促进本学科专业或本行业发展情况进行考核,提出考核结果意见。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二)网上申报。用人单位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网上办事→单位办事→人事人才→台湾特聘专家(专才)→年度考核”进行考核申报。考核期内出现变动工作或离职的请按要求操作(见附件)。
(三)审核确定。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及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确定补贴金额,并将考核结果报市委教育科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拨付当年生活补贴:考核期内不在我市连续工作的,考核期内薪酬达不到入选年度要求的(考核对象在填报考核期内薪资所得时,应以税务局官网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的数额为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或者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等。
(四)补贴核发。按规定向考核合格的专家(专才)所在用人单位拨付当年度补贴。
(五)收款确认。用人单位需在收到政府补贴资金1个月内将补贴发放到台湾特聘专家(专才)个人账户,并将银行提供的“客户收付款入账通知”通过邮件反馈,逾期未反馈的将暂停该单位台湾特聘专家(专才)相关项目的申报资格。
四、申报材料
年度考核申报实行全程网办,考核表格及相关材料均通过系统填报上传(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表格。用人单位在线填写考核信息,打印《2026年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专才)考核登记表》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PDF格式)。
(二)证件。上传《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扫描件(PDF格式)。
(三)照片。上传2寸彩照(JPG格式)。
(四)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个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特色应用→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上传2025年6月至2026年5月(共计12个月)所得项目为“工资薪资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PDF格式)。
五、有关要求
(一)年度考核是台湾特聘专家(专才)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对考核对象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梳理和总结;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真实地反映考核对象的思想品德、业务素质和工作实绩,杜绝弄虚作假和“走过场”现象。
(二)用人单位和考核对象应如实提供上述考核材料,用人单位应做好台湾特聘专家(专才)相关补贴资金的发放及管理工作,建立有关台账和考核档案,专款专用、及时发放,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若有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取消单位台湾特聘专家(专才)相关项目的申报资格,已获得政府补贴资金的,相关部门有权追回。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2日


附件:操作说明
一、考核对象工作变动
2025年6月至今在本市范围内变动工作单位的考核对象,必须由新的用人单位在申报系统中发起工作单位变更后方可参加考核;同时,为避免原单位提前操作离职导致数据重复,影响新单位申报,请务必及时为新入职的考核对象办理工作变动。
操作路径: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网上办事→单位办事→人事人才→台湾特聘专家(专才)→考核→人员转入→审核通过→年度考核→新申报。
二、考核对象复职
2025年6月至今重新入职原用人单位工作的考核对象,必须由原用人单位在申报系统中操作复职后方可申报考核。
操作路径: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网上办事→单位办事→人事人才→台湾特聘专家(专才)→考核→人员复职→年度考核→新申报。
三、考核对象离职
2025年6月至今离职的考核对象,用人单位需在申报系统中填报离职时间及原因,并上传《2025年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专才)考核登记表》;但若该离职人员继续在厦门就业,请勿操作离职,而应及时通知其办理工作变更,以免影响考核对象本次申报。
操作路径: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网上办事→单位办事→人事人才→台湾特聘专家(专才)→考核→年度考核→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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