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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支持智能体和智能终端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6-09-0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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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湖北省智能终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抢抓智能体与智能终端发展战略机遇,加快培育智能原生企业,制定本措施。
一、强化算力要素保障。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智能体和智能终端研发及应用,对开展上述研发应用且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数据局)
二、推动智能终端创新。鼓励智能体研发主体与终端制造企业开展深度适配,引导企业研发生产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穿戴、智能家居、轮式与多足机器人、智能运载装备等新一代智能终端产品。经评审通过的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三、深化场景示范应用。推动智能体和智能终端在科学技术、产业发展、消费提质、民生福祉、治理能力、国际合作等重点领域赋能应用,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年围绕智能体和智能终端应用,开放一批应用场景。通过综合评审的方式每年遴选一批智能体与智能终端示范应用场景,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创局、市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政府国资委)
四、推进“模数共振”行动。支持算力企业、模型企业、数据企业和应用开发企业组建“模数共振”创新联合体,重点聚焦智能体与智能终端应用开展联合攻关,通过综合评审的方式每年遴选一批创新联合体,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五、完善供需对接服务。支持建设运营智能体供需对接平台,完善需求发布、供需精准匹配、项目跟踪等全流程服务功能,根据服务成效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六、优化终端消费扶持。支持将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平板、智能穿戴、智能家居等符合条件的智能终端产品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范围,持续推动智能终端市场化应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七、支持企业实施人工智能+技改。发布产线、车间、工厂、产业链等梯级智能化改造指南,引导企业运用人工智能大模型、智能体和智能终端,加快设备、产线、工艺等方面对标改造升级,对通过综合评审的单个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八、孵化优质创业项目。聚焦智能体与智能终端领域,孵化培育创业团队项目,通过“路演直通车”等方式遴选一批创业团队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股权投资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局,武汉投控集团、武汉金控集团)
九、健全技术要素体系。支持智能体与智能终端领域市场主体开展知识产权培育和专利布局,构建自主知识产权体系。鼓励企业主导或者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制修订,推动知识产权与标准协同赋能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本文件自2026年10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涉及资金奖补支持的,由责任单位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同一企业、同一事项符合本文件多项支持措施或者本市其他同类支持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鼓励各区结合实际出台配套政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