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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6年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6-05-2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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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稳妥有序做好我省2026年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要求,系统搭建我省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体系,健全评价标准、规范评聘流程、完善激励保障,培养更多复合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技能人才支撑。
二、评聘范围
(一)参评企业范围
已具备广东省内用人单位自主评价备案资质的企业,且规模达到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大中型企业标准,可申请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
已备案的中央企业驻粤分支机构由中央企业统筹确定。
(二)开展职业(工种)范围
可开展职业(工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版)中已设置高级技师的技能类职业(工种)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后续发布的已设置高级技师的技能类职业(工种),需与本企业主营或主要业务密切相关,具有较高技能要求和技术含量。
三、评聘计划
2026年评聘工作分两期进行。第一期完成时限:8月30日。本期参评企业仅限当前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已具备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级别备案资质的企业;第二期完成时限:11月30日。本期参评企业包含新增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备案资质的企业和原已具备对应备案资质的企业。
四、评聘原则和申报条件
参评人员应热爱祖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模范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评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德为先、注重业绩、面向一线的原则。申报条件具体如下:
(一)特级技师
参评特级技师的人员应为企业生产科研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业绩贡献突出的企业高技能领军人才,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在本职业的各个领域完成复杂的、非常规性工作,精通本职业及相关职业的重要理论原理及关键技术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高难度的技术问题或工艺难题,承担传授技艺的任务,在技能人才梯队培养上作出突出贡献。特级技师原则上从高级技师中产生,符合上述要求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者可参加特级技师评聘:
1.具有与参评职业(工种)相关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并在高级技师岗位工作满1年且仍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
2.具有与参评职业(工种)相关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并在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岗位工作满2年且仍在与申报职业(工种)相关的技术技能领域工作;
3.具有与参评职业(工种)相关的正高级职称,且仍在与申报职业(工种)相关的技术技能领域工作。
对获得地级以上市政府部门(含厅局级)颁发的技能类人才荣誉(地级以上市“劳动模范”、“技术能手”、“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和地级以上市技能领军人才奖励)或中央企业二级(省级)以上单位、省属国有企业总部、世界500强企业(近三年榜单内)授予的技能类人才突出贡献奖励的,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二)首席技师
参评首席技师的人员应为在技术技能领域作出重大贡献,或在本地区、本行业企业具有公认的高超技能、精湛技艺的“地方或行业企业高技能领军人才”。为地方、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出突出贡献,为国家重大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技术创新、发明等作出突出贡献。在地方、行业企业的技术进步与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专业水平在地方、行业企业具有很高认可度和影响力。首席技师原则上从特级技师中产生,符合上述要求并获得技能类人才省级以上表彰,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者可参加首席技师评聘:
1.具有与参评职业(工种)相应的特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在特级技师岗位工作满1年且仍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
2.具有与参评职业(工种)相应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在高级技师岗位工作满3年且仍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
3.具有与参评职业(工种)相关的正高级职称,并在正高级职称岗位工作满3年且仍在与申报职业(工种)相关的技术技能领域工作。
申报首席技师需具有的省级以上表彰范围为:大国工匠人才、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奖牌获得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奖牌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或获得省部级、中央企业技能大师类称号者、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南粤技术能手、省级劳动模范、省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央企业劳动模范、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如参评职业属于《2026年首席技师评聘重点职业目录》(附件1)范围,参评人具有以下技术成果之一的,可不受省级以上表彰限制:①主持完成行业内重大技术革新、改进、研发等,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获得行业类权威奖项,并为企业创造重大经济社会效益,为企业新增利润1000万以上;②主持完成与申报职业相关的技术成果实现重大产业突破,带动行业转型升级,获得省级(含)以上政府部门通报表彰;③获得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类赛)获得金、银、铜牌(一、二、三等奖);④获得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金牌或全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类赛)获得金牌(一等奖)。
(三)破格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可直接申报特级技师或首席技师。
1.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2.在重大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技术创新、发明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所有参评人员须具有中国国籍,作出的业绩贡献应当主要在国内完成。
五、评聘工作流程
(一)特级技师
1.申请备案级别。企业于6月5日前,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网站(https://hrss.gd.gov.cn/ztzl/gdjnrc/),点击“评价机构备案申请及评价业务办理—企业办事中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业务系统栏目,向所属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指导机构”)申请增加特级技师备案级别,已具备资质的企业无需重复申请。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技能中心”)汇总全省备案数据后上报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经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比对通过并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公布机构备案信息后,企业获得特级技师备案资质。备案过程如有疑问,可咨询所属评价指导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3)。
2.制定方案。企业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特级技师评聘工作方案(样例见附件4),明确评审委员会架构、评审职业(工种)范围、申报条件、评审内容、评审流程、质量内控管理措施、激励制度及聘任管理办法等,并向全体员工公开。
3.组织评审。企业根据申报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在业务系统提交评价计划,并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4.公示核准。评审工作结束后,企业需将推荐入选名单向全体职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企业在业务系统提交评价结果(上报材料清单见附件5)。省、市评价指导机构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交的评价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并及时向企业反馈。省技能中心负责省属备案企业的评价结果审核确认,市评价指导机构负责属地备案企业的评价结果审核确认。
5.证书核发。评价结果通过后,企业在业务系统提交证书报备资料(见附件5)。证书数据经审核通过且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可查询后,由企业颁发证书,证书样式和编码分别按照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有关要求确定(见附件6),证书编码中第16位为大写英文字母T。
6.任职聘用。企业与特级技师签订聘任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等,并落实相关待遇政策。
(二)首席技师
1.申请备案级别。企业于6月5日前,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网站(https://hrss.gd.gov.cn/ztzl/gdjnrc/),进入“评价机构备案申请及评价业务办理—企业办事中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业务系统栏目,向市评价指导机构申请增加首席技师备案级别,已具备资质的企业无需重复申请。经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比对通过并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公布机构备案信息后,企业获得首席技师备案资质。
2.基层推荐。企业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首席技师评聘工作方案,明确评审委员会架构、评审职业(工种)范围、申报条件、评审内容、评审流程、质量内控管理措施、激励制度及聘任管理办法等,向全体员工公开后,根据申报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在业务系统提交评价计划,组织开展内部评审工作。内部评审工作结束后,企业将推荐入选名单向全体职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企业在业务系统提交首席技师评价结果。市评价指导机构组织专家对当地备案企业评价结果进行初审,确定当地首席技师推荐入选名单后上报省技能中心。
3.地方评审。省技能中心组织专家成立评审组,对广东省所有首席技师的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拟入选名单。
4.公示核准。首席技师拟入选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省、市评价指导机构在业务系统对企业提交的评价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并及时向企业反馈。
5.证书核发。评价结果通过后,企业在业务系统提交证书报备资料。证书数据经审核通过且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可查询后,由企业颁发证书,证书样式和编码分别按照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有关要求确定,证书编码中第16位为大写英文字母S。
6.任职聘用。企业与首席技师签订聘任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等,并落实相关待遇政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各级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聚焦为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提供高技能人才支撑,深入推动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落地,大力推动更多本区域发展重点领域、特色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中业绩突出的高技能人才参与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要加强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对企业上报的评审情况认真审核把关。
(二)确保评聘质量,健全激励机制。用人单位要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合理确定结构比例,对评审标准、评审程序、评审办法等作出具体规定;要落实评价主体责任,从严把握条件、从严执行标准,确保评聘质量,自觉接受本企业职工及有关部门、社会监督;要与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签订聘任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等,兑现工作方案中的激励举措和薪酬待遇。
(三)总结评聘经验,加强宣传推广。各级人社部门要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企业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管理体系建设经验。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广大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七、相关政策
(一)企业应为获得首席技师或特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工艺流程改进、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等提供条件。聘用到特级技师岗位的人员,可比照本企业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相关待遇。首席技师薪酬待遇可参照本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标准确定或根据实际确定,不低于特级技师薪酬待遇。
(二)我厅将按规定公布已开展首席技师或特级技师评审工作的企业和获证人员名单,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我省高技能领军人才范畴,同时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附件:
1.2026年首席技师评聘重点职业目录
2.广东省2026年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安排表3.广东省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
工作咨询电话
4.广东省企业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方案(样例)
5.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价结果及证书上报材料清单
6.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证书编码规则及参考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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