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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促进鸿蒙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6-08-2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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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构建先进完整的鸿蒙原生应用软件生态,促进南山区鸿蒙产业蓬勃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国发〔2026〕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工信部信发〔2025〕276号)等文件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申请、受理及审核决策程序按照南山区促进产业发展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本措施资金量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分项资金总量控制,但在资金总量控制范围内可适当调整。
第二章 支持鸿蒙产业发展
第三条 鼓励推出鸿蒙硬件产品
支持芯片、终端厂商适配鸿蒙系统,对鸿蒙芯片企业按照认证产品数量及通过测评产品的操作系统类型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模组/开发板、终端产品通过鸿蒙相关测试认证的,按照鸿蒙终端产品销售数量、通过测评的操作系统类型等条件分档,给予最高5000万元奖励。
第四条 鼓励开发鸿蒙软件
鼓励企业开发鸿蒙原生应用及商业发行版,对鸿蒙原生应用在HarmonyOS 5.0及更高版本的应用商城月活量达到一定数量的企业,按照月活量等条件分档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商业发行版获XTS认证且有实际使用的企业,按操作系统类型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第五条 鸿蒙化转型服务支持
鼓励企业通过采购编译转换、性能调优、跨平台代码翻译、系统移植与测试认证等鸿蒙相关服务,加快鸿蒙化转型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不超过30万元资助。
第六条 鸿蒙应用场景揭榜挂帅
鼓励企事业单位及机构积极参与鸿蒙产业领域的应用场景建设,对应用需求方和能力提供方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500万元资助。
第七条 鸿蒙企业稳定经营支持
对符合条件的鸿蒙生产制造、发行版、原生应用等企业,按照企业成长性等条件分档,给予每年最高500万元的稳定经营支持。
第八条 鼓励鸿蒙人才提升专业技能
对员工取得HarmonyOS应用开发者高级认证等鸿蒙相关专业证书的企业,按照每人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九条 鸿蒙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
对鸿蒙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成果转化、共性技术研发共享、产业生态构建等公共服务事项,每年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金支持。
第十条 鸿蒙产业标准支持
鼓励企事业单位、各类机构深度参与鸿蒙产业标准研制与落地实施。对主导编制鸿蒙产业相关标准,且实施鸿蒙产业标准取得实效的单位,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措施的奖励与补助资金在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十二条 本措施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并制定与本措施相关的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 本措施自2026年XX月XX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