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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关于做好2020年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开始申报

发布时间:2020-10-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设区市工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中小企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实施“千企示范、万企转型”行动计划,促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全面提高发展质量,2020年我厅将继续开展评选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积极应用新技术,增强竞争力。紧跟国内外技术前沿,转化应用重大科技成果,加大科研投入,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
2.积极开展产品迭代、产业升级。积极参与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建设,主营产品创新应用规模扩大,向产业高端延伸,用创新技术、工业设计等来稳住市场、拓展市场。
3.践行绿色发展,发展循环经济。应用国内外先进节能技术和工艺,提高资源利用率,发展产品再制造、再利用,实现经济、社会生态价值最大化。
4.推进管理变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劳动关系和谐,安全管理能力和诚信经营水平不断提升。
5.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深化研发、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关联,加快业态模式转型,提升全产业链价值。
6.积极参与开放型经济。利用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合作发展,拓展境外市场,开展国际产能合作。
二、申报条件
1.企业须在陕西省境内登记设立满2年以上,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相关经营证照齐全。
2.符合转型升级示范内容要求之一,并在某一方面或企业整体转型升级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
3.企业生产经营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企业经营效益良好,无严重安全质量等问题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4.已获得历年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资料
1.陕西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
2.营业执照等有关附件(复印件)。
3.企业转型升级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①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简介、职工情况、近2年财务状况等);②企业产品、生产技术应用情况等;③市场需求、市场供应、发展战略等;④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情况(企业创新及新技术应用、企业转型后对产业和企业发展影响等具体做法及成效)。
4.申请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名额分配
申报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名额分配:西安市30个,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汉中市、安康市、延安市、榆林市各10个,铜川市、商洛市各5个,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各2个。
五、支持方式
自2020年起,省工信厅对获得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予以授牌,并在下一年度企业申报省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时予以优先支持。2019年前(含2019年)获得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称号且符合2021年度省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企业,在申报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时给予优先支持。
各市(区)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公开公正组织企业申报,规范开展企业审核和推荐工作,请于2020年11月30日前向省工信厅上报推荐企业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同时上传电子文档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陕西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请表
2.市(区)申报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