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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组织开展2026年度工业领域能效(水效)对标工作

发布时间:2026-07-0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强化能效标杆和水效标杆示范带动作用,深入挖掘我市工业企业节能(节水)潜力,促进我市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工业领域能效(水效)对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2026年全市完成不少于25家工业企业能效对标、不少于5家工业企业水效对标,各区能效(水效)对标预期目标详见附件1。
、工作内容
(一)能效对标。
各工业企业深入分析生产过程能源利用状况,结合节能降碳诊断、能源审计等工作基础,摸清能耗现状,确定参与能效对标的产品单耗或工序能耗,参考现行的国家或行业、团体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等,选取若干标杆,查找自身差距和节能潜力,编制企业《能效对标分析报告》(模板详见附件2)。
(二)水效对标。
各工业企业结合节水诊断、水量平衡测试等工作基础,梳理主要用水工序、用水设备的取用水情况、近三年单位产品取水量等水效指标,参考广东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 第2部分:工业》(DB44/T 1461.2-2021)或现行的国家或行业、团体水效限额标准等,选取若干标杆,查找自身差距和节水潜力,并编制企业《水效对标分析报告》(模板详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并落实能效(水效)对标工作,持续扩大对标覆盖面,组织辖区企业积极参与能效(水效)对标,推动能效对标工作与工业节能监察、设备更新升级改造工作有序衔接。请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预期目标组织辖区企业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能效(水效)对标工作,并于2027年2月26日前将辖区工业企业能效(水效)对标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企业对标分析报告(可编辑电子版、盖章扫描版)正式行文报送我局。
各工业企业应积极配合辖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落实能效(水效)对标工作,确保对标过程需使用的能耗、产量、工艺参数等数据真实有效,通过对标分析全面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探索可再生能源、新材料、新工艺等创新技术应用,深入挖掘节能降碳潜力,促进能效水平应提尽提。
受委托的工业企业能效(水效)对标技术服务机构要发挥专业特长,做好对标具体工作,加强与工业企业的沟通衔接和业务培训交流,做好行业能耗、水耗数据采集、分析、应用等工作,按时保质报送工业企业对标情况,根据对标结果为企业提出节能降碳方案、节水技术路径。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6年度工业领域能效(水效)对标预期目标

2.企业能效(水效)对标分析报告(模板)
3.工业企业能效(水效)对标情况汇总表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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