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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龙岗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扶持项目
发布时间:2026-08-1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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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网上受理期:2026年8月13日—9月14日。
书面材料受理期:2026年8月13日—9月16日
申请条件
(一)在龙岗区依法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营主体。
(二)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上年度贷款本息结清后提出申请的科技企业。
(三)用于质押登记的知识产权合法有效、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
(四)同一项目已获区财政资金扶持的,不予重复扶持。
(五)以贷款合同、银行凭证、评估报告等材料为准。
扶持标准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单笔最高100万元利息补助。 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申请材料
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2.上年度纳税证明(上传由电子税务局下载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
3.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 企业借款凭证及结清证明:包括银行授信合同、借款合同、质押合同、入账回单、每月还款凭证(对公贷款本、息回单)、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材料(内容需包含:贷款开始及结清时间、贷款金额、还款清单、实际支付利息总额)等扫描件;
5. 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6. 所质押的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7. 知识产权评估报告;
8. 贷款用途清单和贷款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申报通过后,下载带水印的申报书,用A4纸正反面打印,首页附目录,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项目名称及企业名称,提交一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申报要点
1.上一年度通过质押其名下的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获得贷款并按时还款,且在上一年度内本息已结清;2.所申报贷款须以申报单位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无任何其他抵押。
3. 知识产权抵押给除银行以外的担保机构的,需明确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的连带责任关系,并出具担保合同等相关的证明材料。
申报单位须开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本次政策补贴资金将统一以数字人民币形式拨付。请开通最大额度的一类账户,具体事宜咨询开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