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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陕西省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020-09-0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陕西省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是以科技领军人才或高层次技术专家为核心,以团队协作为基础,以高水平创新平台为依托,以攻克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为目标,开展研发活动的创新群体。
(一)重点支持领域(方向)
在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能源化工、航空航天、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农业、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部署创新团队。
(二)申报范围
陕西地区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创新群体均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队伍,具有较强稳定性;
(2)科技研发水平应处于全省领先、全国先进,有显著的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应依托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四主体一联合”新型研发平台、国合基地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组建。
2.创新团队带头人及团队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团队带头人是团队依托单位在职人员;
(2)团队带头人申请当年年龄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含)后出生);
(3)团队带头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力;具有承担省级以上重大重点研究课题的经历;
(4)核心成员不多于5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
(5)团队成员一般由10-15人组成,团队知识结构、科研背景具有深度和广度;
(6)本年度只能参与1个创新团队申报且未在我省现有科技创新团队中担任团队带头人或核心成员。退出创新团队的成员2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创新团队。
(四)优先支持
1.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专精特新”科技型企业的创新团队。
2.推动军民融合、央地融合、部省融合,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校企(院)优势资源联合,并已开始实施的创新团队。
3.以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为带头人,或整建制引进国内外高水平团队,并已开展研究的创新团队。
(五)申报要求
1.创新团队依托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各单位需提供相应科研平台证明材料。
3.符合优先支持条件的创新团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注意事项
1.2021年度团队资助强度为50-100万元,建设期3年。
2.申报过程中,涉密信息要按照保密规定处理。
3.团队带头人在陕西省科技信息网进行专家注册后方可进行本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