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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0-09-0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26号)有关要求,现面向各单位征集“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人选,并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申报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三)2015年1月1日后回国;
(四)在国内每年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并由申报单位出具证明;
(五)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二、推荐要求
(一)申报工作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眼“高精尖缺”、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国家发展重大战略和先进制造、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重点领域,重点推荐引进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人才,加大对基础科学研究人才的支持。
(二)同等条件下,应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跨国公司、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留学回国人员,对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回国时限、年龄要求。
(三)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1人,各开发区、自贸区、留学人员创业园、高等院校等相关单位推荐2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四)如申报人已获得其他资助,尽量避免重复资助。
三、资助额度
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审核、推荐,并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评审确定的资助人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资助人选一次性提供资助金30万元,申报单位应提供比例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对申报人员条件、申报材料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相关情况须在申报函中明确注明,并请申报人提供相关承诺书。
(二)请各单位于2020年4月20日前将申报函和申报材料报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2983653735@qq.com,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涉密单位请采用纸质材料方式申报,不发送电子邮件。
(三)项目申报有关材料可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下载,《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申请表》中照片栏必须有照片,照片选用1寸蓝底标准照,分辨率为295*413,小于20kb。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