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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的若干措施(2026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6-09-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落实《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全力建设人工智能创新高地,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制定本措施。
一、丰富生态要素供给
(一)加大普惠服务资源供给。统筹鹏城云脑Ш等先进算力基础设施高效利用,探索“算力银行”“算力超市”等创新业务,推动智能算力供给普惠易用、经济高效、绿色安全。依托重大项目资源,以创新方式支持企业低成本使用算力、模型、数据等人工智能服务资源。(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发放“训力券”。每年发放最高5亿元“训力券”,降低人工智能模型研发和训练成本。对租用智能算力开展大模型训练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按不超过服务合同金额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对初创企业提高资助比例至60%。建立市、区协同的算力支持体系,鼓励各区出台训力相关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前海管理局,各区政府(含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下同)]
(三)发放“数据券”。每年发放最高5000万元“数据券”,支持采购或自建自用高质量数据集和语料库。对购买非关联方语料或自建高质量数据集进行大模型、具身智能研发和应用的企业,按不超过核定合同金额或建设投入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政务和数据局)
(四)发放“词元券”。鼓励各区出台词元相关支持政策,降低企业应用人工智能大模型的成本,加速智能体原生应用。对调用云平台部署的大模型或租用智能算力部署大模型等方式开展技术研发或应用创新的企业予以资助。鼓励各区建设智能算力调度服务平台,实现算力统一调度和模型聚合调用,推动资源“先用后付”和补贴“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前海管理局,各区政府)
二、深化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
(五)支持人工智能行业应用。每年投入最高5000万元,围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科学研究等重点领域,支持企业研发或运用大模型、智能体等技术,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对具有推广价值的示范应用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建设主体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推动场景应用联合攻关。每年投入最高5000万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开放真实应用场景,与人工智能、智能机器人企业结对攻关,推动技术与场景深度适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业解决方案。择优遴选一批示范项目,按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的30%予以最高3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加速开放政务应用场景。每年投入最高5000万元,推动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等场景开放,支持基于开放场景的人工智能应用开发。每年开放不少于50个政务应用场景,整合行业资源和高质量数据,鼓励企业针对政务场景需求开展人工智能产品开发,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解决方案。对经论证可行并在实际场景中投入使用的人工智能产品,以应用成效为导向,按照“实用性、创新性、可复制推广性”等原则,给予企业最高2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政务和数据局)
(八)建设人工智能行业赋能平台。聚焦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细分领域,支持龙头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建设人工智能行业赋能平台,提供测试评估、中试验证、适配认证、开源生态培育等公共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平台,按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入的50%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已建平台,按其上一年度审定运营费用的30%给予资助,连续资助不超过3年,每年最高5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提升源头创新能力
(九)加大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支持力度。每年投入最高3亿元,聚焦人工智能的数学原理、基础架构、核心算法等前沿方向和基础模型能力、智能体底层共性技术、人工智能芯片、人工智能操作系统、物理智能等重点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对基础研究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300万元资助。对科技重大专项和人工智能“揭榜挂帅”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给予最高30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加速培育人工智能国产生态。支持企业基于国产芯片开展芯模云端用协同适配攻关,打通大模型训练、推理、场景落地全流程适配环节,打造全栈自主可控行业解决方案。对基于国产芯片完成大模型训推适配、形成优秀行业解决方案的示范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一)建设人工智能重点实验室。鼓励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建设人工智能领域重点实验室,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源头创新和应用场景联合研发。对批准组建的市重点实验室,给予单个最高500万元资助。对已建成的市重点实验室,每三年开展周期评估,评估结果为良好或优秀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
四、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十二)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创业。鼓励各区结合自身产业优势,打造专业化、特色化OPC社区,提升算力、数据、模型等数字生产要素供给能效,促进各类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的创新型企业加速集聚发展。对符合条件OPC社区的运营主体,由各区结合实际情况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前海管理局,各区政府)
(十三)加强人工智能人才引育。赋予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自主认定权,按规定直接认定一批人工智能人才为市级高层次人才。鼓励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来深创新创业,对经评审具有重大技术能力的核心团队,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科技创新局)
(十四)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服务。发挥人工智能产业基金作用,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探索投补联动、投贷联动等支持机制,打造陪同企业成长的耐心资本。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担保费资助、科技保险资助、知识产权融资贴息等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为人工智能企业提供低利率贷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十五)打造产业交流高端平台。围绕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行业交流和专业赛事等活动。对符合条件的活动,按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入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附则
本措施与我市市级层面其他同类优惠措施不得重复享受,相关资助额度受年度总额控制。对于已获得国家或省级财政支持的项目,我市各级财政对同一项目累计资助金额不得超过该项目经审计认定的投资额。各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制定出台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明确本措施涉及奖补条款具体执行范围和程序。本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另行出台政策或新的规定,且与本措施内容不一致的,以最新的政策内容为准。本措施自202X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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