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申报支持绿色低碳项目建设项目
为促进南山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山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扶持措施》等文件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对于达到《南山区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落实碳排放全过程管理实施指引》要求的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且项目验收完成1年后,按照项目实际建安工程费用的4%给予建设方项目补贴,每个项目最高100万元。
二、资助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本项资助受年度资金预算控制,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视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可以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主体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机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山区依法从事实际经营,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营主体。
2.履行相关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4.申报对象为项目建设单位或其授权单位;
5.申报条件:
项目类型: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且有6个月及以上稳定运营数据;
建筑类型:项目建筑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大型场馆、居住建筑、办公建筑、商场建筑、酒店建筑及教育类公共建筑、医院建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项目实施地或数据申报地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三)评价规则:
依据《南山区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落实碳排放全过程管理实施指引》附件1《南山区低碳建筑建设技术要点》制定评审表,满分120分,基础分100分,加分项20分,60分为及格分。
表1 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评审表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审内容 |
得分 说明 |
|||
|
1 |
技术方案可行性 |
建筑本体低碳 |
基础项:全部采纳《技术要点》3.1.1-3.1.7要求得20分 采纳《技术要点》3.1.1-3.1.7要求5条及以上得15分 |
20分 |
|||
|
加分项: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较3.1.7要求提升5%以上得5分 |
5分 |
||||||
|
设备系统 |
基础项:全部采纳《技术要点》3.2.1-3.2.7要求得20分 采纳《技术要点》3.2.1-3.2.7要求5条及以上得15分 |
20分 |
|||||
|
加分项:达到《技术要点》3.2.8要求得5分 |
5分 |
||||||
|
可再生能源利用 |
基础项:采纳《技术要点》3.3.1-3.3.2要求2条及以上得10分 |
10分 |
|||||
|
加分项:采纳《技术要点》3.3.5-3.3.7中任一项可得4分 达到《技术要点》3.3.8要求可得10分 此项最高得10分 |
10分 |
||||||
|
低碳建造 |
基础项:全部采纳《技术要点》3.4.1-3.4.8要求得10分 采纳《技术要点》3.4.1-3.4.8要求6条及以上得5分 |
10分 |
|||||
|
加分项: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使用比例较3.4.8要求提升5%以上得2分 采纳《技术要点》3.4.9-3.4.11任一条可得2分 此项最高得5分 |
5分 |
||||||
|
低碳运行 |
基础项:全部采纳《技术要点》3.5.1-3.5.4要求得10分 采纳《技术要点》3.5.1-3.5.4要求3条及以上得5分 |
10分 |
|||||
|
加分项:采纳《技术要点》3.5.5-3.5.7任一条可得2分 此项最高得5分 |
5分 |
||||||
|
低碳创新 |
采用《技术要点》中未涉及的低碳技术或采用碳交易、绿电交易等手段实现更高水平低碳目标。 |
5分 |
|||||
|
2 |
碳排放强度测算与评估 |
控制性指标 |
项目碳排放强度计算基本参数科学合理,计算过程和结果清晰、准确,满足约束值要求。 |
必须满足 |
|||
|
/ |
项目碳排放强度计算基本参数科学合理,计算过程和结果清晰、准确,满足引导值要求得15分。 |
15分 |
|||||
|
3 |
项目分析 |
经济 分析 |
低碳技术增量成本分析、计算是否合理、正确。 |
5分 |
|||
|
效益及风险分析 |
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是否合理、适宜,技术内容是否具有可推广性,风险管理措施是否合理、适宜。 |
5分 |
|||||
|
(基础总分100分,加分项累计最高得20分) |
|||||||
|
综合评审意见 |
|
||||||
|
评委 |
|
日期 |
|
||||
|
|
|
|
|
|
|
|
|
表2 各类建筑碳排放强度指标单位:kgCO2/(m2.a)
|
建筑类别 |
约束值 |
引导值 |
|
|
党政机关办公建筑 |
27 |
21 |
|
|
教育类公共建筑 |
高等学校 |
22 |
18 |
|
职业学校(含高中) |
13 |
10 |
|
|
中小学 |
14 |
11 |
|
|
幼儿园 |
13 |
10 |
|
|
医院建筑 |
三级医院 |
62 |
32 |
|
大型场馆 |
75 |
54 |
|
|
居住建筑(公共住房) |
16 |
13 |
|
|
商业办公建筑 |
33 |
23 |
|
|
酒店建筑 |
三星级及以下 |
33 |
20 |
|
四星级 |
37 |
28 |
|
|
五星级 |
42 |
32 |
|
|
商场建筑 |
百货店 |
60 |
45 |
|
购物中心 |
78 |
63 |
|
|
大型超市 |
57 |
45 |
|
|
其他商场建筑 |
41 |
22 |
|
|
其他 |
/ |
0 |
|
四、办理流程
(一)登录“A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在线填写《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分项资金-支持绿色低碳项目申请书》相关申报材料;
(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复审申报材料;
(三)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拟定项目资助计划;
(四)区相关部门对申报主体的有关经营资质情况进行核查;
(五)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按照相应审核程序提交审议;
(六)经审议后,由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七)申报主体线上提交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的收据;
(八)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对受理项目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所需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登录“A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在线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四)申报主体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上传税务系统下载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
(五)上一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六)除以上资料,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按照其申报类别需提交以下资料:
1)项目低碳专篇,模板参考《南山区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落实碳排放全过程管理实施指引》中附件2低碳专篇编制与评审指南,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2)近6个月或以上建筑碳核查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注:碳排放报告需由符合资质的第三方碳核查机构出具】;
4)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5)建设项目为社会投资类的证明材料(如项目立项文件、相关合同或协议、营业执照标明的投资主体信息等,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6)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机构批准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七)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说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六、时限要求
2026-09-03 09:00 至 2026-10-08 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