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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开展2026年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园活动补助申报工作(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6-04-2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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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赋能应用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5〕30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预下达2026年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园活动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企指〔2026〕4号)精神,现就开展2026年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园活动补助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25年11月4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福州市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园的运营主体(管委会、公司)组织举办(含主办、承办)的人工智能产业招商、项目路演和供需对接等活动。
2.举办单位无涉黑涉恶行为,且未被列入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
二、补助标准
(一)产业招商活动
活动包含招商投资洽谈会、园区招商大会等形式,参会企业中应有福州市域外企业并形成具体招商对接记录,对活动开支给予100%补贴,每场活动封顶补助50万元。
(二)项目路演活动
活动邀请项目对接方(含银行、金融机构)不少于5家,活动应包含本地(园区)招商政策、产业配套等推介环节,对活动开支给予100%补助,每场活动封顶补助20万元。
(三)供需对接活动
活动参与的企业(单位)不少于30家(其中上下游合作商不少于20家,与人工智能相关企业不少于15家),聚焦人工智能产业链上下游产品、技术、人才等方面供需对接,对活动开支给予100%补助,每场活动封顶补助5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活动报备文件及工信部门确认同意开展该场活动的函复文件;
3.活动组织实施方案及通知文件;
4.参加企业名单及企业代表签到表;
5.活动工作总结、现场活动(5张以上,彩印),媒体宣传报道材料(如有);
6.支出明细表及对应的发票等支出佐证材料(委托第三方举办活动的,应额外提供活动的服务合同);
7.信用承诺书;
8.招商对接记录。(此项仅产业招商活动需提供)
四、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需提前10个工作日按照属地原则和税收隶属关系向所在地工信部门报备活动计划,提交书面报告和活动方案(包括并不限于拟参会企业名单、相关企业需求信息等材料),经县(市)区工信部门同意后举办活动。未经工信部门报备同意的活动(2025年11月4日至本通知印发日期间已举办的活动除外)不列入补助范围。
2.活动结束后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整理相关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3.申报单位向所在地工信、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报;并登录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所列要求上传申报材料。在活动结束的30日之内(2026年11-12月的活动应在2026年12月5日前提交),将纸质及电子版申报材料(每个活动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材料封面应注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所在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报送至所在地县(市)区工信部门。
4.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分上、下半年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负责审查项目申报单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审核申报单位信用情况。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应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提供复印件的应核对原件并加盖核对章,并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分别于2026年6月10日、2026年12月10日前会同县(市)区财政局正式行文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推荐申报(一式3份,其中市工信局2份、市财政局1份)。
5.惠企系统申报、县(市)区推荐文件汇总上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2026年12月10日24:00,纸质材料以收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注:以上时间为县(市)区上报市级的时间,企业申报时间以县(市)区设定为准。
五、其他事项
1.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园活动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补助相关活动经费支出,确保发挥补助资金的激励效应。各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园举办活动应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使用。活动可列支范围包括活动场地租赁、设备租赁及技术支持、物料设计及制作、会务执行、会务保障、场地布置、活动宣传费及其他与活动相关的开支等。宴请费、差旅交通费、纪念品费用和住宿费不列入补助范围。严禁以开展活动的名义安排公款旅游等相关活动。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园活动补助资金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2.各相关县(市)区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省级人工作智能产业园区的活动指导。各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园每年举办的人工智能产业招商、项目路演和供需对接等活动不少于一场。
3.同一场活动不得同时享受省、市其他资金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