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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关于做好2019年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陕工信发〔2019〕274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财政局,韩城市中小企业局、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547号)和《陕西省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实施办法》(陕财办资〔2018〕200号)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及方式
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开展。按照增量业务和绩效评价两种方式,给予融资担保机构奖励。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为2018年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报送业务信息的省内融资担保机构。业务补贴和保费补贴由各市组织申报、计算,将奖补结果按要求报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备案。
1.陕西省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业务降费奖补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
2.融资担保项目申报表(附件1)。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4.2017年、2018年单笔1000万元以下担保业务明细表及汇总表(附件2、附件3),加盖银行公章。
5.申报单位申请报告。包括本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开展成效及下年度工作计划等,如实反映当年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额、担保户数、与银行合作户数及授信额度、风险分担、代偿率、年化担保费率,以及在“支农支小”中创新担保业务模式的典型案例等。
6.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申报指标分配
1.增量业务奖励各市区组织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申报。
2.绩效评价奖励由市(区)推荐,西安市5个,咸阳市2个,其他市(区)各1个。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单位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和项目资料;各市县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规范项目申报程序,对申报项目严格审核,对项目真实性负责。
2.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双网申报方式,项目纸质资料与电子文档资料同时上报。项目单位登陆“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下载打印有关表格作为纸质资料(须与电子文档资料一致)。
3.市县要加强项目申报全过程监督,对以虚报、伪造、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4.市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请于2019年12月2日前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上报申请报告、汇总表及项目纸质资料(一式3份,其中省财政厅1份),并通过“项目库管理系统”上报项目电子文档资料,超指标和逾期申报均不予受理。


附件:1. 融资担保项目申请表
      2.2017年和2018年新增小微企业担保(再担保)业务协作银行确认表
      3.担保(再担保)机构增量业务汇总表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