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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组织2026年度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新建及提质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1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6-2028年)》(工信部信发〔2025〕276号)、《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信管〔2026〕152号)、《湖北省“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鄂经信智 数〔2026〕24号)等安排部署,根据《湖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产发〔2026〕43号)规定,近期拟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新建及提质项目补助资金。现将有关要求预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以加快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生产设备普及率、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普及率”为目标,强化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精准支撑,支持省级及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平台研发建设,推进平台建设运营和提质培优,提供公有云底座低代码软件等普惠性数字工具和标准化“小快轻准”产品。
鼓励具备条件的平台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及行业节点,填补省内空白,实施工业互联网与重点行业“链网协同”工程,培育“平台+智能体”新模式,打造从需求分析、方案设计到模型应用的全流程服务制造业企业新能力。
二、支持标准
对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主体,按平台研发投入的10%给予补贴,单个平台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研发投入时间从2023年9月1日起计算。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须为在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信用记录良好。
(二)2026年以前已获评省级及以上的工业互联网平台;2026年度省级平台正在申报,申报单位可进行相应准备。
(三)服务企业数量不少于100家,且设备连接数量不少于5000台。
(四)已获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或年度内已获工信部专项资金支持的,在本专项中不予重复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工作事项
1.编制项目申报书;
2.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编制研发费用审计报告;
3.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市(州)经信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书及审计报告。
(二)各市(州)经信局工作事项
1.请当地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协助核查所有申报企业2023年9月1日至今获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在绩效评价、审计监督、财政检查中是否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发生重大问题,企业法人是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出具核查意见,并在推荐意见中据实说明情况;
2.比对申报单位已经获得资金支持情况,对上述申报要求
(四)的情形,严格把关审核;
3.请各市(州)经信局将企业纸质版申报书(一份)、推荐表及推荐意见(加盖公章)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化推进处(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10号洪山大厦A座),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xxhwrmfw@163.com。材料报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申报书和推荐表见附件。
(三)省经信厅将根据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现场技术核查。

附件:

1.2026年湖北省工业互联网平台资金项目申报书

2.2026年湖北省工业互联网平台资金项目推荐表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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