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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级和各区级寡欲海洋产业优惠政策汇编
发布时间:2025-07-2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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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洋发展规划(2023-2035年)
《规划》提出六大海洋发展策略,激发陆海统筹“新动能”“总合力”。一是从国际航运网络出发,打通内外循环,打造国际航运中心及高端服务中心。二是从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出发,引导产业下海,加速培育和壮大海洋新兴产业。三是从践行绿色发展维度出发,引领绿色转型,促进海洋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四是从海洋科技维度出发,创新驱动发展,强化海洋科技人才战略力量。五是从激活海洋城市特色出发,彰显海洋文化,营造多元活力的海洋城市生活。六是从深圳对外合作维度出发,深化对外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
深圳市培育发展海洋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
《行动计划》提出深圳培育发展海洋产业集群的四大重点任务,即构建高水平产业创新体系、培育壮大企业主体、提升海洋产业发展能级、构建海洋产业区域协同发展新格局。深圳市现代渔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
《规划》明确深圳将形成“六个产业集聚区、两个融合发展区、一个休闲体验区和一个研发试验区”的渔业产业空间格局。
深圳市湿地保护规划(2025-2035年)
《规划》提出,建设湿地绿色生态养殖示范基地。推进现有渔业养殖区转型升级,打造2处现代化绿色示范渔场,形成深圳湿地生态绿色养殖创新名片,成为我国渔业产业创新发展的城市范例。推进东山限养区传统网箱养殖转型,发展非投饵型贝类生态养殖、藻类(如海葡萄等)养殖和休闲渔业。推进大鹏湾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通过投放人工鱼礁、增殖放流、养护渔业资源以及珍稀濒危物种保护等措施,修复水生生物的栖息地和渔场环境,促进渔业种群资源增殖的同时维系生物多样性,推动渔业从“规模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深圳市促进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围绕引导海洋经济主体集聚发展、夯实海洋科技创新基础能力、促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等五大板块,提出25条具体扶持举措。
深圳市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适用于《深圳市促进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中由市海洋发展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新增专项资金项目,重点用于支持海洋能源与矿产、海洋工程和装备、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医药、海洋交通运输、海洋现代服务等领域的立项类和非立项类项目。
深圳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来源于中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深圳市海洋高端装备、海洋生物等领域的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其中,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是指围绕海洋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关键或共性问题,通过产学研协作或产业链协同实施,以技术创新为引领,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产业项目;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是指依托相关机构搭建的,面向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技术研发、试验研究、工艺验证、检验检测、设备共享、信息咨询等技术支撑的开放性服务平台。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要重点突破,高价值构建现代渔业产业体系。以渔业一二三产和跨产业深度融合为重点,着眼粮食安全、结构优化和数字赋能,持续推动水产种业、深远海养殖、远洋渔业、精深加工、贸易流通和休闲渔业等渔业全产业链条的转型升级。具体包括: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做大做强渔业种业“中国芯”;实施“耕海牧渔”工程,高水平建设“深蓝粮仓”;紧抓深圳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契机,引聚全球渔业龙头企业落户;以国际金枪鱼交易中心为牵引,引导全球高端优质水产品聚集等。
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渔业类)扶持措施
《扶持措施》分为“促进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水产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强品牌建设与交流合作”三个板块13个扶持条目27条具体扶持措施。
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渔业类)扶持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扶持方向主要包括“促进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水产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强品牌建设与交流合作”3大板块13个扶持条目27条扶持方向。相较于此前的渔业扶持政策,新政策扶持方向更广,涉及渔业生产、冷链物流、精深加工、交易展示、品牌打造、消费观光、科技创新等渔业全产业链扶持,促进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助力渔业形成科技引领、创新驱动、产业融合的发展路径。
深圳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渔业类)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细分了龙头企业(渔业类)类型,并根据水产品生产型、水产品加工流通型、渔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型、水产品市场带动型和其他涉渔型的细分行业特色,结合深圳市渔业发展实际,完善了指标体系,分类设置销售收入、基地和设施细分指标,调整指标分值,其中销售收入保持45分上限不变,基准分由35分增加至40分,鼓励、扶持达标企业做大做强,更好地孵化和培育优质企业,促进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
盐田区培育发展海洋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
《行动计划》提出,盐田区将以建成海洋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为目标,通过部署四大任务、实施六大重点工程、构建“六个一”工作体系,进一步推动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聚力成势,努力为深圳打造全国“深蓝样板”作出盐田贡献。《行动计划》重点部署了提升海洋产业链竞争力、构建海洋产业创新体系、促进海洋产业集聚发展、推进港产城融合示范等四大任务。同时,在把握盐田产业特点和产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形成了具有盐田特色的基础设施高质量建设工程、航运服务企业集聚工程、海洋现代服务突围工程、全域旅游品牌创建工程、海洋生物医药补链工程、海洋新技术示范工程共六大重点工程、25项具体举措。
盐田区创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核心区实施方案(2022-2025年)
《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抢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和“双改”机遇,创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核心区的发展策略,标志着盐田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从战略规划阶段正式转入全面实施推进阶段,明确到2025年,盐田区要形成千亿级产值的海洋产业集群,海洋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0%。《实施方案》结合盐田实际精准发力,系统推出50条重磅举措,包括高水平建设盐田临港产业带、加快基础应用研究和研发平台建设、完善滨海文化旅游设施建设等,并统筹整合财政资金,稳步加大对海洋经济、科技、生态等方面的财政投入。
大鹏湾海洋综合试验场建设计划
《大鹏湾海洋综合试验场建设计划》提出,大鹏新区将建设海洋科技和海洋产业发展的“超级实验室”,打造电子信息产业迈向海洋的转换器、海洋装备关键配套提升的推进器、面向MASS公约的智能船舶发展加速器,并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设海洋评估验证标准化体系,海洋大数据中心和海洋产业创新平台。
深圳市大鹏新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扶持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第三条、第四条提出,大力支持头部企业核心分支和重大产业项目落户,全力支持成长性较强或者潜力巨大的新兴企业落户,企业落户奖励最高达3000万元。《若干措施》第五条强调推动新区海洋产业发展,对新引进的海洋产业企业,满足《若干措施》第三至四条相关要求的,根据其贡献给予最高不超过第三和四条款奖励标准1.5倍的奖励。
大鹏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规划》提出,大鹏新区要立足“三区一基地”定位,即全球海洋产业创新集中承载区、粤港澳大湾区精准医疗先锋区、国家级滨海新能源产业基地、东部滨海特色数字经济应用体验区,明确搭建由海洋经济、生物医药、绿色低碳(新能源)、数字经济(数字化应用)为主体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并以这四大产业发展现状为基础,按照“强化创新基础、完善产业链生态、推动产业融合创新及提升产业影响力”的逻辑制定各产业发展策略。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
《方案》提出集聚国际海洋创新机构,大力发展海洋科技,加快建设现代海洋服务业集聚区,打造以海洋高端智能设备、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电子信息(大数据)、海洋新能源、海洋生态环保等为主的海洋科技创新高地。构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生态系统,推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金融服务、海外风险防控等体制机制创新,建设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船舶租赁等航运业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包含4个主要部分,其中第一部分重点针对船舶租赁承租方、出租方给予政策扶持,并针对超大型船舶等重点领域给予资金支持,资助金额每年最高可达1000万元。第二部分针对重点针对航运公司落地与运营、新购置运力及“中国前海”船籍港建设给予支持,资助金额每年最高可达3000万元。第三部分重点提及对船舶管理、船舶检验、船舶代理、船员服务、航运人才等航运配套服务商的扶持,塑造前海以船舶租赁为核心打造前海船队建设,以各类型船舶配套服务商为支撑的前海航运生态圈层,资助金额每年最高可达1000万元。第四部分瞄准船舶租赁业态营商环境优化,重点在制度监管、船舶登记、船舶通关、外汇管理、服务团队等方面提出系列便利化措施。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促进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
《若干措施》提出重点支持金融业、会展业和商贸物流业、科技服务业、专业服务业、新型国际贸易、现代海洋产业等领域总部企业在前海合作区集聚发展。为前海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总部企业,经前海管理局认定,按照其上一年度在前海合作区形成综合经济增量的1%给予企业发展奖励,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3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