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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关于做好省属企业专业化众创空间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充分发挥省属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龙头骨干作用,推动我省众创空间向专业化发展,紧密对接实体经济,有效支撑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根据《陕西省省属企业专业化众创空间工作方案》(陕科高发〔2017〕166号)要求,现就2020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陕西省省属企业建立的符合《陕西省省属企业专业化众创空间工作方案》条件和要求的专业特色突出的众创空间。
二、认定条件
省属企业专业化众创空间应满足以下条件:
1.以服务科技型创新创业为宗旨,紧密对接实体经济,聚焦明确的产业细分领域;
2.具备完善的专业化研究开发条件,能够提供不低于1000平方米低成本的开放式办公空间。具有专业化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模型加工、中试生产等设备设施和厂房,提供专业细分领域的技术、信息、资本、市场对接等个性化、定制化服务;
3.一般应具有开放式的互联网线上平台,集成或整合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创新资源、产业资源以及外部的创新创业等线下资源,实现共享和有效利用;
4.具有活跃的创新和创业群体,已入驻的企业内创项目、创业团队、创业企业不少于10个,形成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
5.具有创新创业服务能力,有双创专业服务导师团队,能够提供技术和创业辅导。每年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10场以上;
6.能够为在孵企业和团队提供创业投融资服务。鼓励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或创新基金,或与创投机构建立良好合作关系;
7.众创空间与建设主体之间具有良性互动机制,服务于建设主体转型升级和新业务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有相对固定和专业的运营管理人员,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有清晰的可持续运营机制和管理模式。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建设运营方案,说明众创空间定位、特色、理念和现有资源基础条件、运营管理机制模式、可提供的服务内容、已取得的工作成效以及下一步发展规划等。
2.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印刷胶装成册,一式六份,经众创空间建设主体单位盖章后,于2020年12月11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区域创新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60613651@qq.com(请标明:专业化众创空间申报材料-企业集团名称)。
3.省科技厅将会同省国资委组织开展材料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网上公示等,通过认定的授予“陕西省专业化众创空间”牌子,并给予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