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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关于组织申报高端装备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陕工信发〔2020〕228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制造强省”战略和《陕西省高端装备创新工程实施方案》,梳理“十三五”我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成果,着力培育高端装备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重点支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创新能力强、研发水平高、示范引领作用强、市场占有率高的优势企业做大做强,经研究,决定开展高端装备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类型和申报条件
(一)重点领域
围绕“制造强省”战略目标和《陕西省高端装备创新工程实施方案》,重点支持航空航天装备、电力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高档数控机床与机器人、节能与环保装备、石油化工煤炭冶金装备等,以及有利于我省装备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升的其他重点领域。
(二)申报类型
1.高端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企业规模大、带动性强,行业排位进入全国前十。
2.细分领域骨干企业(以下简称“骨干企业”):企业技术水平高、成长性好,在细分行业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三)申报条件
1.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
2.企业规模: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原则上要求在5亿元以上,骨干企业可放宽规模要求。
3.创新能力:建有企业技术中心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建设情况好,R&D占比在2.5%以上。
4.智能制造水平:企业制造装备数控化率超过行业平均水平,初步实现关键技术装备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与集成。
二、申报材料
1.陕西省高端装备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1);
2.陕西省高端装备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申报情况表(附件2);
3.申报书。包括三年内(2017-2019年)企业发展成果,“十四五”发展规划(按照《省工信厅关于报送“十四五”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编制材料的通知》文件要求已报送过“十四五”规划材料的企业,可不再重复报送),2021年企业发展重点、效益预估、技术创新和项目建设计划等,编制大纲见附件2。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两年内财务审计报告(2018-2019年),专利证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三、政策支持
“十四五”期间,将在资金扶持、品牌培育、市场推广、产品推介、国家专项项目组织推荐、龙头骨干企业配套率提升奖励等方面,对高端装备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给予重点支持,进一步提高重点企业的行业知名度和综合竞争力,加快推进我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
四、申报要求
(一)请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实际,择优推荐,力争上报的企业能够真实反映辖区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水平和产业实力。省工信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分批次公布我省装备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名单。
(二)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由推荐单位行文上报,纸质文本一式两份于2020年10月15日前报送省工信厅,高端装备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陕西省高端装备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申报汇总表   
         2.陕西省高端装备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申报情况表
         3.申报书编制大纲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