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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加快推动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6-06-2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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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大力度创新提升服务贸易,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打造数字贸易发展核心引擎
(一)提升软件与云服务出海能级。依托5G、智能终端、物联网等硬件出海基础,带动嵌入式软件、应用软件及数字内容解决方案协同出口。支持华为云、腾讯云等企业构建全球云服务和算力交付网络,大力发展云原生架构迁移、模型即服务(MaaS)及行业级中间件(PaaS)业务。建设链接国际的工业云、金融云、医疗云,推动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区块链及VR/AR等软件出口。培育数字化智能化转型集成商,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智慧港口、数字能源、金融级安全防御、工业互联网平台定制等数字场景定制与代维服务。对软件产品、软件研发服务及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服务等年度服务出口额达标的企业,分档次给予每家最高100万元资助,本项目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打造文化数字内容出海高地。提升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深圳)等国家级平台影响力,推进文化贸易“千帆出海”计划,培育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支持游戏、短剧、动漫、网文、网剧、电影、电视剧等原创IP开发,推动龙头企业带动研发、发行、运营全链条出海。鼓励企业从承接海外IP代开发、代运营逐步转向自主IP全球授权与运营,探索IP分账、版权授权等高附加值模式。打造“全球数字内容云端工厂”,利用AIGC技术实现多语言翻译、配音及本地化二次创作的工业化量产。对数字内容服务年度出口额达到资助最低门槛的企业,分档次给予每家最高100万元资助,本项目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三)培育数据服务全产业链生态。在前海合作区、河套合作区实施数据跨境流动负面清单制度。在保障国家数据安全和风险管控基础上,推动科研数据在河套“一区两园”间自由有序流动。探索建设国际数据中心,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数据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面向境外企业提供数据存储、处理及增值服务,建设国际数据服务产业园。依托沙岭数据园区超大规模算力布局,打造跨境算力调度与数字服务产业集群。引育采、存、洗、标、训等环节国际服务商,支持企业开展离岸数据加工、算法训练等高附加值业务。支持深圳数据交易所拓展面向全球的数据价值发现和数据服务交易功能。深化数据要素资产化试点,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数据产权与保护体系。支持企业开展符合国家网络安全及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跨境数据传输业务,对于企业产生的相关合规费用,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本项目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企业提供国际数据服务所使用的跨境数据专线费用,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资助,本项目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二、构筑专业服务发展高地
(四)深港联动提升金融服务贸易能级。优化深交所与港交所互联互通机制,支持科创企业利用香港“18A”“18C”及“科企专线”跨境上市。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债券平台,鼓励深企赴港发行离岸人民币可持续发展债券。加快建设前海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探索建立深港S基金(私募股权二级市场)交易联动机制,完善境外资本退出闭环。提升前海联合交易中心大宗商品区域定价能力。推动符合条件的深圳金融机构在港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支持持牌机构、金融科技公司向东南亚、中东等市场输出跨境结算、智能风控及数字银行整套方案,承接全球数据处理与智慧运营等服务。优化升级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FT账户。支持前海金融机构开展全球资产配置,建设国际财富管理中心。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年度出口规模达到资助最低门槛的企业,分档次给予每家最高200万元的资助,本项目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五)扩大知识产权服务贸易规模。高标准建设福田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支持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深圳河套)国际转化试点平台开展跨境知识产权交易工作。深化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推进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试点,创新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支持境外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探索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信托模式。支持链主企业发挥全球资源配置优势,扩大专利交叉许可、技术授权、视听著作权等高附加值服务贸易,建立健全硬件、软件、许可一体化集成出口模式。
(六)推动创意设计国际化发展。支持AI与设计深度融合,鼓励研发AI设计工具平台、国产设计软件,推动AIGC在创意设计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支持工业设计、黄金珠宝、智能穿戴、服装等优势产业搭建全球云端协同研发设计服务平台,推广服务云设计、众包设计、用户参与式设计等新模式。在智能终端、智能穿戴、黄金珠宝等领域培育具备国际议价权的设计中心。鼓励企业参与国际设计奖项评选和行业标准制定,支持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精尖”工业设计、工程设计龙头企业国际化发展。推动数字创意与文创设计深度融合,培育基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创IP及衍生品品牌,推动文创设计向品牌化、国际化发展。
(七)加速提升专业服务国际竞争力。吸引国际知名会计、财税、法律、评估、咨询、代理机构入驻,培育具备全球视野高端专业服务团队,依托前海作、河套等平台打造国际专业服务集聚区。支持检验检测机构获取高质量国际互认资质,推动“一次检测、全球通行”,发展低空经济、智能网联汽车、医疗器械等领域高附加值检测认证服务。争取综合保税区外集成电路产品保税检测试点,建立便利化通关与保税监管机制。拓展国际职业资格视同职称认可目录,探索适当放宽资产评估、拍卖师等从业人员执业考试。探索ESG评价标准及绿色低碳相关国际标准转化,发展碳足迹核算、绿色金融咨询及国际碳信用对接服务。积极申办国际组织年会,引进高品质国际会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展品牌。对专业服务年度出口规模达到资助门槛的企业,分档次给予每家最高100万元的资助,本项目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八)创新发展新型离岸贸易。鼓励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全球采购、委托境外加工、承包工程境外购买货物等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依托前海联合交易中心,提质增效大豆离岸现货交易,加快油品离岸交易布局。提升前海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能级,推动电子元器件产、贸、金深度融合,打造全球交易中心。全面落实蛇口自贸片区离岸贸易印花税免征政策,利用科技手段优化离岸贸易核验流程。深化深港跨境金融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离岸贸易企业使用FT账户和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开展跨境资金运作。对自然年度离岸贸易实际收汇规模达到最低门槛的企业,分档次给予每家最高50万元资助,本项目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提升优势服务贸易能级
(九)提升高价值服务外包能级。支持企业基于鸿蒙、欧拉等国产操作系统,面向全球提供生态定制、迁移适配及技术支持服务。规模化发展集成电路设计、嵌入式软件研发、工业设计、工程技术等高增值型KPO,积极发展EDA设计外包、工业软件研发、AI大模型微调、区块链存证及金融科技等高附加值ITO。依托深圳科技园等载体,培育具备全球交付能力的开源项目托管、代码审核及技术支持外包机构,布局开源经济外包。集聚发展生物医药合同研发(CRO)、合同生产(CMO)等业态,支持本土CRO企业通过国际认证,提升承接全球多中心临床试验能力。推广数字能源运维、工业互联网及数字孪生等高价值管养外包。培育覆盖品牌出海策划、国际营销、合规咨询全链路服务外包龙头企业。对ITO和KPO高增值型服务外包(含在岸与离岸)执行金额达到最低门槛的企业,分档次给予每家最高100万元资助,本项目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十)推动数字基建全链条出海。支持新能源及数字能源链主企业以“车-桩-站-储”一体化模式拓展海外市场,带动海外储能电站与充电网络建设运营服务。大力发展离网储能、电网优化、智能调峰等数字能源解决方案,支持能源、燃气企业扩大海外电厂装机容量、参与燃气管网运营,形成“技术研发+设备供应+运维服务”的全链条出海模式。鼓励市属国企与领军企业组建联合体,推动规划咨询、投融资、工程建设、商业营运(TOD模式)全链条服务出海,发展总集成、总承包等复合型服务贸易。
(十一)增强全球供应链集成能力。提升宝安国际机场高峰小时容量,增加国际货运航班时刻配置,扩大第五航权及多边航权安排。深化带电、带磁货物航空运输便利化试点,加密跨境电商空运转关航线及专线。率先构建绿色航运燃料保税加注供销体系,支持深圳港开展保税LNG、绿色甲醇加注业务,支持绿色燃料加注中心落地,探索建立国际采信机制。探索建设统一的航运贸易数字化平台,推广电子提单应用。加快发展船舶租赁、船舶经纪、海事保险及法律服务等高端航运服务,鼓励国际航运物流企业、国际组织和功能性机构集聚。培育一批具备全球资源调度能力的骨干国际货代企业,支持其向全链路供应链集成商转型。对深圳港进出口重箱量达到资助最低门槛的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分档次给予每家最高90万元资助,本项目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3700万元。
(十二)打造国际文旅消费枢纽。建设世界级观光旅游和休闲度假目的地城市,打造更多全国知名的5A级、4A级旅游景区。优化提升罗湖、福田、南山、前海等陆路口岸和机场口岸商业布局,打造紧邻型零售综合体与外籍一站式生活服务枢纽。加快发展免税业态,科学保障市内免税店正常运营。深化落实离境退税、“即买即退”试点政策,激发入境消费活力。支持更多高水平国际演唱会、体育赛事、电竞比赛在深举行。对接国际医疗和康养市场多层次需求,实施国际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高标准建设前海国际医疗服务集聚区,打造一批国际医疗服务综合体,开展中医药服务消费和服务贸易融合发展试点,完善价格管理、药械应用、商保支付、数据跨境、纠纷调解等国际医疗服务配套机制。打造“留学深圳”品牌,支持国(境)外符合条件的一流高校来深依法合规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
四、深化制度型开放与生态建设
(十三)深化高水平开放。全面落实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适时参与负面清单优化调整。稳步落实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加快推进金融、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外资准入、准营政策落地,及时协调解决重点外资项目准入、资质、审批等环节问题。依托前海合作区,《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探索率先放宽跨境数字贸易限制措施,创新数字贸易国际合作场景,打造世界级服务贸易发展基地。(十四)打造特色集聚载体。高质量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在规则衔接、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强化前海合作区、河套合作区、南山软件园等重点片区的集聚效应,打造服务贸易高端要素集聚区。支持各区结合产业基础,梯度培育一批个性化、差异化的服务贸易园区。在人工智能、软件研发、工业设计、文化创意、跨境电商等领域落地一批带动性强的示范项目,引领服务贸易新模式新业态集群化发展。
(十五)引育国际化市场主体。靶向引进具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跨境服务头部企业,吸引在深设立全球研发验证中心、供应链共享服务中心。培育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出口领军企业,重点扶持全球价值链中的“隐形冠军”“小巨人”企业、具有成为“独角兽”潜力的创新型企业。鼓励数字化链主企业带动生态内服务外包、工业设计、系统集成等企业“组团出海”。支持链主企业构建全球供应链管理中心,提升对海外配套服务商的集成管控能力。
(十六)多渠道拓展国际市场。鼓励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海外交付中心、研发分支及售后服务网点,提升近岸交付和本地化服务能力。鼓励通过并购、合资等方式获取海外接单渠道和客户资源。引导领军企业面向全球发布研发需求,通过离岸发包、跨国协同实现全球智力资源集成。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平台化接包、众包等方式参与全球分工。支持企业境外办展,培育境外自主办展品牌。完善海外知识产权重大事件快速响应和纠纷信息通报研判机制,强化风险预警和纠纷应对指导服务。建立服务出口重点企业联系机制,及时解决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中遇到的壁垒、障碍及政策诉求。
(十七)鼓励创新发展模式。积极引进国际标准组织与高能级专业载体,支持本土领军企业、科研机构牵头制定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数字能源、自动驾驶等核心赛道的国际标准。鼓励企业申请国际专利与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在深圳实际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企业等主导制定数字贸易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等标准,按规定予以资助,按项目分档次给每家予最高50万元资助,本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鼓励企业、机构申报服务贸易创新经验和案例,被商务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并在全国推广的,每条经验和案例一次性给予最高30万元资助,本项目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十八)优化跨境金融与财税服务生态。稳步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鼓励银行优化外币收结汇流程,开发简单好用的汇率避险产品。加强与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对接,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支持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研究推动嵌入式软件纳入服务出口零税率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领域信贷覆盖面,适当优化中小微企业承保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企业按当年实际缴纳保费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
五、保障措施
全市各区、各产业部门要不断完善全域全行业抓服务贸易工作机制,上下左右形成有力有效的统筹和协作,推动服务贸易加快发展。各行业主管要持续优化国际化支持举措,切实帮助企业拓展全球应用场景、加速关键技术研发创新、提升国际市场开拓能力。各区要立足产业基础,扩大商务部系统企业纳统范围、引导高附加值环节在深归集统计、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服务贸易竞争优势。
六、附则
本措施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和制定配套操作细则。本措施自2027年 月 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深圳市关于加快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商务服贸字〔2021〕47号)同时废止,本措施实施前有关政策规定与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