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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2025年度博士生求职面试补贴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5-08-1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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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条款
对以就业为目的,来光明区参加用人单位面试的青年博士,给予最高2000元的一次性食宿交通补贴。
二、支持对象
自本指南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来光明区用人单位(不包括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参加面试的在读或毕业5年内的博士研究生。
三、支持事项
(一)支持方式:采用事后资助方式。
(二)支持标准:对在光明区面试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在光明区用餐补贴最高标准为100元/人/天、住宿补贴最高标准为300元/人/天,补贴时限不超过2天;乘坐飞机、高铁、火车、长途客车参加光明区面试往返交通补贴标准为票据金额的50%;补贴总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元。以交通、食宿票据为准,低于最高标准部分据实补贴。
四、申报材料
(一)光明区2025年度博士生求职面试补贴申请表。
(二)个人身份证明。
(三)面试通知书、邮件等参加光明区用人单位面试活动的相关佐证材料。
(四)用人单位出具相关面试证明(加盖公章)。
(五)乘坐飞机、高铁、火车、长途客车参加光明区面试的交通费用票据;在光明区住宿、用餐费用票据。
(六)在读博士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由学校教务处提供的在读证明,已毕业博士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七)个人银行卡账户。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网络申报时间:自指南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二)网上申报平台:广东政务服务网。
业务咨询电话:0755-23325955
六、申报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用户注册,搜索“光明区博士生求职面试补贴”,点击“在线办理”,选择光明区提出补贴申请。
(二)受理。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收到补贴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申请资料完备、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以受理;不予受理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原因。
(三)审核。光明区人力资源局自受理补贴申请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核,申报信息不准确、材料不完整,审核不通过。
(四)公示。区人力资源局按规定对拟补贴的对象、项目、金额等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进入发放环节。
(五)发放。光明区人力资源局于公示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将补贴一次性发放至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七、受理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八、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补贴的,一经查实,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应立即停止发放或追回补贴,申请人不得再享受该项补贴政策;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该补贴每位申请人只可申领一次,不得重复申领。逾期未提出申请,视为放弃该补贴。
(三)补贴资金规模实行总量控制,将按申请人最后一次提交申请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发放。
(四)本申报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最终解释权归属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附件:
1.光明区2025年度博士生求职面试补贴申请表
2.面试证明(模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