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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新区开展概念验证资金项目征集

发布时间:2026-08-0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加快推动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根据《长江新区概念验证资金管理办法》及《长江新区概念验证资金实施细则》,结合长江新区实际,现启动长江新区概念验证资金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模式
长江新区概念验证资金以“拨转股”的方式支持概念验证阶段以及初创期科技企业开展概念验证、科技研发以及成果转化。前期专项资金以项目资助形式“投入”科技企业,并约定后续转化为股权的条件;后期达到转股条件时,按照约定将投入的财政资金转化为股权,并按照“适当收益”的原则退出。
二、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为符合长江新区发展战略且有发展前景,以自有前沿科技成果进行转化设立的初创期科技企业,主要包括以下六类:
1、高校、科研院所团队,以自有科技成果进行转化设立的科技企业;
2、已突破技术攻关的重点难点,并具有产业化积极预期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3、科技人才创业团队,以自有科技成果进行转化设立的科技企业;
4、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创业团队设立的科技企业;
5、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通过产学研等方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企业;
6、其他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且科技成果领先,具有良好产业化条件和市场化前景的科技企业。
三、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主体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
2、项目符合长江新区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良好开发价值及产业化前景,商业计划及技术路线清晰,实施方案合理;
3、项目相关知识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和纠纷;
4、企业或项目核心团队成员具有丰富的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经验和创业基本素养;
5、企业和项目核心团队成员无违法失信和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未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无影响项目实施的未决诉讼。
四、支持标准
单个项目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拨付前企业的实缴资本不得低于拨付总金额的50%。专项资金采取节点制管理,设定“里程碑”时间节点,分阶段进行资金拨付。
五、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
1、《长江新区概念验证资金项目申报书》;
2、公司情况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团队成员简历、财务报表、销售订单(合同)、获奖及资质证明等;
3、技术证明材料:取得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知识产权证明、技术成果证明、生产批文等);
4、项目自筹资金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贷款凭证、验资报告、投资机构意向书等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材料。
注:若申报阶段暂未注册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权结构、法人等证明材料可不提供),以项目名称申报,协议签署前完成公司注册。
六、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6年8月5日至9月25日,请于9月25日前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包含word版和PDF版文件,其中PDF版文件需盖公章)至邮箱cjxqkcjcgk@163.com。

武汉长江新区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局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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