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深圳市资助项目 > 深圳各区补贴项目 > 盐田区资助项目 >

盐田区开展《盐田区2023年迎新春促消费稳增长支持措施》-促销支持(促消费活动)项目

发布时间:2023-05-1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资助内容
支持辖区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对于2023年一季度引流促销投入超过50万元的规上零售餐饮企业、商业综合体运营企业予以一次性补贴5万元。
二、资助依据
《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盐田区2023年迎新春促消费稳增长支持措施>的通知》(深盐发改〔2022〕21号)。
三、资助方式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资助单位审定。
四、申请条件
(一)以下条件至少满足一条:
1.申报主体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实现纳统,并依法、按时向统计部门报送经营数据的规上零售业、餐饮业企业。
2.申报主体是在盐田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综合体运营企业。
(二)申报主体2023年一季度引流促销投入(包括活动策划、宣传物料、广告投入、购买流量等与促消费活动相关的费用,不包括车辆购置、人工、水电等费用)超过50万元。
五、申报资料
(一)促销支持(促消费活动)项目申请书原件(签字、盖公章)(详见附件3-7)。
(二)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报主体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盖公章),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及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
(四)申报主体接受本项目资助资金的对公账户(对公账户应为盐田区银行机构开立的账户)复印件(盖公章)。
(五)申报主体2023年一季度引流促销投入汇总表原件(包含:序号、投入合同或协议名称、供应商名称、合同或协议金额(万元)、合同或协议签订起止日期)(盖公章)。(备注: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必须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3月31日期间)
(六)申报主体2023年一季度引流促销投入明细表原件(包含:序号、合同或协议名称、支出科目、发票编号、发票金额(万元<含税>) 、开票日期、付款回单编号)(盖公章)。(备注:考虑到尾款推迟支付问题,开票日期必须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
(七)申报主体2023年一季度引流促销投入凭证复印件(包含:合同或协议、发票、付款回单)。(备注:投入凭证复印件应按照“申报主体2023年一季度引流促销”中所填内容的顺序排列,此外,每笔支出凭证复印件后面应紧跟付款回单复印件)
(八)申报主体2023年一季度引流促销活动方案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申报主体2023年一季度引流促销活动总结复印件(包括:活动概况、活动投入、活动取得的效果、下一步计划)(加盖公章)。
(十)申报主体2023年一季度引流促销活动照片彩色复印件(线上促销活动须提供线上宣传广告截图<3-5张>;线下促销活动须提供现场活动照片<3-5张>)。
(十一)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受理时间: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工作日下午14:00时-18:00时。
七、办理程序
申报主体准备申请材料—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业务科室进行初审—受理单位核准项目并形成初步资助方案—受理单位按程序报批及公示—发布拨款通知—申请人在收到拨款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拨付申请—受理单位拨付资金。
八、其他 
申报主体不存在国家、省、市有关失信惩戒措施规定可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依法依规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