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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6年度“雏鹰展翅计划”项目 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08-0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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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助原则
(一)精准救助。项目着眼于更好发挥民生兜底保障作用和福彩公益金扶贫济困功能,对低收入家庭学子实施精准救助,是我市低保救助政策制度的补充和完善。
(二)激励扶持。通过项目资助,弘扬社会正能量,激发低收入家庭学子自强进取拼搏精神,助力高校培养优秀人才。
(三)合规透明。确保项目申请简便,审批流程科学高效,项目评审和资金使用合规、透明、公平、公正、公开。
二、资助对象条件
资助对象为经深圳市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和特困人员,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就读国内全日制大专或以上院校的学生(含五专生(高等教育阶段)、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五专生”是指通过分段式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的全日制学生,总学制不低于五年,毕业颁发大专或以上学历证书)。项目设“助学金计划”和“奖学金计划”两类:
(一)助学金计划:对资助对象给予学费和生活费资助。
(二)奖学金计划:对在校表现优秀的资助对象给予奖励。分“优秀学业奖”和“优秀学生奖”,奖励条件为:
1.优秀学业奖:获得国家级、省市级、院校级奖学金的资助对象。
2.优秀学生奖:被院校及以上单位评为“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资助对象。
三、资助及奖励标准
(一)“助学金计划”资助标准
1.学费:第一学年新生学费资助标准,在限额内按100%的比例全额给予资助(“五专生”即分段式培养的高等职业教育全日制学生从转段到高等教育阶段当年开始申请,申请当年按第一学年新生标准资助);第二学年及以后学年度学生学费资助标准,在限额内按50%的比例给予资助。本项目年度学费资助标准最高限额2万元/人/学年。
2.生活费:按3000元/人/学年的标准,实行定额资助。
(二)“奖学金计划”奖励标准
1.优秀学业奖
获得国家级奖学金的受助学生,奖励5000元/人;
获得省市级奖学金的受助学生,奖励3000元/人;
获得院校级奖学金的受助学生,奖励2000元/人。
2.优秀学生奖
被院校及以上单位评为“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资助对象,奖励2000元/人/学年。
四、申请时间
项目申请受理时间为当年8月1日至10月31日,申请人可申请当前学年度的“助学金计划”资助金和上一学年度的“奖学金计划”资助金。
五、申请材料
(一)助学金计划
1.第一学年新生:
(1)申请表(样表详见附件1-1);
(2)本人身份证;
(3)录取通知书或院校就读证明;
(4)由学校开具的申请人学费缴费票据;
(5)与申请人姓名相符的银行账号。
2.第二学年及以后学年度学生(往届生):除提供第一学年新生的同套资料外,还须提供上一学年度成绩单。
(二)奖学金计划
1.申请表(样表详见附件1-1);
2.本人身份证;
3.院校就读证明;
4.与申请人姓名相符的银行账号;
5.与奖学金奖项相对应的证明材料:①优秀学业奖——相关奖学金证书及相关凭证;②优秀学生奖——相关获奖证书及相关凭证。
六、申请方式
符合奖助条件的申请人可自行选择线上或线下申请。
(一)线上申请:申请人通过项目执行单位——深圳市慈善会微信公众号(名称为“深圳市慈善会”),进入“救助平台”,按指引在线提交申请。
(二)线下申请:申请人准备好申请材料后,前往项目执行单位——深圳市慈善会提交申请(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13楼)。
七、评审程序
1.初审。线上申请:项目执行单位相关负责部门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初审意见。线下申请:项目执行单位确定的申请接收单位(部门)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上填写初审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申请材料报送至项目执行单位。
2.复审。项目执行单位每月上旬前组织对上月初审后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复审意见。复审环节应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和真实性的线上/线下审查,包括审查申请人是否属于深圳市低保、低保边缘或特困人员。
3.公示与复核。对于复审通过的申请,由项目执行单位在其官网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复核,由市民政局将资助金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八、附则
(一)本项目按学年进行资助,申请人在项目申请受理时间内,可申请当前学年的“助学金计划”资助和上一学年度的“奖学金计划”资助,超过申请期限或项目资助评审年度的申请无效。
(二)项目中的“优秀学业奖”满足多个奖项条件者,按所获最高奖项标准给予奖励;“优秀学生奖”满足多个奖项条件者,按奖项标准分别给予奖励。
(三)本项目经费由市福彩公益金资助,鼓励各区民政部门为本项目提供配套资金支持。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提供社会实践等方式为项目提供支持。
(四)申请人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本项目奖助金的,项目主办单位有权追回申请人已领取的本项目全部奖助金,并永久取消申请资格,同时通报申请人所在的学校。
(五)本项目方案适时进行调整,按年度向社会发布。
(六)本项目方案由深圳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1.2026年度“雏鹰展翅计划”项目奖助金申请表
附件2:2026年度“雏鹰展翅计划”项目申请指引
一、项目资助对象条件资助对象为经深圳市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和特困人员,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就读国内全日制大专或以上院校的学生(包括五专生(高等教育阶段)、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项目设“助学金计划”和“奖学金计划”两类:
(一)“助学金计划”是对资助对象给予学费和生活费资助。
(二)“奖学金计划”是对在校表现优秀的资助对象给予奖励,分为“优秀学业奖”和“优秀学生奖”。其中,“优秀学业奖”奖励条件为获得国家级、省市级、院校级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优秀学生奖”奖励条件为被院校及以上单位评为“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资助对象。
二、项目资助标准
(一)“助学金计划”资助标准
1.学费:第一学年新生学费资助标准,在限额内按100%的比例全额给予资助(“五专生”即分段式培养的高等职业教育全日制学生从转段到高等教育阶段当年开始申请,申请当年按第一学年新生标准资助);第二学年及以后学年度学生学费资助标准,在限额内按50%的比例给予资助。本项目年度学费资助标准最高限额2万元/人/学年。
2.生活费:按3000元/人/学年的标准,实行定额资助。
(二)“奖学金计划”奖励标准
1.优秀学业奖:获得国家级奖学金的受助学生,奖励5000元/人;获得省市级奖学金的受助学生,奖励3000元/人;获得院校级奖学金的受助学生,奖励2000元/人。“优秀学业奖”满足多个奖项条件者,按所获最高奖项标准给予奖励。
2.优秀学生奖:被院校及以上单位评为“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资助对象,奖励2000元/人/学年。“优秀学生奖”满足多个奖项条件者,按奖项标准分别给予奖励。
三、项目申请时间
项目申请时间为当年8月1日至10月31日,申请人可申请当前学年度的“助学金计划”资助金和上一学年度的“奖学金计划”资助金。
四、项目申请材料
(一)申请“助学金计划”需提交的材料
1.属于第一学年新生,提交“雏鹰展翅计划”项目奖助金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录取通知书或院校就读证明、由学校开具的申请人学费缴费票据或缴费证明、与申请人姓名相符的银行卡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正楷字抄写银行卡卡号并签字确认)。
2.属于第二学年及以后学年度学生(往届生):除提供第一学年新生的同套资料外,还须提供上一学年度成绩单。
(二)申请“奖学金计划”需提交的材料
提交“雏鹰展翅计划”项目奖助金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院校就读证明、与申请人姓名相符的银行卡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正楷字抄写银行卡卡号并签字确认)、与奖学金奖项相对应的证明材料(优秀学业奖—相关奖学金证书及相关凭证,优秀学生奖—相关获奖证书及相关凭证)。
五、项目申请方式
符合奖助条件的申请人可自行选择线上或线下申请。
(一)线上申请:申请人通过深圳市慈善会微信公众号(名称为“深圳市慈善会”),点击“救助平台”,选择“雏鹰展翅计划”选项,按照系统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信息,填写完毕后,下载打印申请表,在“申请人承诺”栏签字并按指摸后,在线提交申请表原件和相关申请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完成线上申请。(提示:线上提交申请后,需将签署并按指模的申请表原件邮寄或送至深圳市慈善会(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13楼))
(二)线下申请:申请人准备好申请材料后,可前往项目执行单位——深圳市慈善会提交申请(现场核验材料原件,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13楼)。
六、项目申请常见问题答复
(一)本项目奖助金只能申请一次吗?
申请人在符合申请条件前提下,一年申请一次,可以连续多年申请直至毕业。
(二)我是低保户,家里我和弟弟都在上大学,可以都申请本项目吗?
经深圳市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或特困人员,且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就读国内全日制大专或以上院校的学生都可以申请本项目奖助金。一个家庭内如有多个子女符合申请条件的都可以申请。
(三)申请人可同时申请助学金计划和申请奖学金计划吗?
申请人符合助学金计划和奖学金计划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
(四)项目申请时间有什么规定?
项目申请时间为当年8月1日至10月31日,申请人可申请当前学年度的“助学金计划”资助金和上一学年度的“奖学金计划”资助金,超过时间不能再申请。
(五)如果我的学费一年是18000元(或22000元),那我一年最高可以申请到多少助学金?
如果你符合本项目资助条件,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你是第一学年新生,项目规定第一学年新生学费资助标准,在限额内按100%的比例全额给予资助(年度学费资助标准限额2万元/人/学年),另外还可以申请生活费资助(标准为3000元/人/学年),因此你可申请到18000×100%+3000=21000元的资助金;如果你的学费是22000元,你可申请到20000+3000=23000元资助金(学费超出年度资助限额,按最高资助标准20000元计算)。另一种情况,你是第二学年及以后学年学生(往届生),项目规定第二学年及以后学年度学生学费资助标准,在限额内每学年度按50%的比例给予资助,生活费按3000元/人/学年度的标准定额资助,因此你可申请到18000×50%+3000=12000元资助金,如果你的学费是22000元,可以申请到22000×50%+3000=14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