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深圳市资助项目 > 深圳各区补贴项目 > 盐田区资助项目 >

盐田区开展《盐田区2023年迎新春促消费稳增长支持措施》-汽车购售支持(新能源汽车销售展厅)项目

发布时间:2023-05-1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资助内容
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销售业态来盐田布局,运营主体注册地在盐田的新能源汽车销售展厅,2023年一季度运营投入使用的,可按其装修投资的25%予以支持,最高30万元。
二、资助依据
《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盐田区2023年迎新春促消费稳增长支持措施>的通知》(深盐发改〔2022〕21号)。
三、资助方式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资助单位审定。
四、申请条件
(一)申报主体是在盐田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能源汽车销售展厅运营企业。
(二)申报主体的新能源汽车销售展厅于2023年3月31日前在盐田区完成装修验收工作并投入运营使用。
五、申报资料
(一)汽车购售支持(新能源汽车销售展厅)项目申请书原件(签字、盖公章)(详见附件3-6)。
(二)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报主体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盖公章),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及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
(四)申报主体接受本项目资助资金的对公账户(对公账户应为盐田区银行机构开立的账户)复印件(盖公章)。
(五)申报项目所属物业租赁协议或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盖公章)。
(六)申报项目装修投入汇总表原件(包含:序号、合同或协议名称、供应商名称、合同或协议金额(万元)、合同或协议签订起止日期)(盖公章)。
(七)申报项目装修投入明细表原件(包含:序号、合同或协议名称、支出科目、发票编号、发票金额(万元<含税>) 、开票日期、付款回单编号)(盖公章)。
(八)申报项目装修投入凭证复印件(包含:合同或协议、发票、付款回单)。(备注:投入凭证复印件应按照“(七)申报项目装修投入明细表”中所填内容的顺序排列,此外,每笔支出凭证复印件后面应紧跟付款回单复印件)
(九)盐田新能源汽车销售展厅照片彩色复印件(门店正面照片<1张>、门店侧面照片<1张>、门店内部照片<2张>)。
(十)盐田新能源汽车销售展厅相关工程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备注:相关工程<如:装修工程、消防工程>验收验收日期须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3月31日期间)
(十一)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受理时间: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工作日下午14:00时-18:00时。
七、办理程序
申报主体准备申请材料—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业务科室进行初审—受理单位核准项目并形成初步资助方案—受理单位按程序报批及公示—发布拨款通知—申请人在收到拨款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拨付申请—受理单位拨付资金。
八、其他 
申报主体不存在国家、省、市有关失信惩戒措施规定可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依法依规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