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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2025年再创业支持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5-08-1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政策条款
对创业受挫,留在光明二次创业的,推荐企业进入深圳市科技创新种子基金种子项目库。
二、支持对象和条件
(一)创业者条件
1.具有创业受挫经历,曾作为企业创始人(且持股≥30%)或核心团队成员(担任总经理、技术总监等关键岗位)参与创办的企业,因市场、技术等客观原因终止经营,且终止时间在2年以内(以工商注销登记或清算报告时间为准)。
2.现作为新创办企业的创始人或第一大股东(且持股≥30%)或核心团队成员。
3.创业者或者原创业主体,未被法院限制高消费、未被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
(二)新创办企业条件
1.申报主体依法依规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注册成立(以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准)。
2.主营业务属于光明区“3+3+1”产业集群,具有核心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或显著市场潜力。
3.企业拥有完整的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具备相关技术能力和不少于5年行业经验。
4.创业受挫前后经营主线或核心产品存在连续性,可视为创业延续,并有明确的技术路径或商业计划。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表(参考附件)。
(二)原注销企业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或破产清算法律文件。
(三)现企业营业执照及章程。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原企业与现企业之间的业务延续性说明。
(六)新企业商业计划书(含产品、市场、团队、财务预测 等内容)。
(七)申报单位股权结构证明书,如出资证明书、验证报告、股东协议等。
(八)信用信息资料(深圳信用网打印最新完整版信用报告)。
(九)获投融资情况说明。
(十)其他认为有助于评审的资料,如技术专利、荣誉奖项等。
电子材料:所有申报材料的PDF文件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
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导出带水印的所有材料,每一页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壹式壹份,A4纸正反面打印,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网络申报时间:2026年3月1日9:00至2026年3月31日18:00(工作日)。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6年4月1日9:00至2026年4月10日18:00(工作日)。
(三)网上申报平台:广东政务服务网。
(四)纸质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公共服务平台5楼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科技服务部522室。
业务咨询电话:0755-23325955
五、申报程序
区科技创新局发布申报指南—申报单位向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区科技创新局初步审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区科技创新局推荐项目入库。
六、受理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七、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的,光明区科技创新局核实后将不予立项或撤销项目,同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二)光明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项目的资金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项目。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光明区科技创新局举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若需提交审计报告的,应当提供已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的审计报告,项目申报单位提供未备案或虚假备案的审计报告,光明区科技创新局不予采用。
(四)同一申报主体最多申报一次该政策;本指南实施期间如遇政策调整的,可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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