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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关于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5-09-0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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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汽车产业加速向新能源与智能网联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全球汽车研发创新区、全车智能产业集聚区、智能驾驶先锋引领区、生态服务培育试验区,打造面向前沿技术、先锋应用、全球市场的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车城生态中心。根据《深圳市加快打造“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车城”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深圳市培育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4-2025年)》《深圳市促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结合龙岗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关键技术研发创新
(一)开展先进技术攻关。鼓励企业牵头组成创新联合体,提高矩阵式研发布局能力。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主机厂建立健全长期合作,开展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攻关。(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
(二)建设高水平研发创新主体。鼓励建设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针对关键领域布局市级及以上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以及技术创新中心。支持整车制造企业落地研发机构,开展电动化、智能化等研发创新推动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支持智能网联技术验证。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研发测试,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企业技术验证和迭代,推动智能网联示范和商业化。经产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测试机构开展,给予一定比例测试费用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培育构建产业体系
(四)支持关键环节落地。对于新建动力电池、电机电控、智能驾驶、智能座舱、智能底盘、功能型无人车等智能网联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生产项目,根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按一定比例给予最高30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强化产业链上下协同联动。鼓励汽车零部件及汽车软件企业与整车企业构建生态联盟,协同开展产品研发和应用,提升产业配套率。支持汽车零部件及汽车软件等领域企业与整车企业开展供需对接,根据合作情况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支持产业配套平台建设。支持建设面向新质生产力发展为企业提供研发设计、信息撮合、交易贸易、数字化供应链、物流仓储、共享制造等服务的产业互联网平台企业或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提升产业制造能级
(七)支持企业转型发展。支持工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等对现有生产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有序的改造提升,促进企业提升生产规模;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提升企业自动化水平和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核心竞争力。根据企业技术改造投资予以最高30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八)支持汽车软件开发。支持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智能座舱等相关软件研发企业发展,对于自动驾驶软件、车用操作系统、智能座舱系统等核心软件,根据产业化推广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推动汽车电子高质量发展。推进车规级芯片、域控制器、智能传感器等产业链核心环节汽车电子业务发展。对于通过管理体系认证、功能安全认证以及可靠性测试等车规级产品认证或汽车行业专属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根据其产品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化推广情况给予里程碑式奖励,单个企业年度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加大智能网联应用推广
(十)支持智能网联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和云控基础平台建设,提升车载终端装配率。鼓励企业加快大功率充换电、光储充一体、电网双向充放电(V2G)等技术和设施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
(十一)鼓励自动驾驶商业化运营。支持企业分阶段、分领域、分等级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多元化、规模化应用场景建设,鼓励开展智慧公交、智慧乘用车、自动泊车等多场景应用试点,探索商业化运营模式。(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
(十二)支持无人物流新市政体系建设。支持功能型无人车参与无人物流、自动配送等领域示范应用。对通过公共运力服务平台开展功能型无人车常态化商业运营,按运营成本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单个企业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三)鼓励环卫机器人推广应用。支持人工智能环卫机器人有序参与城市环境卫生治理,优先在人行道、公园广场、绿道等区域推广应用,逐步提高市政环卫服务中人工智能设备的配备比例。鼓励与智慧交通、环境监测等城市管理系统的数据互联互通,推动城市治理智能化升级。(责任单位: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五、完善智能网联产业生态
(十四)丰富汽车消费体验场景。鼓励企业推广融资租赁、“车电分离”等新型汽车消费服务模式,壮大二手车交易市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支持企业开展汽车改装示范、汽车影院、汽车露营基地、汽车文化俱乐部等相关文化活动,打造深圳汽车文化IP。(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十五)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培育引进汽车出口企业,推动国际国内汽车制造企业设立贸易主体。鼓励企业开展国际化产能合作、完善海外营销和服务体系,支持企业依托数字平台与汽车制造企业协同拓展海外汽车后市场。(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六)提高合作交流水平。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展会,按相关规定予以资助。支持通过市场化方式举办高规格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展会、论坛及赛事,对经产业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影响力和行业带动力的活动,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优化产业资源要素配置
(十七)支持全车智能产业集聚。支持建设一批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区,推动企业集聚发展。对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特色园区给予相关配套支持。(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八)加强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和各类投资基金建立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风险投资机制,改善企业融资环境,提高风险容忍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智能网联汽车企业通过贷款实施新建或者改扩建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支持。(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十九)强化智能网联汽车人才引育。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引育海内外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校优秀毕业生,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支持。优化鹏城优才卡(龙岗区)人才服务体系,为智能网联汽车人才提供安居保障、子女教育、创新创业等服务。(责任单位:区人才工作局)
七、附则
(二十)本措施与区内其他同类政策措施,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由企业自主选择申报,不重复奖励。被公共信用机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市场主体,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申报。申报单位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补贴的,相关部门收回奖励、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与本措施对应的智能网联汽车财政奖补细则由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另行出台。
(二十一)本措施支持资金受产业资金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二十二)本措施自2025年X月X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由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