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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陕西省隐形冠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申报

发布时间:2021-05-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创新驱动发展迈出更大步伐,推进制造业做实做强做优,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资〔2020〕241号),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联合开展2021年隐形冠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隐形冠军企业是指专注细分领域、技术水平高、市场占有率领先的企业,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和主力军。通过支持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引导企业持续加大创新投入,不断完善创新体系,加大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力度,提升质量工艺水平,提高市场核心竞争力,培育提升更多隐形冠军企业,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加快推动制造业迈向价值链中高端。
二、支持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中小企业:
(一)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三)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四)2020年隐形冠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三、支持重点
(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支持企业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开展的创新条件建设项目,包括购置研发、试验、检测、验证等仪器设备。
(二)创新产品开发项目。支持企业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的主导产品迭代升级以及“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创新产品开发项目。
(三)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支持企业围绕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以产业化为目标,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开展的产业链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与规模化应用项目。
项目资金支持方式为以奖代补。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和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分别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一定比例给予奖补,创新产品开发项目给予定额奖补,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
(三)已获得中央和各类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
(四)创新能力建设类项目还需满足:所购置设备应在2018年1月-2021年4月期间,以设备购置发票为准。
(五)创新产品开发类项目还需满足:
1.产品为申报单位近三年内研制,已批量生产并上市销售,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产品应是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研发的新产品,拥有合法、明晰的自主知识产权。
3.产品质量可靠、性能良好,通过第三方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检测。特殊行业产品,须具备相关行业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
(六)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还需满足:
1.项目知识产权明晰,具备产业化条件,市场前景广阔,有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项目应在产品性能、工艺技术方面有重大突破,相关技术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发明专利、国家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级科学技术奖,获奖日期或专利授权日期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
3.项目为已开工在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以上。项目资金来源明确,投资结构合理,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
4.项目已按照有关规定核准或备案,土地、环评、规划等建设手续齐备。
5.协同单位已签订相关合作协议。
五、申请资料
(一)申报共性材料:项目汇总表、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项目基本信息表、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申报项目实地核查书。
(二)分类项目申请资料见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证明材料。
六、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请。企业(含央企、省属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编写申请资料并装订成册,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县(区)工信、财政主管部门提交,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二)市区推荐。县(区)工信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审核,逐级上报至市(区)级工信和财政部门。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核、汇总,于2021年6月25日前向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上报联合推荐文件、项目汇总表,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5份,其中省财政厅1份,电子版发邮箱)。
(三)专家评审。省工信厅联合财政厅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对拟支持项目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及资金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